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内容均基于資料整理撰寫,文末有引用來源。)
2007年11月21日,北京朝陽醫院,22歲的孕婦李麗雲在丈夫肖志軍的陪同下來到醫院急診科。
經過初步的急診檢查,醫生迅速診斷出她患有重症肺炎,并且病情已導緻心髒功能衰竭。李麗雲的情況極為危急:呼吸急促,嘴唇泛紫,心髒狀況也顯得十分不穩。
鑒于李麗雲的情況,醫生決定将她轉入婦産科,并建議立刻進行剖腹産手術。
李麗雲危在旦夕,但肖志軍拒絕簽字同意剖腹産手術,盡管醫生反複解釋李麗雲的情況非常危急,肖志軍仍堅持拒絕:“她隻是感冒了,好了後就會自己生了。”
醫院院長親自說服,甚至向肖志軍提供了經濟上的保障,承諾支付1萬塊錢以減輕他的經濟壓力,但肖志軍依舊堅持自己的立場,最終簽署了拒絕手術的書面檔案。
當天晚上7時25分,醫生隻能無奈地看着李麗雲和未出生的孩子失去生命,導緻一屍兩命。
1、李麗雲欲跳橋自殺,被肖志軍救下
李麗雲從小能歌善舞,是家中的驕傲。
2002年,她考上了長沙電影學院。由于家境貧寒,李麗雲未能在這條路上繼續前行。家人為了她的前途四處籌錢,送她去學習影視國術,但她在幾次求學途中都因各種原因中途退學。
2004年,李麗雲受不了壓力,選擇離家出走。
那年,李麗雲在一座橋上準備結束自己的生命。這時,肖志軍正巧經過,看到橋上的李麗雲,毫不猶豫地沖上前去将她拉了下來。
肖志軍國中畢業後便漫無目的地在社會上浮沉,最後接替父親的位置在這家工廠裡謀得一份工作。
肖志軍是一個性格古怪的人,家人和鄰居眼中的他,是一個喜歡吹牛、不切實際的人。他在年輕時就辍學,之後一直在社會上遊蕩,偶爾打些零工為生。
他常常自诩為未來的大官,說自己擁有廣泛的人脈和深厚的知識儲備,甚至自認文化水準不遜色于教授。實際上,他的工作态度卻逐漸變得散漫,經常懶散地躺在工作台上,對工作毫無興趣。
2004年,工廠面臨改制,肖志軍拿到了一筆補償金,肖志軍帶着李麗雲輾轉多個城市,但肖志軍缺乏技能,屢屢碰壁,最終隻能靠打零工維持生計。
2006年,肖志軍和李麗雲來到北京,他們租了一間簡陋的房子,靠着微薄的收入艱難度日。
2007年4月,李麗雲發現自己懷孕了。這個消息讓兩人感到既喜又憂,喜的是新生命的到來,憂的是經濟上的拮據。
為了孩子的未來,李麗雲開始向家裡尋求幫助。她向父母隐瞞了真實情況,隻說自己還在上學,并請家人每月寄些生活費。李麗雲的父母雖然經濟條件不佳,但為了女兒,還是每月寄錢支援她。
懷孕後的李麗雲身體日益虛弱,生活條件惡劣,常常隻能靠稀飯和鹹菜度日。
冬天來臨,李麗雲的健康狀況每況愈下。她的咳嗽越來越嚴重,11月21日,肖志軍帶她去了一個小診所,醫生一看她的症狀,立即建議送大醫院治療。
由于他們經濟窘迫,診所的老闆決定自己開車送他們去醫院,這才有了之後在朝陽醫院的急診場景。
李麗雲患有重症肺炎,病情危急,必須立即采取措施,醫生認為剖腹産是唯一能夠挽救她和孩子的辦法。此時,李麗雲的病情已經非常嚴重,呼吸困難,心髒功能衰竭,意識模糊。
情況危急,拒絕簽字
醫生和護士們緊急準備手術,并希望能夠盡快得到家屬的簽字許可。
肖志軍表現出猶豫,他不了解為什麼一場感冒會演變成需要剖腹産的地步。他的拒絕讓醫生們陷入了困境,因為根據相關規定,沒有家屬簽字的情況下,醫院無法進行剖腹産手術。
