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在《企業會計資訊化工作規範》(财會〔2013〕20号)、《會計電算化工作規範》(财會字〔1996〕17号)、《會計核算軟體基本功能規範》(财會字〔1994〕27号)基礎上,修訂印發了《會計資訊化工作規範》(财會〔2024〕11号,以下簡稱《工作規範》)及《會計軟體基本功能和服務規範》(财會〔2024〕12号,以下簡稱《軟體規範》),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會計司有關負責人就《工作規範》和《軟體規範》(以下統稱兩項規範)相關問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問:兩項規範修訂的背景和意義是什麼?
答:一是貫徹落實新會計法的重要舉措。第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表決通過的《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決定》,首次将會計資訊化寫入會計法,在第八條提出“國家加強會計資訊化建設,鼓勵依法采用現代資訊技術開展會計工作,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财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修訂釋出兩項規範,是貫徹落實新會計法的重要舉措之一。
二是服務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的客觀需要。通過修訂兩項規範,指導機關加強會計資訊化建設,規範數字經濟環境下的會計軟體基本功能和服務,有效解決各類電子憑證“報帳難、入賬難、歸檔難”等問題,推動實作“讓資料多跑路,讓群衆少跑腿”,有利于發揮會計資料作用,降低社會治理成本和社會資源消耗,服務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
三是加快推動會計工作數字化轉型的必然要求。随着大資料、人工智能、移動互聯、雲計算、物聯網、區塊鍊等現代資訊技術創新疊代速度加快,積極主動運用新技術推動會計工作數字化轉型,是會計工作高品質發展的必然要求。通過修訂兩項規範,為機關提供會計資訊化理念、技術、方法等方面的指導,有利于加快推動會計工作數字化轉型。
四是完善會計資訊化制度體系的現實需要。近年來,我部會同相關部門相繼開展了電子發票電子化報帳、入賬、歸檔試點,電子憑證會計資料标準試點等工作,取得積極成效,這些試點成果的推廣應用,需要通過修訂兩項規範在制度建設層面進一步加強保障。
問:兩項規範修訂釋出經曆了哪些過程?
答:2023年以來,結合電子憑證會計資料标準深化試點工作,财政部組織專家就會計資訊化工作規範修訂及電子憑證會計資料标準應用對會計軟體和服務的影響等問題進行了深入研究,并組織多次調研和問卷調查,在此基礎上形成兩項規範修訂初稿。此後,就初稿征求全國會計資訊化标準化技術委員會咨詢專家和有關企事業機關的意見,并組織多次讨論,形成兩項規範修訂征求意見稿。
2024年4月,财政部辦公廳印發通知,面向中央有關部門、地方财政部門和社會公衆公開征求意見;同時,财政部會計司組織召開座談會,當面聽取部分地方财政部門和有關軟體公司的意見。征求意見稿釋出後,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各方面積極回報意見,《工作規範》共收到回報意見252條,《軟體規範》共收到回報意見165條。回報意見總體認為,兩項規範征求意見稿架構結構合理、内容全面、實操性強,既規範了會計軟體的基本功能和服務,也為機關開展會計資訊化工作提供了具體指引。我們對所有回報意見進行了認真梳理,并充分吸收采納,在反複研讨、溝通協調基礎上,對征求意見稿進行了修改完善,最終形成兩項規範。
問:兩項規範修訂的主要内容是什麼?
