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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樓夢魇-三詳紅樓夢(2)

紅樓夢魇-三詳紅樓夢(2)

  從這觀點看來,倘是甯府罪重,與元妃的血統關系又隔了一層,給她的刺激不夠大。改為榮府犯事,讓賈赦闖禍,是最合理的人選,但究竟不過是她的伯父,又還不及賈政是她父親,那才活活氣死了她。而且如果僅隻是賈赦扇子事發,賈政純是被連累,好人壞人黑白分明,也較腦筋簡單,不像現在賈政代甄家"窩藏贓物",可見正人君子為了情面,也會幹出糊塗冒險的事來。是以分兩個步驟改成榮為禍首,一層深似一層。

  蛛絲馬迹,可以看出第七十五回本來是賈珍收下甄家寄放财物──就尤氏與佩鳳的對白中暗寫南京來了兩個人,賈珍陪同用飯,作為後文伏線。至于尤氏撞見甄家暗移家産到賈政處,這一節正如賈赦的扇子公案,也是後添的,按照此書最省事的改寫方式,在回首加一段,隻消在一回本稿本上加釘一葉。

  第三十七回回首賈政放學差一節,也是用同樣方式後加的。全抄本漏改,是以缺這一段,回首曾有一張黏貼的紙條,想是另人補抄這一段,後又失落。此本第六十四回賈敬喪事,就是賈赦賈政兄弟倆攙着賈母(第三頁末行;第三頁下,第一行)。此處三次提起"賈赦賈政"、"赦政",不可能是筆誤,當是添寫賈政外放之前的本子,是以賈政仍舊在家。

  戚本第六十四回以賈賈珖代替賈赦賈政。庚本缺此回,己卯本也缺,庚本用己卯本抄配的這一回補上,此處是賈赦賈琏父子攙扶賈母。原因很明顯,作者發現了全抄本此回的漏洞,賈政不在都中,不能在喪事中出現,是以改為賈賈珖。但是這樣一來,主持賈敬喪事的賈赦倒反而靠邊站了。由兩個族侄孫攙着賈母吊侄兒的喪,也遠不及兩個兒子攙着親切動人。于是又改為賈赦賈琏,兒子孫子攙着。但是俞平伯還是指出此處"賈赦賈琏"不大合适,想必因為賈琏這人物太沒有份量。

  是以第六十四回分甲(全抄本)、乙(戚本)、丙(己卯本抄配)。還有一處歧異,回末賈琏籌備娶尤二姐:

  又買了兩個小丫頭。賈珍又給了一房家人,名叫鮑二,夫妻兩口,預備二姐過去時服役。

  ──甲、乙同

  又買了兩個小丫鬟。隻是府裡家人不敢擅動,外頭買人,又怕不知心腹,走漏了風聲。忽然想起家人鮑二來,當初因和他女人偷情,被鳳姐兒打鬧了一陣,含羞吊死了。賈琏給了二百銀子,叫他另娶一個。那鮑二向來卻就和廚子多渾蟲的媳婦多姑娘有一手兒,後來多渾蟲酒痨死了,這多姑娘見鮑二手裡從容了,便嫁了鮑二。況且這多姑娘原也合賈琏好的,此時都搬出外頭住着。賈琏一時想起來,便叫了他兩口兒到新房子裡來,預備二姐兒過來時服侍。那鮑二兩口子聽見這個巧宗兒,如何不來呢?

  ──丙

  第六十五回賈珍趁賈琏不在尤二姐處,夜訪二尤,正與二姐三姐尤老娘談話。

  那鮑二來請安。賈珍便說:"你還是有良心的小子,是以叫你來伏侍。日後自有大用你之處,不可在外頭吃酒生事,我自然賞你。倘或這裡短了什麼,你琏二爺事多,那裡人雜,你隻管去回我,我們弟兄不比别人。"鮑二答應道:"是,小的知道。若小的不盡心,除非不要這腦袋了。"賈珍點頭說:"要你知道。"當下四人一處吃酒,……

  一段對白的口吻,顯然鮑二是賈珍的人──不然也根本不會特地進來請安,尤其在這親密的場合──是以賈珍可以向他暗示這份家他自己也有份,也肯出錢維持,代守秘密有賞,将來還要提拔他。

  第六十四回甲乙寫鮑二是賈珍的仆人,顯然是正确的。第六十四回丙改鮑二是賈琏的仆人,當然是因為第四十六回已經有鮑二夫婦,是榮府家人,鮑二家的私通賈琏,被鳳姐捉奸,羞憤自殺了。是以此處把賈琏的又一情婦多姑娘捏合給鮑二續弦。第六十五回并沒有連帶改,回内鮑二之妻仍舊是"鮑二家的","鮑二女人",不稱多姑娘。

  賈敬喪事,攙扶賈母的人由赦、政改、珖,再改赦、琏,顯然是作者自改,可見第六十四回丙雖然是抄配的,也可靠,解釋鮑二夫婦的這一大段也是作者自改的。第二十一回描寫多姑娘的妖媚淫蕩,批注:"總為後文寶玉一篇作引"(庚、戚本)。賈琏與多姑娘幽會,庚本又有眉批:"此段系書中情之瑕疵,寫為阿鳳生日潑醋回及夭風流寶玉悄看晴雯回作引,伏線千裡外之筆也。丁亥夏,畸笏叟。"換句話說,此段透露賈琏慣會偷家人媳婦,埋伏下第四十四回鳳姐潑醋,又伏下第七十七回寶玉探晴雯,遇見晴雯的表嫂,廚子多渾蟲之妻燈姑娘。前引"後文寶玉一篇"是指第七十七回,"燈姑娘"也就是多姑娘。"燈姑娘"這名字的由來,大概是"金瓶梅"所謂"燈人兒",美貌的人物,像燈籠上畫的。比較費解,不如"多姑娘"用她夫家的姓,容易記憶,而又俏皮。

  寫第六十四回甲乙的時候,顯然第四十四回還不存在。第四十三、四十四回寫鳳姐生日那天,寶玉私自出城祭金钏兒,鳳姐酒後潑醋,誤打平兒,寶玉得有機會安慰平兒,這兩回結構嚴密,是個不可分的整體,原來是後添的。加上了這兩回之後,才改第六十四回,給喪妻的鮑二配上第二十一回的多姑娘,在這裡是寡婦了,多渾蟲已死。但是第七十七回多渾蟲還在世,不過他妻子還用舊名燈姑娘。

  第七十七回王夫人向芳官說:"前年我們往皇陵上去,"那是第五十八回的事,在清明前,賈敬死了才回來奔喪,死的時候天氣炎熱,當是初夏。賈琏服中偷娶尤二姐,兩個月後賈珍住在鐵檻寺,當然是為了做佛事,百日未滿(第六十五回),顯然賈敬死後不到一個月就"偷娶",還是初夏。婚後半年有孕,誤打胎後吞金自盡(第六十九回)。七日後下葬,正"年近歲逼"。下年春天起桃花社(第七十回),八月二日賈母生日(第七十一回),第七十五、七十六回過中秋節,第七十七回在中秋後不久,皇陵祭吊是去年春天,"前年"多算了一年,是早本時間過得快些。可見第七十七回寫得很早。是以燈姑娘是原名。

