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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一天,通訊錄好友挨個被騷擾?

  “這兩天,他們(催收人)一直給我打電話,給我家人和朋友打電話,我吓得吃不下飯,睡不着覺。”今年26歲的貴州人劉女士說起最近的經曆,語氣中難掩慌亂。

  究其原因,僅僅是她沒有按期向一家網貸平台還款——劉女士此前向該平台借了一筆貸款,每月24日,她需要還款3100多元,期限是12個月。6月25日,她僅逾期一天,就遇到了暴力催收。

  近年來,網貸平台的借款人由于未及時還款,其通訊錄聯系人遭遇“狂轟濫炸式”騷擾的現象頻繁發生,甚至有當事人遭遇威脅恐吓等經曆,合法權益遭到嚴重侵犯。

  接受《法治日報》記者采訪的專家指出,暴力催收亂象頻發背後,是網貸平台違規、過度收集使用者資訊,特别是借款人的通訊錄資訊;建議監管機構嚴格落實作行相關規定中關于網絡借貸類App需要擷取的必要個人資訊範圍,禁止網貸平台違規、過度收集借款人資訊,同時繼續完善針對暴力催收的法律規範體系,加大懲罰力度,對暴力催收行為及貸款黑中介要做到應查盡查、及時打擊。

逾期一天,通訊錄好友挨個被騷擾?

漫畫:李曉軍

逾期遭遇暴力催收

極度影響工作生活

  劉女士陷入網貸泥潭,源于3年前認識的前男友。在兩人相處過程中,男方以做項目需要資金周轉等名目向她借錢。彼時沒有工作的她在男方慫恿下,向網貸平台借貸,但男方并沒有幫她還錢。雙方是以陷入争吵,最後以分手結束。

  原本借款額隻有5萬餘元,但劉女士沒錢還,于是以貸養貸:向其他網貸平台借貸還前一家網貸平台。

  時間一轉眼來到今年3月,她已經在3家網貸平台有借貸,每月需要還款約5000元。由于收入不夠還款,她在一家名為“××快貸”的網貸平台借貸11200元,等額本息分12期還款。今年3月24日,她向平台進行第一期還款1046餘元,其中含本金870餘元、利息175餘元。

  但這些錢遠遠不夠劉女士的正常生活和還款。今年5月,當她還完第3期借貸後,又向“××快貸”申請借貸20500元,同樣選擇等額本息12期還款,首期應還2206元,此後每期還款2059餘元。

  截至今年6月24日,僅“××快貸”平台,劉女士就要還款3300多元,再加上另外3家網貸平台,她每月要還8300多元,貸款金額也從原先的5萬餘元變成8萬餘元。但她除了每月4000多元工作收入外,再無其他收入。

  讓劉女士沒想到的是,6月25日,她在“××快貸”的還款日剛過一天,就接到了催收電話。她想跟對方協商延遲還款,但對方拒絕了。不久,催收電話就打給了她手機通訊錄裡的所有朋友和家人,還發了相關短資訊。

  “‘××快貸’委托第三方對我進行暴力催收,向我的通訊錄聯系人透露我的欠款事宜,不停地騷擾我朋友和家人,嚴重影響了我的工作和生活。欠款,我肯定會還,就是希望他們别催了,給我一點時間。這麼逼我,威脅恐吓,我每天提心吊膽,吃不下睡不着,每天都活得很壓抑,感覺快活不下去了。”劉女士說。

  因向網貸平台借貸逾期而遭遇暴力催收的,遠不止劉女士一人。

  今年20多歲的天津市薊州區居民王先生,為了滿足自己較高的消費需求,在多家網貸平台借款十幾萬元。還不上借款後,催收人先是打電話騷擾他,然後直接上門威脅,吓得他父親不知所措,無奈之下四處借錢還貸。

