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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買房我給20萬,二婚老婆氣不過,把我女兒的金手镯給她兒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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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莫雲浩,今年55歲,妻子在多年前因病去世。

這些年,我一個人既當爹又當媽地把女兒拉扯大。

以前怕女兒受委屈,我沒想過再婚的事。女兒大學畢業後,我才想着找個老伴。

在表哥的介紹下,我認識了李嬌。她比我小5歲,跟我一樣,喪偶,兒子已經工作了,才敢想再婚的事。

我們剛認識不久,李嬌就來我家幫忙做家務。她幹活很利索,手也巧,做飯也好吃。

自從李嬌來了後,我感覺日子有了奔頭。

女兒卻不喜歡她,說李嬌看起來太有心計了。我想着女兒大概從感情上接受不了後媽,就沒理會她。

我和李嬌同居了一個月,彼此感覺還不錯,就領證了。

女兒買房我給20萬,二婚老婆氣不過,把我女兒的金手镯給她兒媳了

2

李嬌說,她第一段婚姻什麼儀式都沒有,這次想辦個婚禮,要求不高,簡單點就行。

我的想法是,我們都幾十歲的人了,又是二婚,不必大費周章,叫兄弟姐妹們一起來吃頓飯就行了。

我怕直說會傷李嬌的心,于是委婉地跟她說,再簡單的婚禮也得花好幾萬,我們年紀也大了,不如把這錢省下來給孩子。

李嬌一聽,沉默了兩分鐘,說好吧,那就不辦婚禮了。

我正為她的通情達理而開心時,李嬌卻要我把辦婚禮的錢折現給她,就當是彩禮了。

她這話一說,我目瞪口呆。

我還沒反應過來,李嬌嬌嗔地說:那我嫁給你,你給點彩禮不是很正常的嗎?雖然你給了我幾萬塊,但是我得伺候你後半輩子,你劃算着呢。

這……顯然李嬌是有備而來的,但好像又挑不出錯,可是我的心裡就是不太舒服。

我說,我的存款也不多,錢緊着呢。要不給個2萬意思下,反正這錢都是左手倒右手。

李嬌說,我這點錢都不舍得,就是想白/嫖。

也不知道她從哪學會了這時髦的詞,我聽了一愣一愣的。

後來,我想想,還是算了,結婚這麼高興的事,我不想弄得彼此不愉快。就給了李嬌5萬,當是彩禮了。

3

今年五一,女兒帶男朋友回家。

吃完飯後,我在房裡翻着櫃子,想把亡妻的傳家之寶(前丈母娘給的一塊玉佩)拿給女兒。

我找了大半個鐘頭,也沒找到,而且發現我的集郵冊也不見了。

這保險櫃的密碼,隻有我和李嬌知道。之前,她說要把她的首飾,放在保險櫃保管,我就給了她密碼。

我問李嬌是怎麼回事。

她開始裝着一臉懵的樣子。

我一直不說話,緊緊地盯着她。李嬌才吞吞吐吐地說她急用錢,拿去賣了。

那一刻,我氣得想給她一拳:沒錢,你跟我說呀,不問自取算什麼?那是我女兒的外婆留給她的傳家寶,你的手伸得也忒長了,這也敢拿。

李嬌狡辯說,要不是我把錢看得那麼緊,她怎麼會想到賣玉。

她把我女兒的玉偷去賣了,到頭來還成我的錯了,這理也能歪成這樣?

不管李嬌怎麼辯駁,我堅持要她把那塊玉拿回來,那是給女兒的傳家寶,沒得商量。

第二天,也不知李嬌用了什麼辦法,她居然把玉拿回來了。我拿着放大鏡盯了大半天,确認無誤後,才松了一口氣。

我闆着臉警告她,再有下次,我就不會這麼寬容了。

李嬌委屈巴巴地看着我,一副我見猶憐的樣子。我的心又軟了,安慰她說以後有事跟我商量,我們是夫妻,她有事,我不會坐視不管的。

那本集郵冊賣了就賣了,我不想為了這點事,加深夫妻沖突,就不再說什麼了。日子又回歸正常。

女兒買房我給20萬,二婚老婆氣不過,把我女兒的金手镯給她兒媳了

4

端午節時,女兒說要結婚,我心裡樂開了花。

我就一個女兒,當然會為她傾盡所有。除了給20萬作為女兒買房的首付,還把她媽媽的首飾全都給她,另外再添點新的。

我正籌謀着女兒的嫁妝。李嬌湊過來說,她兒子也要結婚了,她想跟我借點錢,給她兒媳買點金飾。

夫妻倆說借,就顯得見外了,雖然不是我親兒子,但是作為繼父,我也該略表心意。

看在李嬌的面子上,我答應給繼子5萬辦婚禮,還給兒媳買個金手镯。

我給了3萬塊,讓李嬌買兩個金手镯,她兒媳一個,我女兒一個,這樣顯得體面點。

李嬌很快就挑了兩個金手镯回來。不得不說,女人挑首飾的眼光,就是比男人的好,她挑的款式新穎好看。

繼子的婚禮在前,我們先去喝了他的喜酒。

在婚禮上,我看到兒媳的手上戴着兩個金手镯,一邊一個。就是這款式很眼熟,好像在哪裡見過。

但我轉念一想,可能是兒媳娘家人買的呢,隻是碰巧買了同樣款式的。

兒媳敬酒時,我瞧仔細了,那對金手镯就是李嬌買的。

李嬌看我盯着兒媳的手镯看,咳嗽了一聲,然後她給我使了眼色。我意識到自己有點失态了,隻好接着敬酒去了。

女兒買房我給20萬,二婚老婆氣不過,把我女兒的金手镯給她兒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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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禮結束後,帶着疑惑,我回家第一時間就去打開保險櫃,拿出買給女兒的金手镯。不料镯子卻被旁邊的磁鐵吸住了,我一下就明白怎麼回事了。

我把李嬌叫來,讓她看被吸住的镯子。她看着我氣得紅通通的臉,眼神躲閃。

我拿着那個手镯,喘着粗氣,盯着李嬌,看她還有什麼好說的。

過了好一會,李嬌才聲淚俱下說,兒子結婚她給不了什麼,自責得很。又看着我給女兒準備各種嫁妝,這一對比,她心裡就難受。還說她跟我結婚,除了掙頓飯吃,啥也沒得到。

她越想越氣憤,是以就把兩個金手镯都給了她兒媳,買了個假的給我女兒。

我聽了李嬌的話,再想想她做的那些事。然後扯着嗓子罵她太貪心,繼子結婚,我給了5萬,還給兒媳買金手镯。我女兒結婚,她除了口頭祝福,又給了什麼?

誰知李嬌竟然破罐子破摔,她對我嘶吼,說,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女兒嫁了,就是别人家的人了。我給再多嫁妝,都是便宜了外姓人。

聽她這話,我不由得想,難道她當初嫁給我,就是因為我家是女兒,以為結婚不用花多少錢,然後錢就能給她兒子花了?這算盤珠子打得夠響的!

看着面目猙獰的李嬌,我仿佛不認識她了。

有句話說:半路夫妻都是賊,交身不交心。看來的确如此。

吵架過後,我冷靜下來,提出了離婚。

這事過後,我想了想,以後還是一個人過吧。覺得寂寞了,就幫女兒帶帶娃,含饴弄孫,懶得再想那些風花雪月的事了。不然,盡傷心,何必呢?

也提醒各位中老年朋友,打算再婚的,真的需要謹慎,最起碼要先弄清楚對方的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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