  第二十一回回末如下:

  且聽下回分解。  收後淡雅之至。

  正是:

  淑女從來多抱怨  嬌妻自古便含酸  (二語包盡古今萬萬世裙钗)

  詩聯是後加的,顯然此回在詩聯期──一七五五年左右──改寫。原有的回末套語下,有句批語誤入正文:"收後淡雅之至。"這條批一定很老,由朱批改為雙行小字批注,傳抄多次後又被誤作正文。此回大概也是很早就有了的,一七五五年改寫的時候将燈姑娘改名多姑娘。此後添寫第四十三、四十四回潑醋,借用鮑二家的名字,當是為了三回後潑醋餘波一句諧音妙語:第四十七回又一提鮑二家的,賈母誤作趙二家的,鴛鴦糾正她,她說:"我那裡記得抱着背着的?"

三詳紅樓夢(3)

  潑醋回提前用了鮑二家的,是以需要改第六十四回的鮑二夫婦,因為鮑二家的已死。于是結果了多渾蟲,将他老婆配給鮑二補漏洞,就用她的新名字多姑娘。這是第六十四回丙。第六十四回乙回末如下:

  下回便見。正是:

  隻為同枝貪色欲  緻教連理起幹戈

  "下回便見"是例有的套語,下面的一對詩句是詩聯期後加的,是以第六十四回乙是一七五五年定稿。改丙至早也在一七五五年後,距寫第七十七回的時候很遠,是以忘了多渾蟲夫婦又還在探晴雯一場出現。

  前面說過,潑醋回用第六十四回的鮑二家的,就為了三回後賈母的一句俏皮話:"我那裡記得抱着背着的?"(第四十七回)第四十七回──至少回内這一段──顯然是與潑醋二回同時寫的。第四十七回改寫過,因為回目與内容不符:"冷郎君懼禍走他鄉",但是回内柳湘蓮與寶玉在賴家談話,湘蓮告訴他"眼前我還要出門去走走,外頭俇個三年五載再回來。"臨别寶玉叮囑:

  "……隻是你要遠行,必須先告訴我一聲,千萬别悄悄的走了。"說着便滴下淚來。柳湘蓮道:"自然要辭的,你隻别和人說就是了。"

  從賴家出來,才打了薛蟠,可見不是懼禍逃走,是本來要走的,至多提前動身。回末:

  薛蟠在炕上痛罵柳湘蓮,又命小厮們去拆他的房子,打死他,和他打官司。薛姨媽禁住小厮們,隻說柳湘蓮一時酒後放肆,如今酒醒,後悔不及,害怕逃走了。薛蟠見如此說了,氣方漸平。

  懼禍逃走的話,是薛姨媽編造出來哄薛蟠的。"懼禍走他鄉"顯然是改寫前的回目。為什麼要改為原定計畫旅行,理由很明顯。懼禍逃走,後又巧遇薛蟠,打退路劫盜匪,救了薛蟠,迹近贖罪,否則回不了家,成了為自己打算。

  庚本第四十八回回前附葉上總批:

  題曰"柳湘蓮走他鄉",必謂寫湘蓮如何走,今卻不寫,反細寫阿呆兄之遊藝。了心卻(了卻心願?)湘蓮之分(份)内。走者而不細寫其走,反寫阿呆,不應走而寫其走。文牽岐路,令人不識者如此。

  這條總批橫跨第四十七、四十八回。柳湘蓮自稱"一貧如洗,家裡是沒有積聚的",書中也不止一次說他"萍浪迹",一定說走就走,決不會有什麼事需要料理,怎麼樣"寫湘蓮如何走"、"細寫其走"?難道寫他張羅一筆旅費?也不會寫上路情形,又不是"老殘遊記"。"細寫其走"隻能是指辭别寶玉。湘蓮寶玉約定臨走要來辭别,不會不别而行。湘蓮寶玉那段談話是在改寫的時候加的,因為将懼禍改為原定出門旅行。是以這張回前附葉總批是在這兩回定稿的時候批的。

  前面說過,第十七、十八合回與第七十五回那兩張回前附葉是各自與這兩回的最初定稿俱來的。第四十七、四十八回的這一張,原來也是這兩回改完了之後現批的。

  庚本二十張回前附葉内,隻有這三張沒有書名"脂硯齋重評石頭記"。此處"重評"是狹義的指再評。三張内第七十五回這一張有日期:一七五六年農曆五月七日。至少這一張,我們知道它為什麼不用"脂硯齋重評石頭記"書名,因為已經不是一七五四年"脂硯齋甲戌抄閱再評"的本子,而且批者不是脂硯,也不能算"三評石頭記",是以留出空白,俟定名再填。

  有這三張附葉的三回,内中兩回埋伏賈赦的罪名,另一回将甄家寄存财物在賈珍處改為賈政處,埋伏下賈政的罪名,顯然是三回同時改寫,改去預言中的甯為禍首,而賈政的罪行是最後加的,不然元妃這一支還是被連累,比較軟弱閃避。

  三張無題扉頁有一張有日期,一七五六年農曆五月初,是以三張都是一七五六年初夏批的。

  至于為什麼相隔兩年就要改變回前附葉格式,而幾十年後補錄的第二十一回的那一張反倒恪遵原有款式,那是因為那一張是另人補抄的,而這三張是脂評人手筆,是以注重本子先後的差別。

  第四十三、四十四回潑醋,與第四十七回内插入的潑醋餘波是同時寫的;潑醋回用了鮑二家的,就需要改第六十四回的鮑二夫婦,于是有了第六十四回丙;第四十七、四十八回又與第十七、十八合回、第七十五回同時定稿,第七十五回最後。是以以上七回都同時,按着上述的次序,第七十五回最後改。第六十四回丙是一七五五年後寫的,而第七十五回是一七五六年初夏謄清。是以這七回都是一七五六年春定稿。

  第二十九至三十五這七回,各本幾乎全無回内批。庚本隻有第三十三、三十四、三十五回各有一兩條。此外甲辰本第三十、三十二回各有一條,不見得是脂批。

  金钏兒之死,自第三十回起貫串這幾回,末了第三十五回寫她死後她的妹妹玉钏兒銜恨不理睬寶玉。我們現在知道第四十三、四十四回祭金钏帶潑醋是一七五六年春添寫的全新的兩回。這引起了一個問題:金钏兒這人物是否也是後添的?姑且假定金钏兒是後加的。

  第二十九至三十五這七回,前四回有總批。庚本這種典型格式的回前附葉總批都是一七五四年前的舊批──一七五四本廢除回前回末一切形式,是以沒有總批,但是舊有的總批仍予保留。金钏兒是第三十、三十二這兩回的一個重要人物,但是這兩回的總批都沒有提起她,因為作批的時候還沒有這人物。

  寶玉挨打後,一批批的人到怡紅院去看他,獨無史湘雲,這很奇怪。如果是因為慰問寶玉沒有她的戲,盡可以在跟賈母去的人中添她一個名字。尤其是挨打前她和寶玉最後一次見面,湘雲勸他常會見做官的人,"談談世途經濟的學問","寶玉聽了道:'姑娘請别的姊妹屋裡坐坐,我這裡仔細髒了你知經濟學問的。'"難道湘雲還在跟他生氣?

