
比亞迪巴西工廠被沖了。
巴西勞工部(MPT)指控它“奴役”勞工,并列出事實如下:護照全部被扣押;工資分三部分,每月隻發40%到手;有時整周無休,每天工作10小時;住所無床墊無櫃子;31人共用1個廁所;為免耽誤5點半上班,勞工們淩晨4點就得起來排隊上廁所……
此事傳回國内,國人震驚的與其說是勞工們的勞動條件之惡劣,不如說是震驚于這樣在國内随處可見的勞動條件,在國外竟然被視為“奴役”!
比亞迪巴西工廠的一位中國勞工在回答“你們被解救了嗎”時說:“我們在巴西上班不需要解救啊,這個事都是巴西人搞的鬼啊,他們想在這裡上班啊,是以他們就想把我們整跑回國啊。”
聽他這意思,沒覺得勞動條件有什麼惡劣,反倒是當地勞工嫉妒他們的飯碗,變着法子想搶着來幹活呢。
也是是以,承建這一項目的金匠集團公關宣稱這是一個陰謀,甚至是國内自媒體與境外勢力裡應外合的抹黑,不存在“奴役”,因為中國員工接受這樣的勞動條件都是自願的。
确實,不乏有人據此為它辯解。在微信群裡談起,就有不止一位認為這在實質上傷害了這些勞工權益:比亞迪解除這家建築外包公司合約後,這100多位勞工出海賺錢的夢碎了,而在當下的經濟形勢下,回來大機率難以找到更好的機會出賣勞動力。
根據這種看法,“真正的勞工權益”就是允許勞動者自由出售勞動力給企業,勞工們希望加班多掙錢是真實意願,但一些自我代入正義天使的自媒體人卻無視這樣的現實,渲染“奴工”話題,不知民間疾苦,“所謂給勞工的權利,其實是在傷害勞工自己”。
有一位進而強調:
在勞動力市場中,隻要是基于自願選擇的行為,就不存在所謂的“強迫勞動”。勞工們自願前往巴西工作,為了辦理手續而上交護照,這本質上是一種市場行為。就像股市投資一樣,有人願意承擔高風險換取高收益,這是個人選擇的自由。
農村的農民工,是中國觀念最正确的人,他們知道,賣一份勞動力就拿一份錢,多拿錢有什麼不好?
居然去支援一個讓自己變得更加貧困的法律 ,居然要求管制自己出售商品的數量,居然支援企業限制購買勞動力的數量。大多數這樣的人,居然以為工作時間減少,工資還能保持不變,你們在想什麼呢?
乍看起來,這倒是不無道理,但想想看,在我們的現實中,有的是辦法讓你“自願”:出國前也許你聽說了那是個多好的賺錢機會,但真到了那邊,就算對勞動條件有什麼不滿,不自願你還能怎地?
上交護照,在異國他鄉失去行動自由,這在事實上已經構成“強迫勞動”。那與其說是“自願”,不如說是弱者面臨的“無奈”,卻還要承認是自願的——這紅手印,不摁也不行啊。
有人諷刺這種“自願”,其實是奴性:“有個故事:洋人對皇上說你們對太監太不人道了,皇上還沒說呢,貼身太監先搶着說,這是我們自願的,是皇上的恩賜。”
公平地說,弱者的選擇都是很少的,并且根據自己的處境不同,選擇也會發生變化。在珠三角,那些在珠寶工廠裡長時間工作的勞動者可能會傷眼、得上塵肺病,但一位為勞工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師發現,跟那些剛來打工的年輕人說勞權保障是沒多大用的,因為他們急于賺錢,聽不進去,隻有那些老勞工,才會願意認真考慮起來。
當然,可能的話,誰不想改善勞動條件?是以在關于此事的新聞底下,清一色的高贊都是“感謝巴西”,因為中國人太清楚了:一些中國企業在國内也沒怎麼遵守勞動法,隻是沒辦法治它們,能按時領到工資,打勞工都得感恩了,這就是為什麼外企那麼香——至少人家在中國真的保障勞工權益。
在這次的事件中,巴西方面的指控依據是違法:一周連續工作7天,違反巴西法律對工作時長的規定,居住環境和勞動條件則觸犯了巴西其它勞動法規。那這邊的回應呢?說白了就隻有“自願”,似乎沒明白犯法就是犯法。
勞動者上交護照、不讓外出、沒有行動自由,這幾乎是海外派工的正常操作。公平地說,這往往倒也未必是為了實行“強迫勞動”,而是一種家長制思維:把勞工帶到海外,就要對其負完全責任,勞工不懂外語,外出也舉步維艱,萬一弄丢護照還特别麻煩,還不如統一收繳、統一行動,這是典型的中國特色集體管理方式。
同一件事,國外了解為限制人身自由,中國人則了解為重要物品還是交給上面保管為好。從小被家長制管慣了,一切聽安排、聽指揮就好,是以個人權利也就那麼輕而易舉交出去了,但一個成年人了,難道還不能為自己負責嗎?
既然到了巴西,就得按巴西的法律法規來,巴西那邊難道還會根據中國的國情現實來判?所謂“自願”,隻是一廂情願的主觀想法,但法律的裁定根據的是外在行為的客觀現實,這是兩回事。
這也是中國企業常有的思維慣性,出去辦企業,沒想過要和當地溝通、遵守當地法規,隻想着把中國勞工搬過去,搞個封閉式管理,隻要勞工們“自願”,好像就都沒事了,搞得别人來查你,你還氣憤地覺得是被幹涉了内政。
中國人對勞動條件的耐受度确實也是世界少有,中國勞工覺得可接受的,國外可就未必能接受了。
多年前,中國在非洲有個海外援建項目,非洲當地人一度懷疑在那裡工作的中國勞工可能是一夥囚犯,因為他們天天任勞任怨地工作,也不娛樂,很不正常。
在德國也發生過,有中國公司買下了當地一個工廠的裝置,運了一批中國勞工去拆遷回國,他們封閉起來整日忙碌,引發了當地人諸多猜測,既驚歎他們的工作效率,也好奇他們怎麼能忍受這樣的勞動強度。
别看去了海外,但這些中國企業的做法,其實就沒打算融入當地,而是完全移植了中國的一套,在遇到質疑時則采取一種拒絕改變的防禦性姿态。追溯起來,這源自中國根深蒂固的家族主義傳統:家長對封閉小家庭内部的所有人握有大權,而所有成員應當自願服從,至于外人,他們都管不着我們的家事。這可不是現代社會基于個人權利意義上的“自願”。
不是說“自願”嗎?那就先做到讓每個人真正“自願”吧——在個人權利得到充分保障的基礎上,有自由選擇權,不用擔心受脅迫或欺瞞,真正是為自己勞動,那樣的勞動者才是一個現代的自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