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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經鑒定,此前羅湖海關在旅檢進境管道查獲旅客人身綁藏的金屬樣物體為黃金制品,合計1.72千克,案值初估人民币逾133萬元。目前該案件已移交海關緝私部門處理。
羅湖海關關員在對進境旅客進行監管時,發現一名旅客神色緊張,舉止異常,随即對其進行攔截檢查。經檢查,在其腹部兩側發現用黑色繩索綁藏的黃金制品共2件,合計1.72千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金銀管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于進出境旅客通關的規定》等要求,黃金及其制品屬于國家限制進出境物品,旅客攜帶黃金及其制品進出境,超過50克需向海關進行書面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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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深圳海關
監制/ 陶永
審校/ 包滢晖、康悅
編輯/ 代俊
美術編輯/ 衛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