  挨打養傷的這三回内湘雲隻出現過一次:第三十五回薛姨媽寶钗去探望寶玉,遇見賈母等也在那裡。一同出來,"忽見史湘雲平兒香菱等在山石邊掐鳳仙花呢,見了他們走來,都迎上來了。少頃出了園中,王夫人恐賈母乏了,便欲讓至上房内坐。"

  平兒香菱是賈琏薛蟠的妾侍,大概不便去看寶玉。湘雲也不去,且忙着采鳳仙花染指甲。賈母等随即在王夫人處用飯,桌上有湘雲。寶玉想吃的荷葉湯做了來了,王夫人命玉钏兒送去,這才言歸正傳,回到挨打餘波上。

  直到第三十六回回末,湘雲才回家去。寶玉挨打事件中,怎麼她好像已經回去了,不在場?

  第三十六回内王夫人與鳳姐談家務,薛姨媽寶钗黛玉都在場。鳳姐講起襲人還算是賈母房裡的人,她的一兩銀子月費"還在老太太丫頭分例上領"。

紅樓夢魇-三詳紅樓夢(2)

三詳紅樓夢(4)

  王夫人想了半日,向鳳姐道:"明兒挑一個好丫頭,送去老太太使,補襲人。把襲人的一分裁了,把我每月的月例二十兩銀子裡拏出二兩銀子一吊錢來給襲人,以後凡事有趙姨娘周姨娘的,也有襲人的,隻是襲人的這一分都也從我的分例上勻出來,不必動官中就是了。"鳳姐一一答應了,笑推薛姨媽道:"姨媽聽見了?我素日說的話如何?今兒果然應了我的話。"薛姨媽道:"早就該如此。模樣兒自然不用說的,他的那一種行事大方,說話見人和氣裡頭帶着剛硬要強,這個實在難得。"王夫人含淚說道:"你們那裡知道襲人那孩子的好處。(下略) "

  末句各本批注:"'孩子'二字愈見親熱,故後文連呼二聲'我的兒'。"

  第三十四回王夫人與襲人的談話中兩次叫她"我的兒",第一次如下:

  王夫人聽了這話内有因,忙問道:"我的兒,你有話隻管說。近來我因聽見衆人背前背後都誇你,我隻說你不過是在寶玉身上留心,或是諸人跟前和氣,這些小意思好,是以将你合老姨娘一體行事,誰知你方才和我說的話全是大道理,正合我的心事。(下略)"

  "将你合老姨娘一體行事",指襲人加了月費,與趙姨娘周姨娘同等待遇。這是第三十六回的事,還沒發生。可見第三十六回原在第三十四回前面。

  第三十三、三十四、三十五這三回寫寶玉挨打與挨打餘波。第三十六回是湘雲回家的一回。顯然第三十六回原在這三回前面。換句話說,湘雲回家之後寶玉才挨打。

  第三十六回回末湘雲回家,"衆人送至二門前,寶玉還要往外送",句下批注:"每逢此時,就忘卻嚴父,可知前雲'為你們死也情願'不假。"這條批指出一過了二門,再往外去就有遇見賈政的危險。

  送湘雲的局面倒正與挨打一幕開首相同。既然沒有金钏兒這人,不會是聽見金钏兒死訊後撞見賈政,而是送湘雲去後撞見賈政。正值忠順王府來人索取琪官──沒有金钏兒,當然不是二罪俱發。賈政送客出去,寶玉萬分焦急想讨救兵的時候,可能有耳聾的"老姆姆"瞎打岔,但是沒有将"要緊"誤作"跳井"的一段幽默的穿插。當然也沒有賈環告密,火上加油。──今本琪官失蹤的故事叙述極簡,可能經過删節。──

  養傷期間,沒有玉钏兒嘗湯的事。第三十七回是全抄本的,沒有賈政外放一節。第三十六回還在第三十三回前面;回首沒有賈母借口寶玉要多養息幾個月,又星宿不利,祭了星,不能見外人,不放他出去。這一段大概是原有的,本來在第三十四至三十五回内。有了這一節,第三十七回開首寶玉終日在園中遊蕩,不必賈政出門,理由也夠充足了。起詩社,發現缺少湘雲,派人去接,是以早本的挨打事件嵌在湘雲一去一來之間。

  寶玉要送湘雲出二門,句下那條批注已經是加金钏後的新批,但是裡面引的寶玉的話:"為你們死也情願",今本并無此語。最近似的是第三十四回黛玉來探問傷勢:

  ……抽抽噎噎的說道:"你從此可都改了罷?"寶玉聽說,便長歎一聲道:"你放心,别說這樣話。我便為這些人死了也是情願的。"

  這次黛玉來的時候寶玉正在昏睡。

  這裡寶玉昏昏默默,隻見蔣玉菡走了進來,訴說忠順府拏他之事,一時又見金钏兒進來,哭說為他投井之故。寶玉半夢半醒,都不在意,忽又覺有人推他,恍恍惚惚,聽得有人悲泣之聲。寶玉從夢中驚醒,睜眼一看,不是别人,卻是林黛玉。

  "為你們死也情願",當然是他在夢中對蔣玉菡金钏兒說的。改為同一場他向黛玉說"為這些人死了也是情願的",是表示寶黛二人相知之深。夢中對蔣玉菡金钏兒毫無反應,也更逼真,更像夢境。

  己卯本此回回末有:

  紅樓夢第三十四回終

  可見在書名"紅樓夢"時期──一七五四本前,約在一七五○初葉──此回已定稿,上述的一段已經改寫過了。加金钏兒這人物還在"紅樓夢"期前,大概是在書名"金陵十二钗"前的十載五次增删中。是以改寫挨打一場的時候,"老嬷嬷"仍作"老姆姆",而明義"題紅樓夢"詩二十首中已經有玉钏兒嘗荷葉湯:

  小葉荷羹玉手将,诒他無味要他嘗。碗邊誤落唇紅印,便覺新添異樣香。

  第三十七回詩社取别号,李纨建議寶玉仍用"绛洞花王"舊号,批:"妙極,又點前文。通部中從頭至末,前文已過者恐去之冷落,使人忘懷,得便一點;未來者恐來之突然,或先伏一線,皆行文之妙訣也。"關于绛洞花王的前文顯已删去。此回寶玉改用怡紅公字别号,但是下一回寶玉選擇詩題,又署"绛"字。(庚本第八七八頁)

