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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市場監管部門以外,其他有關部門也得處理投訴舉報,清單整理出來了

除市場監管部門以外,其他有關部門也得處理投訴舉報,清單整理出來了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

(節選)

第二十六條 消費者與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争議的,可以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舉報,反映經營者涉嫌違法的線索。

第二十七條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應當暢通和規範消費者投訴、舉報管道,完善投訴、舉報處理流程,依法及時受理和處理投訴、舉報,加強對投訴、舉報資訊的分析應用,開展消費預警和風險提示。

投訴、舉報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不得利用投訴、舉報牟取不正當利益,侵害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擾亂市場經濟秩序。

第二十八條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行政部門應當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協同配合和資訊共享,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内,對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實施抽查檢驗等監管措施,及時查處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

第二十九條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行政部門應當加強消費領域信用體系建設,依法公示有關行政許可、行政處罰、抽查檢驗結果、消費投訴等資訊,依法對違法失信經營者實施懲戒。

第三十條 有關行政部門應當加強消費知識的宣傳普及,倡導文明、健康、綠色消費,提高消費者依法、理性維權的意識和能力;加強對經營者的普法宣傳、行政指導和合規指引,提高經營者依法經營的意識。

第四十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行政部門應當推動、健全消費争議多元化解決機制,引導消費者依法通過協商、調解、投訴、仲裁、訴訟等方式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第四十六條 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争議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投訴的,應當提供真實身份資訊,有明确的被投訴人、具體的投訴請求和事實依據。

有關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投訴之日起7個工作日内,予以處理并告知消費者。對不符合規定的投訴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告知消費者不予受理的理由和其他解決争議的途徑。

有關行政部門受理投訴後,消費者和經營者同意調解的,有關行政部門應當依據職責及時調解,并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調解完畢;調解不成的應當終止調解。調解過程中需要鑒定、檢測的,鑒定、檢測時間不計算在60日内。

有關行政部門經消費者和經營者同意,可以依法将投訴委托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

第五十二條 有關行政部門從業人員未按照本條例規定履行消費者權益保護職責,玩忽職守或者包庇經營者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中的有關行政部門指的是哪些?清單整理出來了

有關行政部門處理消費者投訴舉報事項清單

主管部門 投訴舉報事項 法律法規及規章政策、“三定”依據(包括文号)
教育部門 民辦教育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主席令第80号)
《關于規範校外教育訓練機構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8〕80号)
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教育訓練負擔的意見》
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辦法
《廣東省民辦非學曆教育機構退費管理辦法》
《營利性民辦教育訓練機構的監督管理辦法》
職業教育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
早教(面向3-6歲)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
《校外教育訓練機構财務管理暫行辦法》(教監管廳函〔2023〕2号)
交通部門 駕駛員教育訓練(含駕培機構招生點) 《機動車駕駛員教育訓練管理規定(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2016年第51号)
道路運輸(含道路普通貨物運輸、道路旅客運輸、道路危險貨物運輸) 《道路運輸管理條例》《道路運輸服務品質投訴管理規定(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2016年第70号)
《網絡平台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管理暫行辦法》
《物流糾紛工單處置協調會會議紀要》
汽車維修品質 《汽車維修品質糾紛調解辦法》(交公路發(1998)349号)
《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9年第20号)
計程車 《巡遊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2016年修正)(交通運輸部令2016年第64号)
汽車租賃 《關于促進汽車租賃業健康發展的通知》(交運發〔2011〕147号)
《小微型客車租賃經營服務管理辦法》
網約車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網絡預約出租汽車和私人小客車合乘安全管理的緊急通知》(交辦運〔2018〕119号)
《交通運輸新業态使用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交運規〔2022〕3号)
ETC 全國ETC服務監督熱線95022;廣東省有《廣東省高速公路聯網收費管理辦法》
ETC、北鬥裝置産品品質 《公路水路行業産品品質監督抽查管理辦法》(交科技規〔2020〕2号)
人社部門 勞務中介 《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
人力資源中介服務 《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國令第700号)
職業教育、職業技能教育訓練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主席令第80号)
住建部門 房屋銷售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88号)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産管理法》;《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6号)作為參考。

家庭裝飾裝修

根據《GB 50210-2018 建築裝飾裝修工程品質驗收标準》規定,包括抹灰、外牆防水、門窗、吊頂、隔牆、飾面闆/磚、幕牆、塗飾、軟包、櫥櫃、窗簾盒、門窗套、護欄扶手等均屬于建築裝飾裝修工程範疇。實踐中可參照該國标。

《住宅室内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10号)
《家庭房間裝飾裝修管理試行辦法》(建建[1997]92号)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房屋室内裝飾裝修安全管理的通知》(建辦〔2023〕29号)
物業管理服務 《物業管理條例(2016年)》(國務院令第666号)
住建部門、人社部門 房地産中介 《房地産經紀管理辦法》(2016年修正)(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8号)
生态環境部門 油煙擾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32号)
《國家環保總局關于加強飲食業油煙污染防治監督管理的通知》(環發(2000)191号)
噪聲污染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2018年主席令第24号)
衛健部門 月子護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
醫療美容 《醫療美容服務管理辦法》(2016年衛生計生委令第8号修正)
托育機構(含家庭托育)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 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15号)
《佛山市南海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建立佛山市南海區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的通知》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印發托育從業人員職業行為準則(試行)的通知》(國衛辦人口函〔2022〕414号)

