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被執行人無财産可供執行 能否引入執行擔保?<總第2407期>

被執行人無财産可供執行 能否引入執行擔保?<總第2407期>
被執行人無财産可供執行 能否引入執行擔保?<總第2407期>

(圖檔源自網絡)

被執行人名下無财産可供執行

能否引入第三人做執行擔保?

執行擔保的法律效果是什麼?

PART.01

基本案情

申請執行人廣西某農業技術公司與被執行人韋某買賣合同糾紛一案。2021年6月廣西某農業技術公司與韋某就種植果樹及提供技術指導簽訂合同,2023年6月廣西某農業技術公司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後,韋某尚有30萬尾款未傳遞,經多次追讨無果後。2023年12月廣西某農業技術公司将韋某訴至法院,經過一審、二審,法院判決韋某需向廣西某農業技術公司支付30萬元。

PART.02

法官執行

進入執行程式後,執行法官通過執行查控和走訪調查發現被執行人韋某負債較多,暫無可供執行财産,其種植的果園也已轉讓,執行一度陷入僵局。

承辦法官多次向韋某釋法析理勸導其主動履行還款義務,并告知可以找人擔保履行。多番溝通後,韋某朋友李某表示可以做擔保人。在執行法官組織下,申請人與韋某、李某簽訂執行和解協定,李某作出書面執行擔保承諾,以名下全部财産作為擔保。依法将李某列為本案的擔保人後,法院對其名下财産進行全面查控。最後,韋某主動籌措資金一次性支付了欠付的款項。

PART.03法官說法

什麼是執行擔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規定:在執行中,被執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擔保,并經申請執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決定暫緩執行及暫緩執行的期限。被執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權執行被執行人的擔保财産或者擔保人的财産。

執行擔保的法律效果是什麼?

提供執行擔保,但暫緩執行期限屆滿後被執行人仍不履行義務,會産生如下後果:

(1)依申請執行人的申請恢複執行。

(2)直接裁定執行擔保财産或者保證人的财産。

提供執行擔保事項未能實作,能否追加執行擔保人為被執行人?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擔保若幹問題的規定》規定:暫緩執行期限屆滿後被執行人仍不履行義務,或者暫緩執行期間擔保人有轉移、隐藏、變賣、毀損擔保财産等行為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請執行人的申請恢複執行,并直接裁定執行擔保财産或者保證人的财産,不得将擔保人變更、追加為被執行人。

執行程式中,第三人提供執行擔保,是否需對被執行人所負的全部債務承擔連帶清楚責任?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擔保若幹問題的規定》規定:第三人提供擔保,隻需依照第三人所出具的擔保書或所簽訂擔保條款的具體内容,針對所承諾的擔保事項、在擔保範圍内、按照承諾的擔保方式承擔擔保責任。

該案中第三人李某送出了擔保書,經審查符合構成執行擔保的條件,通過直接裁定執行的方式執行。那麼如何通過變更、追加被執行人的方式強制執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幹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四條規定,執行過程中,第三人向執行法院書面承諾自願代被執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确定的債務,申請執行人申請變更、追加該第三人為被執行人,在承諾範圍内承擔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根據上述規定,在執行中,第三人應明确表示願意代為履行,即債務加入的,申請執行人才可以通過申請追加該第三人為被執行人的方式執行。

被執行人無财産可供執行 能否引入執行擔保?<總第2407期>

END

來源:廣西高院

作者:莫智文

編輯:桂小雯

校對:餘躍

初審:伍彬

複審:耿博瀛

終審:卓曉陽

有态度 | 更權威微信ID:NNZJFY官方網站:南甯法院網nnzy.chinacourt.org

長按下圖識别二維碼或掃一掃即刻關注“南甯中院”長按下圖識别二維碼或掃一掃即刻關注“南甯市中級法院”官方微網誌即刻關注“南甯中院”官方抖音号

被執行人無财産可供執行 能否引入執行擔保?<總第2407期>

即刻關注“南甯中院”官方視訊号

微信投稿信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