  海棠社二回顯然是早本原有的,回内寶玉仍用绛洞花王筆名。此後改寫,第三十七回添寫李纨寶玉對白,寶玉不要绛洞花王舊号,改用怡紅公子。下一回那"绛"字是漏網之魚。批李纨寶玉的對白"又點前文",是改寫後批的,但是作批後,關于绛洞花王的前文全都删了,可見這兩回改寫得很早,原文之老可想而知。海棠社二回上接挨打,挨打事件中很早就插入金钏兒之死。原有的挨打與挨打餘波更早了,連着海棠社二回,大概是此書最初就有的一個基層。

紅樓夢魇-三詳紅樓夢(2)

  金钏兒之死,自第三十回種因,在第三十二回回末發作,着墨不多。加金钏兒的時候,第三十二回回目改了:"含恥辱情烈死金钏",正文添在回末,都是最省裝訂工的辦法,改在一回本的首頁與末頁。

  第三十二回回末與下一回回首後來又改過一次,是以這兩回間的過渡有甲乙二種。全抄本是甲,比他本早。第三十二回回末寶钗捐助新衣供金钏兒裝殓:

  一時寶钗取了衣服回來,隻見寶玉在王夫人旁(庚本作"傍邊")坐着垂淚,王夫人正在說話(庚本作"說他"),因見寶钗來了,卻掩口不說了。寶钗見此景況,察言觀色,早知覺了八分。于是将衣服交割明白,王夫人将他母親叫來拿了去。寶钗寶玉都各自散了。惟有寶玉一心煩惱,信步不知何往(他本缺這三句),且聽下回分解。(庚本作"再看下回便知"。)

  ──全抄本

  下一回回首此本較簡:

  卻說寶玉茫然不知何從,背着手低頭一面感歎,一面慢慢的走着,信步來至廳上,……

  他本如下:

  卻說王夫人喚他母親上來,拿幾件簪環,當面賞與,又吩咐請幾衆僧人念經超度。他母親磕頭謝了出去。原來寶玉會過雨村回來,聽見了便知金钏兒含羞賭氣自盡,心中早又五内摧傷,進來被王夫人數落教訓,也無可說。見寶钗進來,方得便出來,茫然不知何往。(下同)……

三詳紅樓夢(5)

  全抄本第三十二回回末寶玉寶钗"各自散了。惟有寶玉一心煩惱,信步不知何往,"兩句間的接生硬而乏,叙事卻是合理的。寶玉固然是趁此溜出來,也需要避免見金钏兒的母親。寶钗也應當走開,免得要人家磕頭謝她賞衣服。兩人一同出來,也應當各自走散,因為寶钗知道王夫人為了這事責罵他──盡管她隻聽見王夫人"正在說話",可見聲氣如常,是貴婦有涵養,謹慎慣了。但是後來又嫌太含蓄隐晦,是以"說話"改為"說他"。──這時候寶钗不便跟他談話,否則很窘,而且他心裡正難受。

  他本删掉回末這幾句,提前截斷,下一回回首王夫人除了衣服之外又賞首飾裝殓,代做佛事超度,周到得多。接寫寶玉出來,沒提寶钗──想必也隻再略坐了坐,金钏兒的母親還沒來就走了,但是避免與寶玉同行──補叙寶玉會見雨村回來,聽見金钏兒死訊,進來又被王夫人數落。原文這一段經過與寶玉的心情全用暗寫,比較經濟、現代化。

  第十九回有一處也與此處的改寫如出一轍:寶玉要去東府看戲,"才要去時,忽又有賈妃賜出糖蒸酥酪來,寶玉想上次襲人喜吃此物,便命留與襲人了,自己回過賈母,過去看戲。"全抄本沒有賈妃賜酪這一段,後文寶玉從東府溜出來,去花家找襲人:

  寶玉笑道:"你就家去才好呢,我還替你留着好東西呢。"

  直到後文寶玉房裡的丫頭阻止李嬷嬷吃酥酪:"那是說了給襲人留着的",讀者才知道是酥酪,極經濟流利自然,幹淨俐落。此處庚、戚、己卯本都有批注:"過下無痕"。想必是改寫前的舊批,否則早先明叙把酥酪留給襲人,此刻再提,接寫酥酪事件,十分平凡,似不能稱"過下無痕",也就是說接得天衣無縫。

  他本插入元妃賜酪一節,預先解釋,手法較陳舊,但是"糖蒸酥酪"想必是滿人新年的吃食,是以句下批注:"總是新春妙景"。又一點元妃,關照上文省親。與第三十二、三十三回間的過渡一樣,都是改文較周密,而不及原文的技巧現代化。想必在那草創的時代顧慮到讀者不懂,也許是脂硯等跟不上,或是他們怕讀者跟不上。

  第三十至三十五回有關金钏兒之死的六回内,共隻四條可靠的脂批,一條是批挨打一場王夫人勸阻(第三十三回),一條是批寶玉命晴雯送手帕給黛玉(第三十四回),還有兩條批傅秋芳家裡的女仆來見寶玉(第三十五回)。這都是加金钏兒的時候将挨打與挨打餘波拆開重排過,部份原文連着批語一同保留了下來。晴雯送帕,黛玉題帕與傅秋芳都是原有的。當然接見傅家女仆一場,寶玉心不在焉潑湯燙了手,端着碗的丫頭不會是玉钏兒──有了金钏兒才有玉钏兒。

  傅秋芳已經二十一二歲了──全抄本。因為"一二"二字寫得太擠,各本誤作二十三歲。比十三歲的寶玉大八九歲,她哥哥無論怎樣妄想高攀,也沒希望聘給寶玉。但是在一七五四本前,第二十五回寶玉比今本大兩歲(全抄本),第三十五回也還是這一年。

  更早的本子上寶黛的年紀還要大。第三回全抄本多出三句,鳳姐"問妹妹幾歲了。黛玉答道:'十三歲了。'又問道:'可也上過學?現吃什麼藥?……'"我先以為是有人妄改。但是看了這幾個脂本之後的結論,除了有書主或書商為省抄寫費删去一大段楔子,從來沒人擅改,至多代加"下回分解",為求一緻化。顯然黛玉初來的時候本是十三歲。第二回介紹黛玉出場,今本改為五歲,第三回删去黛玉的回答,讓鳳姐連問幾句,略去答話,也更生動自然。全抄本此處漏删這三句。

  早本白日夢的成份較多,是以能容許一二十歲的寶玉住在大觀園裡,萬紅叢中一點綠。越寫下去越覺不妥,惟有将寶黛的年齡一次次減低。中國人的伊甸園是兒童樂園。個人唯一抵制的方法是早熟。是以寶黛初見面的時候一個才六七歲,一個五六歲,而在賦體描寫中都是十幾歲的人的狀貌──早本遺迹。

