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ST嘉宇撤銷風險警示後,ST大盛等3家新三闆公司也成功“摘帽”。ST大盛已向法院申請啟動預重整,公司股票繼續停牌,預計将于7月10日前複牌。
與此同時,一批挂牌公司股票被實行風險警示。值得一提的是,領信股份等公司曾籌劃IPO上市,如今在新三闆二級市場上已跌成“仙股”。
又3家新三闆公司“摘帽”
在披露2023年年報後,ST大盛、ST阿拉、ST數維3家公司一起宣布将撤銷風險警示。
此前,大盛微電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2022年年報,2022年度财務會計報告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根據《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試行)》第4.2.8條的規定,公司股票交易從2023年5月5日起被實行風險警示,公司證券簡稱由“大盛微電”變更為“ST大盛”。
大盛微電于2024年6月28日披露2023年年報,2023年度财務會計報告的審計意見為保留意見。截至2024年6月28日,公司經審計的歸屬于挂牌公司普通股股東的淨資産為2736萬元,合并淨資産為2523萬元。是以,公司申請從2024年7月2日起撤銷股票交易風險警示,證券簡稱由“ST大盛”恢複為“大盛微電”,證券代碼保持不變。
ST數維此前同樣因“2022年度财務會計報告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而被ST。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披露2023年年度報告,2023年度财務會計報告的審計意見為帶持續經營相關的重大不确定段落的保留意見報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經審計的歸屬于挂牌公司普通股股東的淨資産為2498萬元,合并淨資産為2498萬元。是以,公司申請從2024年7月2日起撤銷股票交易風險警示,證券簡稱由“ST數維”恢複為“航天數維”。
ST阿拉此前則因“2021年度财務會計報告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且經審計的期末淨資産為負值”,公司股票交易從2022年4月29日起被實行風險警示,公司證券簡稱由“阿拉科技”變更為“ST阿拉”。
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披露2023年年度報告,2023年度财務會計報告的審計意見為保留意見。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經審計的歸屬于挂牌公司普通股股東的淨資産為252萬元,合并淨資産為257萬元。是以,公司申請從2024年7月2日起撤銷股票交易風險警示,證券簡稱由“ST阿拉”恢複為“阿拉科技”。
大盛微電表示,公司向河南省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啟動預重整,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進行了審查,為識别公司的重整價值及重整可行性,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決定對公司進行預重整。目前,公司正在溝通預重整方案。
多家公司被ST
與此同時,多家新三闆公司在披露2023年年報後被ST。
領信股份自7月1日起實施風險警示,證券簡稱由“領信股份”變更為“ST領信”。據介紹,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披露2023年年度報告,北京亞泰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報告顯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經審計的歸屬于挂牌公司普通股股東的淨資産為2.8億元,合并淨資産為2.82億元。
根據《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試行)》第4.2.8條規定,全國股轉公司對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财務會計報告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的股票交易實行風險警示,在公司證券簡稱前加注辨別并公告。
精标科技同樣因2023年年報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公司股票自7月2日起被ST,證券簡稱由“精标科技”變更為“ST精标科”。
此外,趕在6月30日限期前披露2023年年報的風平股份、天華智能、中置添頤等挂牌公司,同樣自7月2日被實施風險警示。其中,風平股份2023年年報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了帶其他事項段、持續經營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值得一提的是,領信股份和精标科技都曾有IPO計劃。領信股份早在2016年即籌劃IPO上市計劃,并于2017年正式啟動上市輔導,後來精選層設立後,公司宣布“改道”,于2020年6月啟動精選層輔導。不過2022年9月,公司稱“鑒于公司戰略發展需要,公司拟變更主辦券商”,終止了精選層輔導。
精标科技也曾有精選層挂牌計劃,公司此前于2020年8月開啟精選層輔導,不過後來于2021年10月宣布,鑒于公司戰略調整及發展需要,終止此次精選層輔導。
這些公司面臨終止挂牌風險
一些新三闆公司在限期前仍未能披露2023年年報,是以存在可能被終止挂牌的風險。
英獅體育的主辦券商釋出公告提示稱,英獅體育未在4月30日披露2023年年報,公司股票已于5月6日起停牌。截至6月28日,英獅體育仍然未完成2023年年度報告的編制工作,且根據主辦券商了解,公司目前尚未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2023年财務報表進行審計。公司預計無法在6月30日前披露2023年年報,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終止挂牌的風險。
萬家天能因未按期披露2023年年報面臨終止挂牌的風險,而公司已經是以被當地證監局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監管措施。
主辦券商提示稱,萬家天能未按規定披露2023年年報,股票可能被終止挂牌。截至6月28日,公司仍未披露2023年年報。
随後萬家天能的主辦券商再度釋出公告稱,公司未披露收到中國證監會北京監管局對公司及雷志輝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監管措施的決定的公告。
據悉,中國證監會北京監管局下發的《關于對北京萬家天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雷志輝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監管措施的決定》指出,經查,萬家天能存在相關問題,其中,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未披露2023年年度報告,違反了《非上市公衆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91号)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的規定。
此外,公司存在董監高無法履行職責的情況,對于有關重大事件公司未及時披露,時任董事長、總經理、董事會秘書兼财務負責人雷志輝不配合主辦券商工作,未能忠實、勤勉地履行職責,違反了《非上市公衆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91号)第五條、第二十一條、第四十條的規定。
責編:鐘恬
校對: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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