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風起,蟹腳癢”,每年的中秋節前後,螃蟹銷售就進入了旺季。在寶應山陽鎮經營水産生意的劉老闆碰上了一筆大買賣,對方張口就要三千斤大閘蟹。真的是“财神爺”上門了嗎?
受害人 劉老闆:當時來買螃蟹的是四個興化人。
“财神爺”上門
去年十月的一天,四名顧客開着貨車來到劉老闆的店收蟹,其中一名姓王的男子财大氣粗,一下子把店裡的三千斤螃蟹給包圓了。看到“财神爺”上門,劉老闆心中竊喜。這時,對方表示,這些大閘蟹是浙江的一家飯店訂購的,由于數量較多,他們得先把蟹運走,等對方付了款再跟劉老闆結賬。
受害人 劉老闆:這些螃蟹總價12萬左右,當時王某本人留在我店裡,說當天下午就可以跟我結賬,生意都上門了,我就同意了。
一車螃蟹拉走了
王某支付了2000元訂金,并且他本人留下了,其他三人則将一車螃蟹拉走了。眼瞅着到了傍晚,錢款卻一直未結。而此時,留在店裡的王某神情緊張,不停地向外張望。劉老闆覺得不對勁,偷偷地撥打了報警電話。
受害人 劉老闆:他感覺有點想跑的意思,我問他錢什麼時候給我,他也不說話,然後我就報警了。
民警上門後,王某頓時傻眼了,竹筒倒豆子,一通交代。
受害人 劉老闆:他說我的螃蟹的确被賣了,但是同夥沒有把錢打給他,他也沒錢支付給我,是以想借機會逃跑,沒想到我報警了。
當心!“蟹”逅騙局
照這說法,王某是被同夥“賣”了,還是背後另有隐情?三千斤大閘蟹價格不菲,當地警方不敢怠慢,立即巡線追蹤,很快将其餘三名同夥緝拿歸案。
合謀行騙
經查,這四人中,葛某和朱某原先做水産生意,由于外債纏身,二人便合謀趁着大閘蟹上市“撈一筆”。于是,他們找到了同鄉王某和沈某,冒充螃蟹收購商進行作案。
寶應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官 王冠:葛某是其中總的幕後策劃、總指揮,王某到水産行裡冒充假老闆留下結賬,朱某是以進貨員的身份到水産行裡看貨理清單,沈某專門進行拖貨販賣。
詐騙團夥内讧
葛某交代,通常他們四人分工協作,先假意去外地水産行購貨,貨物拖走後留下所謂的“老闆”在現場,然後支付部分貨款讓“老闆”趁機脫身,最後再以螃蟹品質不佳為由惡意拖欠克扣剩餘貨款,以此非法獲利。這一次,他們将劉老闆的螃蟹在浙江賣完後,非法獲利12萬元,可不承想,團夥發生了内讧,其中一人拿錢跑路了。
寶應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官 王冠:拿到貨款之後葛某就開始進行分贓,他自己先拿了一半的錢,将剩下的錢給了朱某,讓他先轉一部分給王某,讓王某跟被害人結付一部分貨款,然後朱某拿到錢之後并沒有轉錢給王某。
騙取近萬斤大閘蟹
這就導緻王某遲遲收不到貨款,被困就擒,最終其團夥被“團滅”。警方查明,這夥人用同樣的手段,在寶應、興化等地作案三起,騙得螃蟹共計9700餘斤,非法獲利28萬餘元。
寶應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官 王冠:想假借經濟糾紛的名義來掩蓋自己詐騙的事實,其實幾名被告人在去水産行之前,就已經達成了共謀,目的就是要占有被害人的螃蟹,貨款也已經被他們占有了,是以我們認為他們已經達到了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是以虛構螃蟹品質不行、數量不對等事實來騙取被害人的錢款。
近日,寶應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對葛某、王某等四人提起公訴。最終,四人被法院判處二年二個月至四年八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檢察官提醒,眼下正值大閘蟹的銷售旺季,各水産商要提高警惕,對于大額訂單盡量做到現賣現結,謹防上當受騙。
确實,收獲的季節裡,無論是水産養殖戶,還是經營戶,都得小心提防,千萬别被不法分子收割了“果實”!
編輯 | 韓菲菲
稽核 | 杜 強
來源:揚州電視台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