  挨打屬于此書基層早本,養傷期間接見傅家來人,寶玉大約十七八、十八九歲,比傅秋芳小不了多少。

  賈母與薛姨媽母女在園中遇見湘雲香菱平兒采鳳仙花,同去王夫人處歇息,就在那裡開飯,這一段也是原有的,不過是在寶玉挨打之前,湘雲還沒回家。第三十六回"繡鴛鴦夢兆绛芸軒"一節内有湘雲,本來也是挨打前的事。原文可能就是那次在王夫人處擺飯,飯後賈母回房,王夫人當着薛姨媽母女與湘雲,問鳳姐家務事,提起襲人的月費,吩咐此後加倍,改由她這裡撥給──襲人"漸入金屋"。湘雲聽了,便去拉黛玉一同去賀襲人,卻撞見寶玉午睡,寶钗獨坐床上繡鴛鴦。

  今本作黛玉與薛姨媽母女在王夫人處吃西瓜,聽見王夫人鳳姐談襲人,是以黛玉去拉湘雲往賀。

  湘雲自繡鴛鴦一段後,直到回末才再出現,辭别返家。插入金钏兒之死的時候,有湘雲的這兩場──遊園後吃飯,飯後王夫人鳳姐談襲人事,湘雲拉黛玉往賀,撞見繡鴛鴦;湘雲回家──分成三段安插在挨打後,是以三段都與挨打毫無關系,使湘雲對寶玉顯得冷漠,簡直像是怪他不聽她多結交正經人的忠告,自食其果。

  金钏兒這後期人物個性複雜,性感大膽,富于挑撥性,而又有烈性,卻寫得十分經濟,闖禍前隻出現過三次,在第二十三、二十五、二十九回,都是寥寥幾筆。

  全抄本與甲戌本的第二十五回都來自一七五四本,但是二者之間也有歧異。賈環抄經一段,全抄本隻有金钏兒彩雲兩個丫頭:

  那賈環便拿腔做勢的坐在炕上抄寫,一時又叫彩雲倒茶,一時又叫金钏兒剪蠟花。衆丫環素日原厭惡他,隻有彩雲還和他合的來,倒了一杯茶遞與他,因見王夫人和人說話,他便悄悄向賈環說:"你安分些罷,何苦讨這個厭那個厭的。"賈環道:"我也知道了,你别哄我。如今你和寶玉好,把我不大理論,我也看出來了。"彩雲道:"沒良心的!狗咬呂洞賓,不識好人心。"

  下文寶玉在王子騰家吃了酒回來了,在炕上躺在王夫人身後,與彩霞說笑:

  隻見彩霞淡淡的不大答理,兩眼隻向賈環處看。寶玉便拉他的手笑道:"好姐姐你也理我理兒,"一面說一面拉他的手隻往衣内放。彩霞不肯,便說:"再鬧我就嚷了。"

紅樓夢魇-三詳紅樓夢(2)

  這彩霞分明就是上一段的彩雲。為什麼改名彩霞?拿另一個一七五四本此回一比就知道了:

  ……一會叫彩雲倒茶來,一時又叫玉钏兒來剪剪燈花,一時又叫金钏兒擋了燈影。衆丫頭們素日厭惡他,都不答理,隻有彩霞還和他合的來,倒了一鐘茶遞與他,……彩霞咬着嘴唇向賈環頭上戳了一指頭,說道:"沒良心的!才是狗咬呂洞賓,不識好人心。"

三詳紅樓夢(6)

  ──甲戌本

  這情況,顯然是全抄本漏改此段一七五四本添寫的幾處:除了加了個生動的手勢之外,主要是添出玉钏兒與彩霞二人。叫彩雲倒茶,卻是彩霞給他倒了茶來,具體的表現出别的丫頭們"都不答理"。戚本此處作

  ……一時又叫彩霞倒杯茶來,一時又叫玉钏兒來剪剪蠟花,一時又說金钏兒擋了燈影。衆丫頭們素日厭惡他,都不答理,隻有彩霞還和他合的來,倒了一杯茶遞與他,……

  大緻已經照改,但是戚本的近代編輯沒看懂"叫彩雲"倒茶而是彩霞倒了來,這其間的暗寫,是以把"彩雲"改彩霞,變成原是叫彩霞倒茶。

  前引寶玉彩霞一段,全抄本已經照一七五四本改了"彩霞",但是賈環抄經一段還純粹是一七五四本前的原文,是以與賈環低聲談話的仍舊是"彩雲"。全抄本此回是早本"紅樓夢"依照一七五四本抽換的,有遺漏。是以書名"紅樓夢"時期已經有了金钏兒。加金钏兒是在"紅樓夢"時期或更早,這是個旁證。

  第二十三回回末的"且聽下回分解"句下有一對詩句,可見此回是在一七五五年詩聯期改寫的,是以寶玉的年齡已經改小了──他的四首即事詩是"榮府十二三歲的公子作的"。

  回内金钏兒寶玉一段如下:

  金钏一把拉住寶玉,悄悄的笑道:"我這嘴上是才擦的香浸胭脂,你這會子可吃不吃了?"彩雲連忙一把推開金钏,笑道:"人家心裡正不自在,你還奚落他。趁這會子喜歡,快進去罷。"

  帶寫彩雲,與金钏兒作對照。第三十九回寶玉探春評彩雲為"老實人","外頭老實,心裡有數兒,……凡百一應事都是他提着太太行。連老爺在家出外去一應大小事他都知道。"此回寫彩雲正是老實而幹練,連賈政的情緒都留心到了。王夫人最得力的丫頭彩雲與賈環戀愛,一七五四本改為彩霞。此處仍作"彩雲",是以前面引的這一段還是一七五四年前的文字,當是加金钏兒的時候追加的。介紹金钏兒出場。

  第二十九回極老,回内巧姐兒大姐兒還是兩個人,珍珠、鹦哥仍舊是賈母的丫頭,還沒給寶黛,改名襲人紫鵑。

  回内清虛觀打醮,王夫人不去看戲,鳳姐兒帶着自己的丫頭,"并王夫人的兩個丫頭,也要跟了鳳姐兒去的,是金钏兒彩雲",在跟去的婢女花名冊上特别突出,顯得她們有膽子有地位。彩雲仍作"彩雲",顯然這一句也是一七五四本前補加的。加金钏兒的時候,同時在以上三回安下根,使我們對她已經有了個印象。

  祭钏潑醋二回是一七五六年春新寫的。書中添上金钏兒這人物,卻在一七五四本前的"紅樓夢"期前,大約一七四○年間。換句話說,寫了金钏兒之死,至少七八年後才寫祭金钏。為什麼中間隔了這麼久?

