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小傷住院29天,這是屬于過度治療,有訛人騙保的嫌疑,必須嚴查!
網上很多人因為黨某某是弱勢群體身份而産生了同情,評論區幾乎一邊倒,站在黨某某的立場發表自己的觀點。這一現象确實不太正常。
盡管詳細的通告已出,有的根本不仔細看。大多數網友認為黨某的傷情嚴重。并由此質疑審判的公正性,而譴責受害女法官。
從通告中可以看出,黨某隻是輕微傷。
- 兩車發生輕度碰撞,造成黨某某左踝關節處、左腕關節處輕微損傷。
- 醫囑僅開具一盒口服止痛膠囊和三盒外用消痛貼。
- 交警部門認定傷勢輕微。
從這三方面分析,如此輕微傷勢為何要住院29天?
輕微傷住院29天,這真的有點說不通。這不浪費了醫療資源嗎?
軟組織挫傷或擦傷,2到3周就好了,嚴格講不夠住院标準。
有人說醫院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為了逐利,配合黨某某,進行了過度醫療。
住院29天,可是實際隻住15天,患者回家住挂床按照規定是不允許的。
現在正規醫院也不敢讓患者回家,臨時回家也要簽離院回家同意書。住院時間長短是跟真實病情有關的,醫保規定不能長時間違規住院。
但是從黨某某的角度來看,住院29天,心中是否别有企圖?
黨某某就提出18000這樣的不合理訴求,但其提供的證據支撐不了這個數額。
女法官不支援14天虛假住院的問題,可是黨某一心想着通過訴訟,就能得到1.8萬賠償金。可是他萬萬沒想到隻賠付一半。
她認為是王法官克扣了其中的一半金額,其實是支援了黨某某除14天之外的所有醫療費、各種損失費等。這樣的判決是沒問題的。
9000也不能說是錯,在她權限範圍内,隻是沒有考慮原告的心情,激怒了他。
不過法官這種職業,就不可能過于共情,做法官不要求考慮什麼,隻要公平公正依法依規。
法官判案是要講證據的,不是誰吵誰有理,誰窮誰有理。
誰吵就能得到利益,誰窮就得利。久而久之就滋生了不良社會風氣。社會就沒有了是非準則。
可是黨某偏執暴戾,達不到他想要的結果,把一切憤怒加在法官身上,王法官不幸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