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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歲男子被困電梯一整夜後病危,小區電梯豈能如此“裸奔”?

極目新聞評論員 屈旌

2024年8月4日,58歲的武勇(化名)因擔心新房的窗戶未關漏雨,于晚上9點多來到位于鄭州市文化路的名門悅峰苑小區7号樓,卻不幸被困在了地下三層的電梯裡長達近10個小時,一直到次日清晨才被救出,送到醫院急診時已經失去了意識。

58歲男子被困電梯一整夜後病危,小區電梯豈能如此“裸奔”?

該小區7号樓武勇被困電梯(圖源:頂端新聞)

診斷證明書顯示,武勇面色慘白,渾身抽搐,陷入昏迷,血壓82/45mmhg,緊急搶救,書面告知病危。該事件發生後,武勇無法正常入睡,常常精神恍惚高喊救命,對黑暗幽閉的環境産生強烈的恐懼,8月9日被查出雙下肢血栓,以及雙肺感染,嚴重的話甚至危及生命。

58歲男子被困電梯一整夜後病危,小區電梯豈能如此“裸奔”?

醫院診斷書(圖源:頂端新聞)

10月14日,該小區開發商河南名門置業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稱,已經承諾給武勇及其家屬進行賠款,後續有其他需求正在協調當中,也安排專門的機構檢修小區其他電梯情況。(據10月15日頂端新聞)

武勇的遭遇可以說是飛來橫禍,讓人十分同情,也心有戚戚。他被困電梯後所在的位置,是在一個仍在裝修的新小區地下室,手機沒有信号,電梯内也沒有報警裝置。他幾乎窮盡了所有的辦法求救,但是都沒有得到及時的回應,難以想象,他當時經曆了怎樣的焦慮和絕望。現在大多數的小區都有電梯,大家或多或少都有個電梯出現故障的經曆,設身處地想想,确實會感到很恐慌:如果是我遇到了這樣的事情該怎麼辦?猝不及防的事故和漏洞百出的安全管理,不僅僅是對受害者個人身心的摧殘,更是對公共安全意識的強烈沖擊。

記者随後的探訪,更是揭開了該小區電梯安全管理的諸多漏洞。出故障的電梯内部被木闆包裹貼滿了小廣告,并且沒有任何手機信号。涉事小區的電梯在7月、8月、9月都曾多次出現故障,但電梯内始終沒有設定任何警示标志。這也意味着,一旦有人被困,就是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這些問題都充分說明,該小區的電梯安全保障體系形同虛設,對居民的生命安全構成了嚴重威脅。

58歲男子被困電梯一整夜後病危,小區電梯豈能如此“裸奔”?

該小區7号樓地下室(圖源:頂端新聞)

電梯安全規範并非無章法可循,《特種裝置安全法》《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等對電梯的維護保養、安全管理等方面都有嚴格的要求,明确規定特種裝置使用機關應當建立崗位責任、隐患治理、應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規程,保證特種裝置安全運作。然而,在實際操作中,為何總有諸多環節被忽視或敷衍了事?這背後,既有使用和管理機關的麻痹大意,也有監管部門的失職失責。

近年來,大大小小的電梯困人、掉層等事故時有發生,不少還導緻了人員傷亡。例如,2023年10月18日雲南省紅河州彌勒市佛城商都一期發生一起較大電梯墜落事故,造成4人死亡、16人受傷;2024年8月15日上午,河南信陽市平橋區某小區電梯發生故障,被困女子欲扒門脫困,從電梯井跌落至負一層地庫,當場死亡。這都是令人心驚的血淚教訓,理應成為深刻反思、提高警惕的契機。然而,現實中依然有小區讓電梯如此“裸奔”,這無異于對生命安全的漠視與踐踏。

事後賠償與整改,雖能在一定程度上彌補損失,但人的生命隻有一次,安全容不得半點疏忽與僥幸。每一起事故都是對公共安全的警醒。所有相關機關和人員都必須認識到,加強電梯安全管理,不僅是對法律法規的遵守,更是對生命尊嚴的尊重。是以,應有更加強有力的措施,確定法律所規定的安全制度能夠落實執行,該做的安全管護不能馬虎,該守的安全防線不可松懈,從源頭上消除安全隐患,讓電梯安全運作的每一個環節都得到有效監管,才能避免類似悲劇的再次發生。

(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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