  我在"初詳紅樓夢"裡分析全抄本這句異文:"晴雯(他本作"檀雲")又因他母親的生日接了出去了"(第二十四回),也考慮到此處"晴雯"是"檀雲"筆誤,因為"雯""雲"相差不遠,再不然就是抄手見檀雲名字陌生,妄改"晴雯"。其實這都是過慮,這些脂本的筆誤都是一望而知是錯字,抄手決不會費心思揣測,去找字形近似的人名,更不會自作主張代改。

  當然原文是"晴雯",否則此處寶玉叫人倒茶,襲人麝月秋紋碧痕,連幾個做粗活的丫頭不在側的原因都一一解釋過了,獨有晴雯沒有交代。去替母親拜壽的如果不是晴雯,那麼晴雯到哪裡去了?

  第三十三回賈環向賈政解釋他為什麼亂跑:"隻因從那井邊一過,那井裡淹死了一個丫頭,我看見人頭這樣大,身子這樣粗,泡的實在可怕,是以才趕着跑了過來。"金钏兒被母親領了回去,投的井在府内,顯然父母是榮府家人,住在府中。

  第六十三回行"占花名兒"酒令,探春抽的簽主得貴婿,衆人說"我們家已有了個王妃,難道你也是不成?"顯然早本元妃原是王妃,像曹寅的女兒,平郡王納爾蘇的福晉。可見第六十三回寫得極早。回内林之孝家的來查夜,反對寶玉叫"這幾位大姑娘(*╹▽╹*)們"的名字:"雖然在這裡,到底是老太太太太的人……"

  襲人晴雯都笑說:"這可别委屈了他,直到如今,他還姐姐不離口,不過頑的時候叫一聲半聲名字……"林之孝家的笑道:"這才好呢,……别說是三五代的陳人,現從老太太太太屋裡撥過來的,便是老太太太太屋裡貓兒狗兒……"

  襲人晴雯都是賈母給寶玉的,襲人又改在王夫人處領月費,算王夫人房裡的人,這一席話當然是指她們倆。襲人不是"家生子兒",除非早本不同,但是至少晴雯是"三五代的陳人",榮府舊仆的子孫。

  第二十六回佳蕙向紅玉講起丫頭們按等級領賞:"可氣晴雯绮霞他們這幾個,都算在上等裡去,仗着老子娘的臉,衆人倒捧着他去。"晴雯的父母職位相當高。

  原先晴雯并不是孤兒,十歲賣到賴大家,被賴嬷嬷"孝敬了賈母使喚"。她的出身與金钏兒相仿,而似乎父母地位較高。同是涉嫌引誘寶玉,被逐後一定也是羞憤自殺,因為倘是病死的,病中環境不夠凄慘,就也沒有探晴雯那樣動人心魄的一幕。

  晴雯的身世與下場改為現在這樣,檀雲在第二十四回代替了有母親的晴雯。全抄本此回的"晴雯"是個漏網之魚。此後檀雲這名字還在第三十四、第五十二回出現過。第三十四回襲人去見王夫人,囑咐"晴雯麝月檀雲秋紋等"守護重傷的寶玉。挨打插入金钏兒事件後改寫此回,順便在寶玉房中婢女花名冊上添了個檀雲,照應前文,兩次都是晴雯金钏兒分裂為二人的當口。

  此外隻有第五十二回有檀雲。第五十二回是晴雯補裘,晴雯"正文"之一,足見檀雲這名字與晴雯的故事關系之深。回内晴雯病中寶玉夜間不讓她挪出暖閣去,自己睡在外床,薰籠搬到暖閣前,麝月睡在薰籠上。早上麝月怕老嬷嬷們擔憂傳染,主張先把薰籠搬開。"麝月先叫進小丫頭子們來收拾妥了,才命秋紋檀雲等進來,一同伏侍寶玉梳洗畢。"晴雯補裘想必是晴雯金钏兒分道揚镳後的新發展,是以又一提檀雲,表示确有此人,不是第二十四回現找了個名字來作晴雯的替身。

  原先晴雯的故事大概隻是第三十一回與襲人沖突,恃寵撕扇;發現繡春囊後有人進讒,被逐自盡。

  金钏兒這人物是從晴雯脫化出來的。她們倆的悲劇像音樂上同一主題而曲調有變化,更加深了此書反禮教的一面。

  金钏兒死後本來沒有祭奠,因為已經有了祭晴雯,祭金钏犯重。但是醞釀多年之後,終于又添寫祭钏一回,情調完全不同,精彩萬分。

  金钏兒嘲寶玉一場,庚本夾批:"有是事,有是人。"又批她的對白:"活像。活現。""有是事,有是人"這句的語氣聽上去像是此人隻在書中出現這一次。在實生活裡,這人後來不會是自殺的。金钏兒的下場本來屬于另一個姿态口吻的晴雯。晴雯的下場改了,羞憤自殺的下場就等再找到一個合适的個性作根據,人與故事融合了,故事才活生生起來。此處借用這人的一件小事介紹金钏兒出場,十分醒目。

三詳紅樓夢(7)

  金钏兒的故事的形成,充分顯示此書是創作,不是根據事實的自傳性小說。此外還有麝月──第二十回寫正月裡丫頭們都去賭錢了,寶玉晚飯後回來,隻有麝月一個人在看家。寶玉問她為什麼不去。

  麝月道:"都頑去了,這屋裡交給誰呢?"

  庚本夾批:"正文。"這就是說,這是麝月的正文。眉批:"麝月閑閑無語,令餘酸鼻,正所謂對景傷情。丁亥夏,畸笏。"顯然麝月實有其人,是作者收房的丫頭,曹雪芹故後四五年,她跟着曹家長輩畸笏住。

  回内寶玉替她篦頭消磨時間,被晴雯撞見。明義"題紅樓夢"詩廿首中有兩首與今本情節不同,内中第八首如下:

  簾栊悄悄控金,不識多人何處遊。留得小紅獨坐在,笑教開鏡與梳頭。

  書名"紅樓夢"期的抄本中,是替紅玉篦頭──"篦頭"不能入詩。

  周汝昌認為這首詩還是寫麝月。"按'小紅'一詞,乃借用泛名,與紅樓夢中丫鬟林紅玉通稱小紅者無涉。'小紅'似始見于劉夢得文集卷第十'窦夔州見寄寒食日憶故姬小紅吹笙因和之'詩題,後來被借用,如大家習知的姜夔'小紅低唱我吹箫'這一句詩,實亦暗用劉禹錫詩題中事,并非範成大贈他的青衣真個叫做小紅,元人筆記所紀,也大類癡人說夢。與明義交遊唱和的永忠,其延芬室稿(乾隆四十四年卷)戲題嬉春古意冊(敦誠四松堂集卷三有文為此冊題記)絕句之七雲:'掃眉才子校書家,邺架親拈當五車;低和紫箫吹澈曲,小紅又潑雨前茶。'即借名泛義的用法。又如同時人錢泳履園叢話'譚詩'類所引馬藥庵贈婢改子詩第三首雲:'多謝小紅真解事,金筒玉碗許頻餐。'亦正同其例。"(周汝昌着"紅樓夢新證"第一○六九頁)

