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餘華英拐賣兒童案在貴陽再次開庭審理,被她拐走的兒童數量從11名增加至17名,這17名兒童來自12個家庭,其中有5個家庭均被餘華英一次拐走2個孩子,有的孩子被她拐走後中途遺棄。受害兒童和家屬希望法院能嚴懲餘華英。本案将依法擇期宣判。
餘華英1963年出生于雲南,20多歲外出打工時結識龔顯良。兩人同居期間,餘華英生下一個男孩。他們通過中間人把親生骨肉送到河北,餘華英缺錢時5000元把自己兒子賣了,也開啟了拐賣兒童非法斂财的罪惡之旅。從1993年到2003年,餘華英分别和龔顯良等人多次前往貴州、雲南、重慶等地拐帶兒童。在他們拐賣的兒童中,有5對是一起被拐走的兄弟或兄妹,一個個家庭是以破碎。開庭!餘華英拐賣兒童案今日上午重審,被控拐賣兒童增至17名
10月11日上午10時,備受社會關注的餘華英涉嫌拐賣兒童案在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重審一審開庭,這也是餘華英第二次在這裡接受審判。
此案二審後,因公安機關又發現餘華英其他涉嫌拐賣兒童犯罪事實,貴州高院裁定案件發回重審。據記者了解,原判遺漏的犯罪事實是指除原判認定的11名兒童,餘華英還涉嫌拐賣其他6名兒童,也就是說餘華英涉嫌拐賣兒童的數量從11人增至17人。
2023年9月18日,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餘華英犯拐賣兒童罪。
法院認為,被告人餘華英為牟取非法利益,多次拐賣兒童,犯罪情節特别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一審判處餘華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餘華英當庭表示上訴。
2023年11月28日,該案在貴州省進階人民法院二審開庭。
二審庭審中,餘華英對一審認定其拐賣兒童十一名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當庭認罪,僅提出了量刑過重的上訴理由;其辯護人提出餘華英有坦白情節,認為量刑過重,建議從輕處罰。附帶民事訴訟代理人提出了附帶民事部分判賠數額過低的上訴理由。
貴州省人民檢察院出庭檢察員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确實、充分,定罪準确,量刑适當,程式合法,上訴人餘華英的上訴理由不能成立,建議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2024年1月8日,貴州省進階人民法院對餘華英拐賣兒童案作出二審裁定,發回重審。法院認為,原判遺漏原審被告人餘華英其他拐賣兒童的犯罪事實,部分事實不清楚,為查清上訴人餘華英全部犯罪事實,應予重審。
2023年11月28日,此案二審開庭,庭審後,檢察機關以經公安機關初查又發現上訴人餘華英在雲南省還涉嫌拐賣兒童的其他犯罪事實,有漏罪沒有處理,建議将本案發回重審。
楊妞花:希望餘華英死刑,讓人販子不敢再偷孩子
今天(11日),餘華英拐賣兒童案在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重審一審開庭。
當年被餘華英拐賣的楊妞花來到法院參加庭審。她希望餘華英能得到嚴懲,維持死刑宣判,讓人販子不敢再拐賣孩子。“想到破碎的家庭,含恨而終的父母,我能不恨嗎?”
△楊妞花在法庭外
5歲時,楊妞花被餘華英從貴州拐賣到千裡之外的河北,“楊妞花”從此成了“李素燕”,直到31歲,她才找到了回家的方向。
可真的回到家,現實讓她痛到無法呼吸:被餘華英拐走後的三年間,父母因悲傷過度相繼離世。如今,家裡的老房子也塌了,一家四口再也無法重聚。當年那一别,竟是永遠!
△楊妞花與爸爸楊新民、媽媽熊棉衣、姐姐楊桑英現存唯一一張全家福。
楊妞花在父母的墳前發誓要“讨回公道”,她積極協助警方搜集線索,親手将人販子餘華英送上了法庭。2023年9月,因拐賣11名兒童,貴州中院一審判決餘華英死刑。2024年1月,二審時,由于發現其新的犯罪線索,案件被發回重審。今天,該案重新開庭審理。
來源:央視新聞、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