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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歲少女含冤入獄13年,釋放後獲賠172萬,真兇依舊逍遙法外

有些錯有改正的機會,但有些錯誤卻沒法改正和彌補。17歲少女疑被刑訊逼供判無期徒刑,13年後無罪釋放,獲172萬元賠償,這一紙錯判導緻三家人的悲劇恩怨。

17歲的少女錢仁鳳滿懷着憧憬走出大山,來到城裡打工掙錢,大山走出來的孩子單純,善良,樸實,以為來到了城裡隻要踏實努力工作就能有所回報,她做的第一份工作是給一戶人家帶孩子。

在這個過程中她認識了一位叫朱梅的女子,兩個人很是投緣,朱梅開了一個事先串通的人所,事先串通的人所寶寶園規模并不大,錢仁鳳去朱梅的事先串通的人所當保育員。誰都沒想到,這個決定改變了錢仁鳳的一生。

17歲少女含冤入獄13年,釋放後獲賠172萬,真兇依舊逍遙法外

2022年2月22日,剛過完新年開園的第三天,朱梅是園長,做飯的是朱梅的媽媽,錢仁鳳則是保育員。

當天朱梅,錢仁鳳和孩子們一起吃的同樣的飯菜,孩子們午休後大概2點左右,孩子候磊與幾個孩子出現身體不适,出現嘔吐,嘴巴和手指甲呈青色等症狀。

朱梅母親趕快送幾個孩子去了醫院,不幸的是2歲的候磊經過搶救最終還是沒有搶救回來,造成了1死兩槍傷。

報警後,警方将嫌疑鎖定在了保育員錢仁鳳身上。朱梅當時曾向警方提供了一個重要的破案線索(有筆錄為證):當年巧家縣某資源局局長兒子羅某曾追求過她,但當時被朱梅拒絕,而随後另一名追求者謝某也遭到了朱梅的拒絕。

被拒絕的二人懷恨在心,聯手對朱梅展開了報複,兩人聯手偷盜朱梅家财物3次,共計6000多元,随後被朱梅告發後遭到關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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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感到意外的是,警方并沒有理會朱梅提供的這個重要線索,反而認準了錢仁鳳就是兇手。

錢仁鳳沒有錢,沒有人脈和背景,父母都是農民,17歲的錢仁鳳從一開始的什麼都不知道到最後的認罪,這中間無疑存在刑訊逼供。

2012年10月18日,錢仁鳳在給楊柱律師的信中稱,當年在審訊室,她遭到警察的毆打:“我不承認,他們就讓我跪在地上, 跪了七八個小時。他們還脫下黑皮鞋打我的臉,皮鞋的跟有點高。”

錢仁鳳依然不承認,因為她什麼也沒做,警方看她不招又将她的雙手反铐。最終,在投毒案發生3天後,在那次長達12個小時的審問和刑訊逼供中,17歲錢仁鳳無奈隻能承認是自己投了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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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未滿18歲,錢仁鳳被判無期徒刑,聽到判決後,錢仁鳳曾大聲喊冤枉。

然而,沒有人理會這個未成年女孩的含冤聲音。

倘若錢仁鳳當時滿了18歲,恐怕就不是無期徒刑,而是死刑了。

判決下來後,錢仁鳳的父親曾去監獄看過女兒,女兒對父親說:“爸爸,我什麼都沒做。”

服刑期間錢仁鳳一直委托律師申訴,她堅稱自己無罪。

因為隻有國小四年級文化,錢仁鳳寫一封申訴少則半個月,多則兩個月,好多字她不會寫就空着或者用自己會寫的字代替。

2010年4月9日,雲南省行動律師事務所的幾位律師到監獄進行法律援助。喊冤的錢仁鳳引起了律師們的注意,此時,錢仁鳳已經含冤入獄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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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錢仁鳳的訊問筆錄及辨認筆錄中,有5份筆錄後的落款簽名并非錢仁鳳本人所書寫,而由3名辦案人員所簽。

2015年12月21日,雲南省高院以原判認定錢仁風犯投放危險物質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故再審宣判錢仁風無罪,錢仁鳳被無罪釋放,此時她已入獄13年。

17歲的花季少女已成為30歲的婦女,國家也賠償了她172萬元,雲南省進階人民法院副院長、國家賠償委員會主任田成有代表雲南高院向錢仁風鞠躬表示道歉。

然而,賠償再多,道歉再誠懇,錢仁鳳失去的青春和自由已經回不來了。

這一紙錯判毀了三個家庭,錢仁鳳的母親最終也沒能等到和女兒相見的這天,2歲孩子候磊的父母失去孩子悲痛欲絕,朱梅和她的家人時刻擔心真正的兇手來報複。

17歲少女含冤入獄13年,釋放後獲賠172萬,真兇依舊逍遙法外

錢仁鳳曾說:“我在監獄裡面待了5051天,每一分每一秒都非常痛苦。”

最讓她遺憾的是,當她被無罪釋放後回到家裡時,她的媽媽已經因病去世了,13年裡她沒有見過媽媽一次,她的媽媽也沒有等到女兒回家的這天。

這樣的遺憾是多少賠償也無法彌補的。

17歲少女含冤入獄13年,釋放後獲賠172萬,真兇依舊逍遙法外

自從錢仁鳳的事迹報道後,廣州一家公司特意招聘她為宿舍的管理者,錢仁鳳接受了這份好意。

出獄後的錢仁鳳面對變化萬千的世界更多的是迷茫,智能手機不會用,過馬路不知道如何看紅綠燈……

最令人憤怒的是,當年投毒的真兇至今還在逍遙法外,沒有抓到。

如今,錢仁鳳已經結了婚生了孩子,已經獲得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