醫生們一邊努力穩定李麗雲的生命體征,一邊不斷勸說肖志軍簽字,然而,他始終不為所動,聲稱這是一個“普通的感冒”,不需要手術。過了一會兒,他開始放聲大哭,“再觀察觀察”。
醫院的院長也親自勸說,醫院甚至開通了綠色通道,在經濟上暫時不承擔任何壓力。醫院的其他患者和家屬們也加入了勸說的行列,甚至有人願意為他們捐款以幫助支付手術費用。
在現場的有一位叫呂衛紅的記者,她急得抓起肖志軍的手,幫他在手術同意書上按下手印。但醫生立即指出,這樣的手印在法律上無效,不能作為同意的證明。
呂衛紅轉向圍觀的群衆,聲音充滿了急切:“我們可以一起籌錢,我首先出一萬,隻要這位先生同意簽字,就能立即救治他的妻子。”
肖志軍顯得更加不信任。
醫生們隻好聯系李麗雲的父母,但由于距離太遠,他們無法在短時間内趕到現場簽字。醫院方面甚至考慮過采取緊急救治措施,但礙于法律的限制,任何沒有家屬簽字的手術都可能引發法律糾紛和醫療責任問題。
被逼到絕路的肖志軍,拿起筆在拒絕手術的聲明上簽下了自己的名字,附言“堅持用藥治療,堅持不做剖腹手術,後果自負”。
3、一屍兩命,肖志軍深陷輿論
李麗雲的病情急劇惡化,在晚上7時25分,她和腹中的嬰兒雙雙失去了生命。
李麗雲和腹中嬰兒的逝世消息在社會上引發了巨大反響,作為第一時間報道的記者,呂衛紅不僅較長的描述了事件的經過,還将焦點放在了肖志軍的拒簽行為上。
肖志軍成為衆矢之的,肖志軍稱醫院借機敲詐他的錢财,目的是為了從他們身上牟利。
肖志軍始終認為自己的妻子隻是感冒,醫生們卻脫掉妻子的衣物,他也認為這是不必要的,這是醫生故意讓他的妻子凍傷以加重病情。
實際上醫生隻是在給李麗雲做心肺複蘇。
公衆對他的行為感到憤怒和不可了解,許多人認為他作為丈夫和父親,應對妻子和未出生的孩子負責。
媒體的報道中充斥着對肖志軍的批評,指責他不顧家人的生命安全,堅持己見,最終導緻了悲劇的發生。
同時,媒體也對醫院在緊急情況下的應對方式提質疑,醫院是否應在家屬拒簽的情況下采取更積極的措施挽救生命。
李麗雲的父母從湖南趕到北京,他們在醫院中得知女兒和未出生的外孫已經去世的消息後,悲痛欲絕。
李麗雲的父母對肖志軍的行為感到極為憤怒,他們認為女兒的死亡與肖志軍的拒簽直接相關同時也起訴了醫院。
醫院方面強調,所有的醫療決策都是基于患者的實際病情和現有的法律架構做出的。醫院方面解釋道,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的規定,除非在特殊情況下,醫療機構必須得到患者或其家屬的同意才能進行手術。
在肖志軍明确拒絕簽字的情況下,醫院無法進行手術。
李麗雲的父母則認為,醫院在此類緊急情況下應該有更多的責任和義務采取行動,特别是在生命垂危的情況下,他們認為醫院應該優先考慮患者的生命安全。
最終,司法鑒定結果顯示,李麗雲的死亡與醫院治療決策無直接因果關系,法院認為醫院在處理此事件中并無過錯,因為他們已經盡力勸說家屬并試圖采取救治措施。
法院最終駁回了李麗雲父母的起訴。盡管如此,醫院最後還是向家屬提供了10萬元的經濟補償。
參考資料:
1、15年前轟動全國!因丈夫拒絕剖腹産簽字,醫生眼睜睜看着孕婦死去 人民資訊 2022.02.24
2、丈夫拒手術簽字緻孕婦死亡續:司法局稱鑒定超期 新京報 200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