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開招募政務服務(12345便民熱線)監督員的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對政務服務行為的社會監督,提升服務效能和服務品質,着力營造舒心便民、優質高效的政務服務環境,現面向社會公開招募政務服務(12345便民熱線)監督員,并将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聘任對象
政務服務監督員主要從全市各級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企業代表、服務對象、律師工作者、新聞媒體記者等熟悉我市情況或關心關注政務服務工作的社會各界人士中選聘。
二、聘任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産黨的上司,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具有堅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有較強的法制觀念和良好的職業道德,公道正派,堅持原則,廉潔自律。
(二)有較強的社會責任感,踐行志願者精神,熱心政務服務事業,有時間和精力承擔政務服務監督員工作,義務開展督查,服從工作安排,遵守政務服務監督的各項規章制度。
(三)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備良好的人際溝通、語言文字表達和分析研究問題的能力,敢于發表意見,熟悉政務服務相關政策和法規,能夠客觀公正地反映政務服務工作開展情況,并提出合理的意見建議。
(四)品行端正,無治安處罰、刑事處罰、黨政紀處分、不良信用記錄等。
(五)年滿十八周歲,不超過六十周歲,身體健康。
三、主要職責
(一)通過線下實體大廳、自助終端、線上辦和掌上辦、電話咨詢服務、幫辦代辦、政務服務熱線體驗等方式,對企業和群衆辦事過程中政務服務咨詢、預約、受理、審批、辦理、出證等環節的依法依規情況及辦理效果等進行監督,查找企業群衆辦事過程中存在的堵點、難點、痛點問題,提出合理化意見和建議。
(二)對視窗設定、辦事流程、服務環境及視窗從業人員的辦事效率、服務态度、工作作風等情況進行全方位監督評價。
(三)對政務服務“好差評”工作涉及的制度建設、多管道評價、全流程閉環工作機制等情況進行監督。
(四)監督員可以單獨或自由組合的方式定期對政務服務大廳進駐部門進行明察和暗訪。
(五)監督員要主動宣傳群衆路線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成效、優化營商環境相關法律法規和政務服務惠企利民政策措施。
(六)接受巴彥淖爾市政務服務與資料管理局委托的其他政務服務監督事務。
四、聘用期限
監督員每屆聘期2年,聘期屆滿自動解聘,根據工作需要可以連聘。
五、其他事項
(一)政務服務監督員為義務監督,無薪酬。
(二)由巴彥淖爾市政務服務與資料管理局進行評定稽核、擇優聘選,并頒發聘書。
(三)聘期内,政務服務監督員因個人原因不能履職的或履職過程中存在違法違紀、造假行為,可以自行提出申請,提前解聘。
六、報名時間及報名方式
(一)報名時間:2024年8月7日至2024年8月21日。
(二)報名方式:符合條件且自願義務擔任政務服務監督員者,請如實填寫《巴彥淖爾市政務服務監督員報名推薦表》(資訊虛假或不全,視為無效),發送至指定郵箱:[email protected]。
咨詢電話:0478-8521219
附件:巴彥淖爾市政務服務監督員報名推薦表.doc
烏拉特中旗人民陪審員選任公告
為保障公民依法參加司法審判的權利,促進司法公正,推進司法民主,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保障人民群衆廣泛、有序參與司法活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和最高法、公安部、司法部《人民陪審員選任辦法》的規定,現就烏拉特中旗2024年度人民陪審員選任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任名額
按照《人民陪審員法》相關規定,經烏拉特中旗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決定,确定烏拉特中旗人民陪審員名額為90名,其中通過随機方式選任人民陪審員名額72名;通過個人申請群組織推薦方式選任人民陪審員名額18名。
二、選任條件
(一)公民擔任人民陪審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年滿二十八周歲;
3.遵紀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擔任人民陪審員,一般應當具有高中以上教育程度。
(二)下列人員不能擔任人民陪審員:
1.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監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司法行政機關的從業人員;
2.律師、公證員、仲裁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3.其他因職務原因不适宜擔任人民陪審員的人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人民陪審員: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公職的;
3.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4.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
5.因受懲戒被免除人民陪審員職務的;
6.其他有嚴重違法違紀行為,可能影響司法公信的。
三、選任程式
通過随機抽選、個人申請群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釋出選任公告
烏拉特中旗司法局會同烏拉特中旗人民法院、警察局,向社會釋出選任人民陪審員公告,公告期為三十日。
(二)候選人的産生
1.随機抽選。烏拉特中旗司法局會同烏拉特中旗人民法院、警察局,從轄區内年滿二十八周歲的常住居民名單中,随機抽選拟任命人民陪審員數五倍以上的人員作為人民陪審員候選人。
2.個人申請。個人申請擔任人民陪審員的,應當于2024年8月22日(非工作日除外)之前向烏拉特中旗司法局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股209室送出身份證、戶口本(流動人口需提供居住情況證明)、學曆證明等書面材料,并填寫《内蒙古自治區人民陪審員候選人申請表》。
3.組織推薦。組織推薦擔任人民陪審員的,由被推薦人所在機關、所屬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人民團體在征得本人同意後,于2024年8月22日(非工作日除外)之前向烏拉特中旗司法局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股209室送出推薦人履歷、身份證、戶口本(流動人口需提供居住情況證明)、學曆證明等書面材料,并填寫《内蒙古自治區人民陪審員候選人推薦表》。
《内蒙古自治區人民陪審員候選人申請表》或《内蒙古自治區人民陪審員候選人推薦表》一式三份,請到烏拉特中旗政府網站下載下傳。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學曆證書原件及影印件2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證件照4張。
(三)資格審查
由烏拉特中旗司法局會同烏拉特中旗人民法院、烏拉特中旗警察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第十三條的規定進行資格審查。
(四)确定拟任命人選
從通過資格審查并同意擔任人民陪審員的候選人名單中,随機抽選産生人民陪審員拟任人選。
(五)任前公示
向社會公示拟任命人民陪審員名單,公示期不少于五個工作日。
(六)提請任命
經公示确定後的人民陪審員拟任人選,由烏拉特中旗人民法院院長提請烏拉特中旗人大常委會任命,任期五年。
(七)就職宣誓
人民陪審員經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後,應當公開進行就職宣誓。人民陪審員宣誓誓詞為: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我宣誓,忠于國家,忠于人民,忠于憲法和法律,依法參加審判活動,忠實履行審判職責,廉潔誠信,秉公判斷,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人民陪審員依法代表人民參加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這既是人民當家作主權利的具體展現,也是一項光榮的職責和義務,歡迎符合條件的公民踴躍報名參與。
咨詢電話:0478-5656868
特此公告。
附件:
1.内蒙古自治區人民陪審員候選人申請表
2.内蒙古自治區人民陪審員候選人推薦表
烏拉特中旗司法局
烏拉特中旗人民法院
烏拉特中旗警察局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