  第二十四回寶玉初見紅玉,剛巧他房裡的丫頭都不在,晴雯是她母親生日接了出去。第二十六回小丫頭佳蕙代紅玉不平,因為寶玉病後按等級發賞錢,她沒份:"可氣晴雯绮霞他們這幾個,都算在上等裡去,仗着老子娘的臉,衆人倒捧着他去。"這兩節内的晴雯都不是孤兒,父母在榮府當差,職位相當高,紅玉這兩場戲顯然來自晴雯金钏兒還未一分為二的早本。早本"紅樓夢"前已有金钏兒,是以一定有紅玉這兩場。

  初見這一場快完的時候補叙紅玉的來曆:"原來這小紅本姓林,(批注:'又是個林。')小名紅玉,(批注:'"紅"字切绛珠,"玉"字則直通矣。')隻因'玉'字犯了林黛玉寶玉,(批注:'妙文。')便都把這個字隐起來,便叫他小紅。"林紅玉這名字影射黛玉,黛玉也是懷才不遇,抑郁不忿。此處的批注庚、戚本都有。庚、戚本相同的批注都是較早的,明義所見的"紅樓夢"裡大概不會沒有。即使沒有,書中特别着重解釋小紅這名字的由來,予人印象特深。有了個小紅,又是個突出的人物,明義詩中卻用"小紅"這典故,稱麝月為"小紅",把人攪糊塗了,那太不可思議。

紅樓夢魇-三詳紅樓夢(2)

  "簾栊悄悄控金",紗羅的窗簾白天用帳勾起來,正如竹簾白天卷起來,晚上放下。"不識多人何處遊",不知道到哪裡逛去了。這句語氣非常自然。顯然是白晝,丫頭們都出去遊園了。紅玉"因分入在大觀園的時節,把他便分在怡紅院中,倒也清幽雅靜,不想後來命人進來居住,偏生這一所兒,又被寶玉占了。"她是自有大觀園以來就派在怡紅院打掃看守,當然各處都逛夠了,是以隻有她在家。第二十回麝月那一節,寶玉晚上回來,正月裡大家都去賭錢,不是不知道到哪裡逛去了,與明義詩中的時間與情況都不同。

  明義廿首詩中還有更明顯的與今本情節不符,如第九首:

  紅羅缬束纖腰,一夜春眠魂夢嬌。曉起自驚還自笑,被他偷換綠雲绡。

  夜間襲人的紅汗巾換了綠的。今本寶玉借用襲人的綠("松花")汗巾,換來蔣玉菡的紅汗巾;夜間襲人系着的汗巾──沒提什麼顔色──被寶玉換了紅的。改寫的原因之一想必是男用汗巾不應當太鮮豔,是以蔣玉菡的汗巾本來是綠色;改為大紅,作為婚禮的預兆更富象征性,小旦的襯裡衣着鮮豔點也無妨。顯然早本"紅樓夢"還沒有"茜香羅"這名色──茜草是染大紅的顔料。第二十八回總批内的"茜香羅"當是收入一七五四本時改的。

  明義的第八首詩是詠紅玉,剩下唯一的疑點是廿首詩中隻有這一首寫書中人直呼其名。這是因為小紅剛巧是泛指姬妾婢女的名詞,正好用這典故。

  第二十四回寶玉晚上回來,也是丫頭們都出去了,隻有紅玉一個人在家,與早本"紅樓夢"中紅玉篦頭,第二十回麝月篦頭一節都是相仿的局面。除了白天晚上與衆人出遊去向的分别,這三段的異同如下:

  茍早本"紅樓夢"中,丫頭們都出去頑了,紅玉獨坐。寶玉顯然不是初見紅玉,否則不會替她篦頭。

  啕第二十回:丫頭們都出去頑了,麝月獨坐。麝月是從小伏侍的,當然不是初見。寶玉替她篦頭,被晴雯撞見了,當面譏诮他們。

  咮第二十四回:寶玉初見紅玉。丫頭們都出去了,為了各各不同的原因,不是遊玩。紅玉自後院走來代倒茶,被秋紋碧痕撞見了,在寶玉背後責罵她。

  各點都是咮獨異,茍、啕相同,除了被晴雯撞見這一點,不确定茍有沒有。

  三段中茍、啕兩段犯重,不會同時并存。啕是今本,顯然是根據茍改寫的。原先是咮、茍,寶玉自從那次初見紅玉,又有一次白天回來,隻有她一個人看家,長日無聊,替她篦頭。今本初見這一場基本上與早本相同,形容她"倒是一頭黑鬒鬒的好頭發,"(戚、全抄本;庚本"鬒"作"真",缺"好"字)可見這是她最引人注目的一個特征,也是她與寶玉下一場戲中的要角。

  替她篦頭當然遠不及替麝月篦頭親切自然,又有麝月晴雯個性上的對照。如果替紅玉篦頭也被晴雯撞見了,紅玉與晴雯一樣尖利,倘若忍讓些,也是為了地位有高低。晴雯與麝月地位相等,一樣吃醋,對紅玉就像是倚勢壓人,使人起反感。

  麝月後來成為實生活中作者的妾。她的"正文"──最能表現她的為人的──卻是套用紅玉篦頭一段,顯然是虛構的,不是實事。這是此書是創作不是自傳的又一證。

  但是麝月晴雯紅玉金钏兒到底都是次要的人物,不能以此類推到主要人物上。書中有許多自傳性的資料,怎見得不是自傳性的小說?

  第二十一回總批引"有客題紅樓夢一律":

  自執金矛又執戈,自相戕戮自張羅。茜紗公子情無限,脂硯先生恨幾多!是幻是真空曆遍,閑風閑月枉吟哦。情機轉得情天破,"情不情"兮奈我何!