WST 821-2023推薦性衛生行業标準《托育機構品質評估标準》

《家庭托育點管理辦法(試行)》
醫療糾紛 《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701号)
非法行醫 《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2019年12月28日主席令第38号)
《執業醫師法》(主席令第18号)
公共場所衛生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消毒劑、消毒器械和衛生用品 《消毒管理辦法》(2017年修訂版)
《國家标準 GBT 26373-2010 乙醇消毒劑衛生标準》
文體旅遊部門 全民健身 《全民健身條例》(國務院令第560号)
娛樂場所 《娛樂場所管理條例》
《娛樂場所管理辦法》 (2022修訂)
旅遊服務、旅行社 《旅遊法》《旅行社條例》等
民宿 《廣東省民宿管理暫行辦法》
《關于促進鄉村民宿高品質發展的指導意見》(文旅市場發〔2022〕77号)
線上旅遊經營服務 《線上旅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文化和旅遊部令第4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二條規定,旅遊是指遊覽、度假、休閑等。
電影活動(電影攝制、發行、放映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影産業促進法》
電影經營活動 《電影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42号)
NFT及數字藏品 《藝術品經營管理辦法》(經營者利用資訊網絡從事藝術品經營活動,線上銷售NFT繪畫作品、NFT藝術攝影作品、NFT工藝美術作品)
《網絡出版服務管理規定》
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即俗稱的網吧 《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
通過網際網路生産、傳播和流通的文化産品,常見的有直播等。 《網際網路文化管理暫行規定》(文化部令第57号)

演唱會、音樂節

(含反映“黃牛票”問題)

《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
《文化和旅遊部 公安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大型營業性演出活動規範管理促進演出市場健康有序發展的通知》(文旅市場發〔2023〕96号)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煙草專賣部門 煙草,電子煙 《煙草專賣法》(2022年修訂,新增電子煙條款)
向未成年人銷售卷煙及相關 《煙草專賣法》《未成年人保護法》
資訊及電信主管部門 電信申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電信使用者申訴處理辦法》(工業和資訊化部令第35号)
個人資訊保護 《電信和網際網路使用者個人資訊保護規定》(工業和資訊化部令第24号)
電信服務品質 《電信服務品質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郵政管理部門 郵政、快遞申訴 《郵政法》《快遞暫行條例》《郵政業消費者申訴處理辦法》

中國人民銀行、

金融監管部門

證監會等

金融消費 《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實施辦法》(銀發(2016)314号)
非法金融 《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國務院令第247号)
POS機交易 《銀行卡收單業務管理辦法》(銀發〔2013〕第9号)
拒收現金 《人民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80号)
理财業務 《商業銀行理财業務監督管理辦法》(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令 2018年第6号)
信用卡業務 《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
網絡貸款(P2P) 《網絡借貸資訊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
保險服務 《銀行保險違法行為舉報處理辦法》
《銀行業保險業消費投訴處理管理辦法》
助貸機構 《商業銀行網際網路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新聞出版署 圖書内容、品質 《出版管理條例》(2016年國務院令666号修訂)
出版物發行違法行為(除知識産權) 《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商務部第10号)
出版物業務經營者張貼、散發違法廣告
網絡遊戲 《網絡出版服務管理規定》(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資訊化部令第5号)
《國家新聞出版署關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絡遊戲的通知》
國家新聞出版署《網絡遊戲管理辦法(草案征求意見稿)》
印刷業,如影印店 《印刷業管理條例》
民航行政管理部門 機票 《中國民用航空電子客票暫行管理辦法》
公共航空運輸服務 《關于印發公共航空運輸服務消費者投訴管理辦法的通知》民航發〔2018〕26号
無人機教育訓練 《民用航空低空飛行服務專業人員基礎教育訓練機構管理辦法》
稅務部門 發票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2019年修訂)
國家能源局 電力監管機構投訴 《電力監管機構投訴處理規定》(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令第18号)
農業部門 農藥、種子、飼料、獸藥

《農藥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77号)注:蚊香、氣霧殺蟲劑、電子蚊香液等均屬于農藥

《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

《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獸藥管理條例》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防蚊驅蚊類産品認定的意見》(農辦法函〔2021〕19号)
寵物診療 《動物診療機構管理辦法》(農業部令第19号)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在部分城市開展規範寵物診療秩序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農辦牧〔2022〕26号)
民政部門 養老服務 《養老機構管理辦法》(民政部令第49号)
彩票 《彩票管理條例》
殡葬 《殡葬管理條例》
負責殘障人士工作的機構 殘疾兒童康複救助 《殘疾預防和殘障人士康複條例》
發改部門 價格争議 最高人民法院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司法部印發《關于深入開展價格争議糾紛調解工作的意見》的通知(法發〔2019〕32号)
衛健部門 小區等場所的現制現售飲用水

《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

《衛生部法監司關于現制現售飲用水監管有關問題的複函》(衛法監食便函[2003]218号)

建設主管部門 瓦斯經營及使用 《城鎮瓦斯管理條例》
商務部門 汽車銷售及其相關服務 《汽車銷售管理辦法》
特許經營活動監督管理 《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
餐飲行業投訴舉報 《餐飲業經營管理辦法(試行)》
财政部門 會計繼續教育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司法行政部門 律師服務(法律服務) 《律師法》
應急管理部門 煙花爆竹安全生産 《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

來源:市監與法綜合整理,部分素材來源政府網、老龔說法

編輯:周晶

一審:史登銀

二審:顧豔

三審:楊宏

聲明:本文所用圖檔、文字部分(或者全部)來源于網際網路,僅代表作者觀點,轉載此文是出于傳遞更多資訊、分享知識之目的。并不代表本公衆号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隻提供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及應用建議,版權歸原作者或機構所有,如有侵權請聯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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