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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網重重?法網恢恢!

“湖水波光粼粼,魚蝦自在遊弋”是對翠屏湖景色的生動寫照。翠屏湖是福建省第一大人工淡水湖,素有“福建千島湖”美譽,是古田人民的母親湖,也是國家4A級旅遊景區,榮獲國家生态養殖示範區稱号。為進一步完善翠屏湖生态産業鍊,古田縣水産養殖場每年向翠屏湖水域投放大量魚苗,但屢有不法分子以此為“商機”,趁夜深人靜駕船撒網非法捕撈攫取經濟利益,最終反被“捕”。

漁網重重?法網恢恢!

2022年12月至2023年8月間,被告人黃某某等3人趁夜多次乘坐木船到翠屏湖水域,通過放置漁網、地籠等方式盜捕翠屏湖水域魚類并出售以擷取非法經濟利益。古田縣人民檢察院以盜竊罪對黃某某等3人提起公訴。最終,三人因犯盜竊罪被法院判處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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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檢君說法

翠屏湖有機魚為什麼不能捕?

為保護翠屏湖漁業資源和生态環境,自2011年始翠屏湖水域由全民所有制國有企業古田縣水産養殖場統一投放、養殖,明确定位為養殖有機魚,并且挂上了品質安全可追溯水産品的标簽,實作來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證、責任可追究的全程品質安全資訊追溯管理。2012年縣政府即發出《關于保護翠屏湖漁業資源的通告》,表明任何機關和個人未經許可不得擅自在翠屏湖水域從事水産養殖活動以及非法捕撈等。

漁網重重?法網恢恢!

“碧波千傾、綠島競秀”的翠屏湖水源于古田人民真誠的守護。大家應當以此為鑒,堅決抵制破壞生态文明行為,不斷提高生态保護意識和法治意識,守護河湖安瀾!

相關法條連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條:違反保護水産資源法規,在禁漁區、禁漁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産品,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漁業法》第二十九條:國家保護水産種質資源及其生存環境,并在具有較高經濟價值和遺傳育種價值的水産種質資源的主要生長繁育區域建立水産種質資源保護區。未經國務院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準許,任何機關或者個人不得在水産種質資源保護區内從事捕撈活動。

《中華人民共和漁業法》第三十條:禁止使用炸魚、毒魚、電魚等破壞漁業資源的方法進行捕撈。禁止制造、銷售、使用禁用的漁具。禁止在禁漁區、禁漁期進行捕撈。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網目尺寸的網具進行捕撈。捕撈的漁獲物中幼魚不得超過規定的比例。在禁漁區或者禁漁期内禁止銷售非法捕撈的漁獲物。

來源:古田檢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