  末句引"紅樓夢"末回情榜寶玉評語。下面又說作這首詩的人"深知拟書底裡"。看來批者作者公認寶玉是寫脂硯。而個性中也有曹雪芹的成份。第三回王夫人提起寶玉,說"我有一個孽根禍胎",批"四字是作者痛哭"。

三詳紅樓夢(8)

  書中的家庭背景是作者與脂硯共有的,除了盛衰的變遷與"借省親寫南巡",還有以祖母為中心的特點。曹寅死後他的獨子曹颙繼任江甯織造,兩年後曹颙又早死,康熙帝叫曹寅妻李氏過繼一個侄子,由他繼任江甯織造,以贍養孤寡,是以整個這份人家都是為李氏與曹颙遺孤而設,李氏自然與一般的老院君不同。一說曹颙妻生了個遺腹子曹天佑,那麼阖家隻有他一個人是曹寅嫡系子孫。脂硯如果是曹天佑,那正合寶玉的特殊身分──在書中的解釋是祖母溺愛,又是元妃親自教讀的愛弟。

  第九回上學,"寶玉忽想起未辭黛玉",戚本批注:"妙極,何頓挫之至。餘已忘卻,至此心神一暢。一絲不走。"沒有署名,但是當然是脂硯了,原來黛玉是他小時候的意中人,大概也是寄住在他們家的孤兒。寶钗當然也可能是根據親戚家的一個少女,不過這純是臆測。

  第二十八回寶玉說藥方一段,庚本批:

  前"玉生香"回中,颦雲他有金你有玉,他有冷香你豈不該有暖香,是寶玉無藥可配矣。今颦兒之劑若許材料皆系滋補熱性之藥,兼有許多奇物,而尚未拟名,何不竟以暖香名之,以代補寶玉之不足,豈不三人一體矣。己卯冬夜。

  己卯冬是脂硯批書的時間。甲戌本将這條眉批移到回末,作為總評,下有筆迹不同的一行小字:"倘若三人一體,固是美事,但又非石頭記之本意也。""新編紅樓夢脂硯齋評語輯校"(陳慶浩撰)将這行小字列入"後人批跋"。

  第二十二回賈琏鳳姐談寶玉生日,鳳姐告訴他賈母說要替寶钗作生日。下有批注:"一段題綱寫得如見如聞,且不失前篇懼内之旨。最奇者黛玉乃賈母溺愛之人也,不聞為作生辰,卻雲特意與寶钗,實非人想得着之文也。此書通部皆用此法,瞞過多少見者,餘故雲不寫而寫是也。"似乎是棠村批的,引第十三回批秦氏死後阖家"無不納罕,都有些疑心":"九個字寫盡天香樓事,是不寫之寫。棠村。"(署名為靖本獨有)

  第二十二回這一段上有畸笏一條眉批:

  将薛林作甄玉賈玉看書,則不失執筆人本旨矣。丁亥夏,畸笏叟。

  這條批與賈琏鳳姐的談話無關,顯然是批那條雙行小字批注。那批注是解釋賈母并不是移愛寶钗了,不過替黛玉作生日是意料中的事,是以略去不寫。畸笏大概覺得這解釋是多餘的,钗黛根本是一個人,沒有敵對的形勢。

  第四十二回回前總批也是钗黛一人論:

  钗玉名雖二個,人卻一身,此幻筆也。今書至三十八回時已過三分之一有餘,故寫是回,使二人合而為一。請看黛玉逝後寶钗之文字,便知餘言不謬矣。

  可能也是畸笏,批的是早本"紅樓夢"或更早的本子,此回回數與今本有點不同。

  畸笏編甲戌本第二十五至二十八回,在一七六七下半年或更晚。他移植散批擴充回末總評,此處把脂硯的一個眉批搬了來,後又在下面加小注,批這條批,顯然是引他自己近日批第二十二回的一條眉批,"石頭記本意"亦即"執筆人本旨"。除了畸笏自己,别人不會知道另一回内有條批可以駁脂硯此批。現存的甲戌本上,這條小注與抄手的筆迹不同,當是另人從别的本子上補抄來的,是以今人誤認為後人批語。

  脂硯如果不能接受钗黛一人論,也情有可原,因為他心目中的黛玉是他當年的小情人。其實不過是根據那女孩的個性的輪廓。葬花、聞曲等事都是虛構的──否則脂硯一定會指出這些都是實有其事。别處常批"有是語"、"真有是事",但是寶黛文字中除了上學辭别的一小段之外,從來沒有過。

  黛玉這人物發展下去,作者視為他理想的女性兩極化的一端。脂硯在這一點上卻未能免俗,想把钗黛兼收并蓄。如果由他執筆,恐怕會提早把紅樓夢寫成"紅樓圓夢"了。

  書中有些細節,如賈母給秦鐘一個金魁星作見面禮,合歡花釀酒等等,都經批者指出是紀實,也有作者自身的經驗,例如年紀稍大就需要遷出園去。第七十七回王夫人叫寶玉過了今年就搬出去,庚本句下批注内有:"……況此亦是餘舊日親聞,作者身曆之現成文字……"寫小說的間或把自己的經驗用進去,是常有的事。至于細節套用實事,往往是這種地方最顯出作者對背景的熟悉,增加真實感。作者的個性滲入書中主角的,也是幾乎不可避免的,因為作者大都需要與主角多少有點認同。這都不能構成自傳性小說的條件。書中的"戲肉"都是虛構的──前面指出的有聞曲、葬花,包括一切較重要的寶黛文字,以及晴雯的下場、金钏兒之死、祭钏。

  第七十一回甄家送壽禮,庚本句下批注:"好,一提甄事。蓋真事欲顯,假事将盡。"可見前七十回都是"假事",也就是虛構的情節。至于七十回後是否都是真事,晴雯之死就不是真的,我們眼看着它從金钏兒之死蛻變出來。

  我在"二詳紅樓夢"裡認為第八回的幾副回目的庚本的最晚(全抄本同),因為上聯是"比通靈金莺微露意"。而讀者并不知道為什麼稱莺兒為"金莺"──除非是因為寶钗的金鎖使她成為"金玉姻緣"中的金,是以她的丫頭莺兒也是金莺?──直到第三十五回才知道莺兒姓黃,原名金莺,是以是有了第三十五回之後才有第八回這副回目。我舉的這理由其實不充足──較後的一回不一定是後寫的。當然我們現在知道第三十五回是在加金钏兒的時候改寫的,當時附帶加上金钏兒的妹妹玉钏兒,回内叙述莺兒原名黃金莺,以便此回回目上用"黃金莺"去對"白玉钏"。是以金莺這名字與金钏兒姊妹同是後添的,第八回有金莺的回目自然更晚了。

  第六至八回屬于此書基層,大概在最先的早本裡就有這三回。三回一直保留了下來,收入一七五四本的時候改寫第八回,第六、七回隻略改了幾處,下一年詩聯期又經畸笏整理重抄,同時作者又在别的本子上修改這三回的語言,使它更北方口語化,但是各本仍舊各自留下一些早本遺迹。是以金钏兒玉钏兒這兩個後添的人物雖然加添得相當早,仍舊比第八回晚得多,是以第八回紛歧的回目中是有金莺的最晚。

  庚本第二十五回有條眉批:"通靈玉除邪,全部百回隻此一見,……壬午孟夏,雨窗。"壬午春夏是畸笏批書的時間。戚本第二回回前總批說:"以百回之大文,先以此回作兩大筆以冒之,誠是大觀。"(蒙古王府本同)周汝昌近着"清蒙古王府本'石頭記'"錄下此本第三回回末的一條批:襲人勸黛玉不要為寶玉摔玉傷心,"若為他這種行止你多心傷感,隻怕傷感不了呢",旁批:

  後百十回黛玉之淚,總不能出此二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