  北京海潤天睿律師事務所進階合夥人嶽強曾代理過多起相關案件。在其辦理的一起案件中,北京市民趙某通過某小貸公司借貸後逾期不還款,該小貸公司找了催收公司進行催收,催收公司派遣數名員工統一着裝前往借貸人家中進行砸門、辱罵、威脅等,導緻借貸人的配偶受到極大驚吓。同時催收公司通過電話、短信頻繁向借貸人通訊錄中的聯系人發送關于借貸人拒不還款、要求親友聯系或代為還款、否則就要上門威脅等資訊,以此“轟炸”借貸人及其親朋好友。

  記者在第三方消費者投訴平台上檢索發現,截至今年7月5日,與“暴力催收”相關的投訴量已經超過50萬條。

平台過度收集資訊

有些使用者竟不知情

  業内人士分析,暴力催收現象之是以出現,與網貸平台在對外借款時違規、過度收集借款人資訊有關,特别是其通訊錄資訊。

  嶽強在辦理一起案件時發現,某公司開發了一款網貸App,注冊該App的借貸人需要先勾選隐私資訊授權同意書等材料并填寫個人銀行卡賬号、身份資訊、緊急聯系人資訊等材料,并授權該網貸App擷取收集通訊錄資訊、人臉識别權限等。“就這樣,該公司通過這款App擷取了大量使用者資訊。”

  劉女士也注意到,她在申請貸款時,從注冊開始,網貸平台就要求她授權,以擷取其手機通訊錄資訊,否則就不能往下進行。

  “借貸人後期遭遇暴力催收,主要涉及源頭網貸平台的隐私擷取問題。”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企業合規研究中心主任高潔認為,部分網貸平台為了保證成功催收,在對外借款時會收集借貸人的通訊錄資訊。對于借貸人來說,有的是為了獲得借款而不得不同意提供,有的是在不注意的情況下進行了授權,還有的則是完全不知情。當借貸人出現還款逾期後,部分網貸平台将擷取的借貸人通訊錄資訊提供給其他機構用于貸款催收。

  在西南科技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廖天虎看來,最根本的原因,還是網貸平台過度收集了使用者資訊。

  “為有效防止資訊洩露,借貸人在簽署相關檔案或通過App軟體填寫時,一定要仔細閱讀授權内容,弄清楚授權目的;要通過正規的網貸平台辦理業務,一旦發現網貸平台故意洩露借款人的個人隐私,應及時向中國網際網路金融舉報資訊平台等舉報。”廖天虎說。

  高潔提出,根據告知-同意原則,監管機構應要求網貸平台對擷取借貸人的指定聯系人資訊條款以顯著方式進行标注,告知擷取資訊的目的、方式、範圍,以及該資訊會被提供給哪些機構和提供目的,取得借貸人的單獨、明确同意。同時,應當在平台頁面注明撤回同意的途徑和方法,以及發現違規擷取資訊的投訴路徑。

  “對于借貸人的通訊錄資訊,即使借貸人明确同意提供,也不能使網貸平台的擷取合法化。一方面,通訊錄資訊超出了必要的範疇,其使用目的也不具有合法性、正當性;另一方面,通訊錄資訊不僅是借貸人的隐私,還屬于通訊錄中他人的個人資訊。”高潔說。

  嶽強的建議是,加大對侵犯公民個人資訊行為的懲處力度,增加違法犯罪成本。公民也要增強保護意識,不要随意注冊不明網絡平台,不要使用不正規的網貸平台。對于必須提供個人資訊的平台,在達成使用需求之後,及時删除或修改注冊資訊,同時對騷擾電話、短信等資訊截屏或錄音儲存,友善日後投訴或報警。

強制平台合規整改

加大懲處增強威懾

  一些網貸平台違規、過度收集借貸人資訊,導緻其隐私洩露。一旦借貸人出現還款逾期,就可能遭遇各種暴力催收,其通訊錄好友、上司同僚等也可能遭到“狂轟濫炸式”騷擾。

  嶽強結合自己代理過的案件舉例道,暴力催收往往采用非法侵入借貸人住宅、恐吓威脅甚至毆打借貸人及其家人、非法限制借貸人或其家人人身自由、通過恐吓威脅的短信電話等騷擾借貸人及其家人、朋友等方式。

