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内蒙古滿洲裡女童小甜(化名)疑遭其生父田某某及與其生父同居的女子文某某毆打緻死一案引發關注。
近日,記者從小甜的母親李女士處獲悉,此案有了新進展。7月15日,李女士收到了内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該院以故意傷害罪和虐待罪為案由,對小甜的生父田某某及與田某某同居女子文某某提起訴訟。目前,田某某和文某某正在看守所羁押。
19日,記者緻電了呼倫貝爾市人民檢察院,接電人稱負責該案的從業人員正在開會,不友善接受采訪。随後,記者聯系了滿洲裡市警察局負責該案的警察,對方表示,“找宣傳部門。”随即挂斷電話。
據媒體此前報道,2023年12月21日,在内蒙古滿洲裡市人民醫院的急診室内,小甜被宣布臨床死亡。據醫院病程記錄顯示,小甜入院時,其家屬代訴患兒于坐便摔落緻頭部受傷,且有近日家長毆打史。記者多方求證,證明了病程記錄裡的描述。記者通過其他采訪途徑從相關人員處了解到,“孩子已經做完屍檢,相關涉案人員已被羁押,其中涉及孩子的生父。”
據李女士介紹,小甜出生于2021年4月,在小甜出生一個月後,小甜的生父田某某便跟随小甜的爺爺前往内蒙古滿洲裡市做生意,而自己則帶着小甜留在了河北邢台老家。李女士稱,剛開始夫妻二人感情狀況還算不錯,自2022年下半年開始,她感覺到二人之間産生了微妙的變化。“我那個時候已經覺得不對勁了,經常吵架,他還跟我提了離婚。”2023年2月的某一天,女兒小甜被其生父田某某突然帶走且失去聯系,在此期間,李女士尋找女兒未果。多次聯系其公婆詢問女兒和丈夫的去向,其公婆均表示不知情。直到十個月後,李女士再次見到女兒小甜時,卻是在滿洲裡市殡儀館。
2024年1月17日,李女士拿到了當地公安部門于當天出具的司法鑒定報告,小甜系在全身多發性軟組織挫傷的基礎上,因胸部受到鈍性外力作用,造成右心房破裂,導緻心包積血、急性心髒壓塞而死亡。
“我願意放棄民事賠償,我隻求法院能判他們死刑。”7月15日,李女士收到了來自呼倫貝爾市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該院以故意傷害罪和虐待罪為案由,對小甜的生父田某某及與田某某同居女子文某某提起訴訟。目前,田某某和文某某正在看守所羁押。
19日,記者緻電了呼倫貝爾市人民檢察院,接電人稱負責該案的從業人員正在開會,不友善接受采訪。随後,記者聯系了滿洲裡市警察局負責該案的警察,對方表示,“找宣傳部門。”随即挂斷電話。
根據李女士提供的起訴書内容顯示,2023年2月,被告人田某某與被告人文某某同居後将田某某女兒小甜從河北省老家接到滿洲裡市三人共同生活。其間,二被告人多次以打罵、凍餓、不讓睡覺、捆綁等方式虐待被害人小甜,并在明知被害人已出現過身體不适、抽搐閉氣的情況下仍多次使用拳腳、拖鞋、皮腰帶、飯鏟、木條、資料線等工具毆打被害人小甜。2023年12月21日6時許,田某某上班後,文某某發現小甜尿床便用資料線對其進行抽打,并要求其去衛生間小便,後文某某發現小甜全身抽搐倒在衛生間,實施簡單救助後與聞訊趕回的田某某二人将小甜送至醫院,被害人小甜經搶救無效死亡。
該院認為,被告人文某某、田某某長期虐待不滿三周歲幼女,情節惡劣,同時,二人多次使用工具毆打被害人并緻被害人死亡,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條第一款、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确實、充分,應當以虐待罪和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二被告人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九條規定情節,應數罪并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的規定,依法将二被告人提起公訴。
刑事辯護律師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在接受采訪時表示,本案需要進一步區分是虐待罪緻人死亡還是故意殺人緻人死亡,着重點在于行為人主觀上是否具有侵害被害人健康或者剝奪被害人生命的故意,虐待罪的主觀故意一般通過長期、多次的虐待行為使被害人遭受肉體和精神上的痛苦,過失導緻被害人重傷或者死亡的,而故意殺人罪的主觀方面是希望他人死亡。
付建認為,若查明本案為虐待罪過失導緻了兒童死亡,構成虐待罪的結果加重犯,其量刑可能在兩年以上,七年以下。若涉嫌故意殺人罪緻人死亡,則可能會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或者死刑。若此前的虐待行為單獨構成虐待罪,後行為為故意殺人,則可能被應當數罪并罰。(文中圖檔均由受訪者提供)
來源:新黃河(記者 孫敏 梅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