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其所犯,以食治之,食療不愈,然後命藥”——唐·孫思邈《千金方·食治》
唐代醫家孫思邈生于西魏大統七年(541年),自謂“幼遭風冷,屢造醫門,湯藥之資,罄盡家産”。其幼年嗜學如渴,知識廣博,但後來身患疾病,經常需要請醫生,于是,他便立志從醫,誓願普救含靈之苦。後來行醫七十餘年,被人們尊稱為“藥王”。
每年農曆的二月初二,陝西藥王山都會有熱鬧的盛大廟會, 遊人從四面八方紛至沓來,以祈求平安、健康。作為百歲醫家, 孫思邈有着一套完善的自我養生保健的方法。
孫思邈十分重視食療,強調:“安身 之本,必資于食。”當醫生“須先洞曉病源,知其所犯,以 食治之,食療不愈,然後命藥”。因為藥雖治病,但“藥性 剛烈,猶若禦兵,兵之猛暴,豈容妄發?”故非到萬不得 已,不應輕易用藥。而飲食性平和順,不偏不頗,“能排邪 而安髒腑,悅神爽志以資血氣”。如若醫生“能用食平疴、 釋情、遣疾者,可謂良工長年餌老之奇法,極養生之求 也”。可見,孫思邈不僅以飲食先于藥物且視之為養生長壽 手段,闡明了良醫“治病救人,重防于治”的道理。
孫思邈重視食療,又着意推出“食宜”這一命題,疾 呼曰:“不知食宜者不足以存生!”所謂食宜,即飲食适度。 他贊同“穣歲多病,饑年少疾”之說,而且以關中地區民 衆節儉,飲食簡潔,故少病長壽;而江南人生活富足,山珍 海味,無所不備,反多疾病早夭為例證明這一觀點。他反對 多食、力主食不過飽,飲不過多;如貪一時口腹之快,必招 無窮禍患。是以,正常人應少食多餐:“食欲數而少,不欲 頓而多,多則難消也。”應力求達到“常欲令如飽中饑,饑 中飽”的境地為佳妙。 食宜原則,還展現在飲食宜清淡而不厚膩,感甜酸苦辣 适度,寒熱冷暖适中。
農耕時代以前,食物主要通過采捕獲得,漁獵需要體力,采集更需要智慧。《淮南子·修務訓》說:“(神農)嘗百草之滋味,水泉之甘苦,令民知所辟就。當此之時,一日而遇七十毒。”可算是對艱難時世的追憶。
藥物的出現,基于人類有意識的覓藥行為,這一過程确實與覓食有關。可以設想這樣的場景,“神農”品嘗了大黃的根莖,腹痛腹瀉,于是将這種“葉大根黃”的植物列入有毒有害品的清單,成為傳說中所遭遇的“七十毒”之一。直到有一天,部落中的某人,因飲食積聚而備受煎熬,“神農”忽然想起這株能夠“蕩滌腸胃,推陳緻新”的植物,找來給病者服下,各種不舒服霍然而愈。人類治療史上第一種藥物就此産生,“聚毒藥以共醫事”,大緻就是這個意思。
按照《周禮》設想的政治制度,天官冢宰之下有膳夫,總管王宮的飲食烹饪,在與膳夫平級的醫師系列中有“食醫”,專門“掌和王之六食、六飲、六膳、百羞、百醬、八珍之齊(同劑)”。食醫的職責,無關乎食品的色香味,而是根據當時的醫學邏輯來搭配飲食,其工作性質類似于後世的營養配膳師。《漢書·藝文志》經方十一家中著錄有《神農黃帝食禁》七卷,其書雖然不傳,但參考《金匮要略》之“果實菜谷禁忌并治”,推測其内容乃是食物禁忌雜療之類,可能就是“食醫”們的創作。
魏晉南北朝食物類著作甚多,大半不傳,從書名和少數佚文來看,大緻可以分為兩類:一類偏于膳夫庖官,以記載原料貯存、加工釀造、烹饪操作為主,乃至如祭祀等重大活動中的儀式化程式也在其中;另一類偏于食醫,主要有食禁、食養、食治等三個方面,而仍然以食物禁忌為主。如《隋書·經籍志》著錄之《老子禁食經》《黃帝雜飲食忌》,以及他書所引的《扁鵲食禁》《華佗食論(禁)》等,從書名看顯然屬于此類;此外,陶弘景《養性延命錄·食戒篇》也專門讨論食忌。至于以食養、食治為宗旨的專著,或當以孫思邈《備急千金要方》卷二十六之“食治”為始作俑者——此篇單行本通常稱為《千金食治》。
食物治病并非唐代才有,《周禮·天官·疾醫》“以五味、五谷、五藥養其病”,據鄭玄注:“五谷,麻、黍、稷、麥、豆也。”相關“醫學”解釋,則見于楊上善《黃帝内經太素》:“五谷、五畜、五果、五菜,用之充饑則謂之食,以其療病則謂之藥。是以脾病宜食粳米,即其藥也;用充饑虛,即為食也。故但是入口資身之物,例皆若是。”
藥物與食物之間,難于截然劃斷,典型的例子有二。《金匮要略》有當歸生姜羊肉湯,治寒疝,腹中痛、裡急:“當歸三兩、生姜五兩、羊肉一斤,以水八升,煮取三升,溫服七合,日三服。”如果嫌此例中用到了藥物當歸,不夠純粹,還可以看華佗的故事。《三國志·華佗傳》雲:“佗行道,見一人病咽塞,嗜食而不得下,家人車載欲往就醫。佗聞其呻吟,駐車往視,語之曰:向來道邊有賣餅家蒜齑大酢,從取三升飲之,病自當去。即如佗言,立吐蛇一枚。”對此,陶弘景在《本草經集注·序錄》中說:“此蓋天地間物,莫不為天地間用,觸遇則會,非其主對矣。”是以,米谷果菜、蟲獸禽鳥,諸多可食之品,也堂而皇之地載入《本草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