  “暴力催收的後果很嚴重,輕者涉嫌行政違法,嚴重的涉嫌犯罪,擾亂社會秩序。”嶽強說。

  為治理暴力催收,大陸相關部門作出了諸多努力。例如2017年實施的《關于規範整頓“現金貸”業務的通知》、2018年釋出的《網際網路金融逾期債務催收自律公約(試行)》、2024年釋出的《消費金融公司管理辦法》等,均提出嚴禁對消費者進行暴力催收。

  “兩高兩部”2019年釋出的《關于辦理非法放貸刑事案件若幹問題的意見》明确,糾集、指使、雇傭他人采用滋擾、糾纏、哄鬧、聚衆造勢等手段強行索要債務,尚不單獨構成犯罪,但實施非法放貸行為已構成非法經營罪的,應當按照非法經營罪的規定酌情從重處罰。

  刑法修正案(十一)也明确:使用暴力、脅迫的方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恐吓、跟蹤、騷擾他人,催收高利放貸等産生的非法債務,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此外,中國網際網路金融協會今年5月釋出《網際網路金融貸後催收業務指引》,從實操層面對催收行為和催收行業提出諸多要求。例如,雙方未約定催收時間的,催收作業不應在每日22:00至次日8:00催收。在資訊保護層面,“爆通訊錄”的行為被明令禁止。該指引還提出,金融機構和第三方催收機構應隻向債務人催收,不應向聯系人催收。

  盡管國家已有相關法律和行業規範,對暴力催收加強打擊治理,但受訪專家認為,由于刑事處罰的滞後性與局限性以及指引性檔案的非強制性,實踐中要想根治暴力催收問題仍然任重道遠。

  “監管部門應該對網貸平台、催收機構等容易侵犯公民個人資訊、隐私的企業,強制要求其進行專項合規建設,并出台專項合規指引,定期或必要時開展合規審計。特别是在行政監管中引入合規激勵機制,重視源頭治理。”高潔說。

  她呼籲,在對網貸平台非法擷取、傳播個人資訊的監管中發現違法行為的,要求企業進行合規整改,并視合規整改情況決定處罰;同時,暴力催收可能構成尋釁滋事罪、催收非法債務罪、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等不同罪名,可以通過司法解釋等方式,明确對借貸人通訊錄内人員進行騷擾等行為在何種情況下構成犯罪、構成何種犯罪,進而對暴力催收産生震懾作用。

  廖天虎認為,大陸相繼出台的相關法律規範表明了“依法堅決嚴厲打擊非法催收”的立場,填補了立法空白。對于整治暴力催收、完善合法催收,要繼續完善相關法律體系,不僅要規範催收行為,還要立足源頭治理,對網貸平台、網貸中介加以規範,進一步明确界定暴力催收的具體表現形式;還要充分發揮公安機關、金融監管部門等對網貸平台和催收機構的執法監督,確定其依法合規營運。

  “對于存在暴力催收行為的機構,相關行政機關應堅決依法予以處罰,将暴力催收行為納入個人征信系統,對機關處罰直至吊銷其經營許可證。各部門應建立資訊共享機制,加強跨部門合作,形成合力。”廖天虎說。

  嶽強建議,對于暴力催收行為及貸款黑中介要做到應查盡查、及時打擊,同時要對提供貸款服務的公司、銀行及其員工,及時開展事前刑事合規及法治教育工作,使其明白暴力催收将面臨的後果,并向其宣傳正确的實作債權方式。

  “對公衆加強消費觀教育也迫在眉睫。很多暴力催收存在于不正規的網絡貸款平台,而一些人之是以使用這類平台,往往是因過度消費、頻繁貸款導緻征信出現問題,或被這些平台的便捷操作、低息優惠等條件誘惑,而忽視了這些平台潛藏的陷阱。”嶽強說,是以,在規制暴力催收本身的同時,也應開展普法宣傳及消費觀、金錢觀教育,使公衆明白過度消費、盲目網貸帶來的負面影響,明白暴力催收的違法性,了解舉報、投訴、控告管道,在面對暴力催收時能夠及時報警,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來源:法治日報(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陳磊),中國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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