答:《工作規範》共六章50條,與原規範相比,主要修訂内容如下:一是擴大了适用範圍。将适用範圍從企業擴大至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公司、企業、事業機關和其他組織(以下統稱機關),實作了對各類型機關會計資訊化工作的全面覆寫。二是系統規範了機關會計資訊化建設的内容。從明确建設目标和資源投入、制定整體規劃和建設方向、建構管理機制和标準體系、建設資訊系統和實作内外部系統互通等方面規範建設内容,系統指導機關開展會計資訊化建設。三是明确了會計資料處理要求和電子會計資料的法律效力。要求機關會計資訊系統應當适配電子憑證會計資料标準,同時規定來源可靠、程式規範、要素合規的電子會計資料與紙質會計資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四是強化了會計資訊化安全。全面要求機關統籌考慮會計資訊化的系統安全、網絡安全、涉密安全、跨境安全等,強化會計資料在生成、傳輸、存儲等環節的安全風險防範。五是加強了會計資訊化監督。明确了财政部門對機關開展會計資訊化工作、會計軟體服務商提供會計軟體和相關服務的監督檢查、對不符合規範要求的處罰,以及對财政部門及其從業人員違法行為的責任追究等監督内容。
《軟體規範》共八章47條,與原規範相比,主要修訂内容如下:一是明确了會計資訊化相關術語的概念。根據會計資訊化最新發展,對“會計軟體服務”、“電子會計憑證”等術語進行了明确定義。二是強化了會計軟體及服務在新環境下的适應性。新增會計軟體遵循會計資料标準及開放性、可擴充性、靈活性、可靠性、安全性和現代資訊技術應用等要求。三是加強了會計軟體及服務對會計資料的多元度保障。要求會計軟體應當保證會計資料的真實、完整、安全傳輸;能夠完整接收和讀取電子憑證,并通過驗簽等方式檢查電子憑證合法性和真實性;應當滿足資料保密性的要求,支援對重要敏感資料的加密存儲和傳輸,保障會計資料不被篡改。四是進一步強調會計軟體服務的重要性。新增會計軟體功能個性化需求開發要求、會計軟體雲服務基本要求、客戶教育訓練要求;對軟體部署與維護要求條款進行修訂,針對故障問題結合實際情況進行了細化。
問:兩項規範中是如何展現電子憑證會計資料标準試點工作成果的?
答:2022年以來,财政部會同稅務總局、中國人民銀行、國務院國資委、國家檔案局、國家标準委、國家電子檔案管理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中國民航局、國鐵集團等部門(機關),選取使用頻次高、報帳數量大、社會關注廣的增值稅電子發票、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含鐵路電子客票、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銀行電子回單等9類電子憑證,制定電子憑證會計資料标準并在全國範圍内開展試點工作,用統一的會計資料标準打通電子憑證全流程無紙化處理“最後一公裡”,取得了社會效益、環境效益、經濟效益多赢的試點效果。
在兩項規範修訂中,我們結合近兩年電子憑證會計資料标準試點工作成果,在《工作規範》中新增會計資料處理和應用的相關規定,明确會計資料擷取管道和方式,提出會計資料驗證要求,規範會計資料全流程處理;在《軟體規範》将會計軟體的輸入、處理、輸出各環節适配電子憑證會計資料标準進行明确。通過兩項規範的修訂,對電子憑證會計資料标準試點的成果進行了固化,為電子憑證會計資料标準下一步全面推廣提供制度保障。
問:如何做好兩項規範的貫徹落實?
答:兩項規範印發後,财政部将做好政策解讀、教育訓練指導、問題解答等相關工作。一是組織起草兩項規範釋義,對條款進行詳細解讀,便于機關了解應用。二是組織開展教育訓練,講解兩項規範重點内容,指導機關推進會計資訊化應用。三是持續關注兩項規範實施情況,積極回應社會關切,提升執行效果。
地方各級财政部門應當加強對兩項規範的宣傳,因地制宜組織推動兩項規範在本地區的貫徹實施,加強對地區内各機關會計資訊化工作、會計軟體服務商提供的會計軟體和相關服務的監督檢查,深入推進本地區會計資訊化建設工作。
各部門、各機關要加強對兩項規範的學習,依法采用現代資訊技術開展會計資訊化工作,嚴格按照兩項規範推進本部門、本機關的會計資訊化建設工作,支撐會計職能拓展,堅定不移推動會計工作數字化轉型。
來源:财政部網站
編輯:如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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