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現象被稱為
“懸在城市上空的痛”
嚴重威脅着
人們“頭頂上的安全”
給群衆生命和财産安全帶來隐患
今年以來
已發生多起高空抛物事件
案例一
8月24日晚,一孕婦下樓散步時遭遇高空抛物,被高處扔下的芝麻油玻璃瓶碎片擊中右腳,導緻右腳兩根腳趾嚴重受傷,部分被切除。
案例二
5月18日19時至21時許,男子高某跟同僚飲酒,酒後收拾垃圾時為圖省事,便将酒瓶和垃圾桶等陸續從9層較高價的電梯大廈扔出窗外。8月2日上午,高某在北京朝陽法院受審。法院以高空抛物罪當庭判處高某拘役5個月,緩刑5個月,罰金2000元。
高空抛物有多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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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課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二規定,從建築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擲物品,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