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這位朋友的描述,她在上海和老公是協定離婚的,但離婚證丢失了。現在湖南耍了女朋友,已經準備要再婚了。由于戶口本上沒有顯示婚姻狀況,可以直接拿着戶口本去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嗎?
由于各種各樣的原因,現在大陸的婚姻登記聯網的情況不是很理想,由于每個人結婚,隻要辦理了結婚登記的,經過民政部門的努力,不管是什麼時候結婚等,包括過去手寫的結婚證書,過去的紙質結婚檔案,現在都已經全部錄入系統,結婚檔案不再需要紙質檔案,全部變成了電子檔案,隻要輸入個人的身份證号,基本上都能查詢到自己的婚姻登記情況。
但目前婚姻登記檔案還不能異地查詢,一般都是在縣内可以查詢,如果要跨地區查詢婚姻登記情況,需要調取婚姻登記檔案,也就是通過婚姻登記機構之間互相提取檔案,當然在資訊化高度發達的今天,各地婚姻機構之間提取婚姻登記檔案是非常友善的,隻要在網上出具檔案調取函,對方就可以将電子檔案傳送給需要方。
我最近因為原來的老結婚證已經破損,再加上名字有寫錯的情況,我們的結婚證是在80年代初在老家的鎮上辦理的,屬于手寫的紙質證書,就像一張大獎狀。由于曆經多次工作調動,現在工作、戶籍都從老家的縣城轉移到了省城。
最近因為需要用到結婚證辦事情,由于結婚證嚴重破損影響自己辦事情,于是我和老婆去到成都戶籍所在的婚姻登記機關,婚姻登記機關對照現在戶口簿和身份證的名字,和結婚證上的名字有一個字好像是寫錯了,或是認不出來的是原來的名字。
通過成都市的婚姻登記系統,他們幫我查詢到了老家婚姻登記機關的電話,老家的婚姻登記機關核實了我們的身份屬于本人以後,幫我查詢到了檔案,的确電子檔案的名字和結婚證上的名字有一個錯字。雖然可以調取電子檔案在成都補辦結婚證,但由于檔案有錯字,從業人員建議我們去原來的婚姻登記機關補辦。
成都距離我老家500多公裡,雖然不願意回去,但是為了補辦結婚證,我們老老兩口還是開車去了一趟老家的婚姻登記機關,由于事先已經打電話聯系溝通過,從業人員看了我們的戶口簿和老結婚證,還是同意為我們補辦,不到半小時就辦好了,我們也像年輕人一樣,拿到了新的結婚證。
現在辦理離婚登記需要結婚證,如果沒有結婚證,離婚登記也是無法辦理的,很多人為了離婚,也要先按照過去的結婚登記檔案補辦結婚證,才能辦理離婚登記;相反離婚的人,要再婚,必須要有離婚證,離婚證丢失了,要按照過去的離婚登記檔案補辦離婚證,才能再次辦理結婚登記。
大家為了自身的需要,可能覺得民政的部門的程式過于複雜,隻要查查電子檔案就可以解決的事情,為什麼一定要補辦結婚證或是離婚證呢?作為婚姻登記機關從業人員,辦理結婚、離婚登記是他們的職責,而要認真履行這些職責,必須要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和操作程式去辦理,否則就屬于違規,輕者要受到批評,重者可能還要受處分,甚至丢飯碗。
是以從業人員對于結婚登記還是離婚登記,都要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和制度、辦法辦理,每一個程式都不能少。再說不管是結婚還是離婚都是人生的大事,涉及到人民群衆的切身利益,婚姻不是兒戲,衆多的程式規定,都是為了草率結婚和随意離婚,給自己帶來終身的遺憾或是痛苦,是以必要的程式是非常有用的。
回到這個朋友的主題上來,雖然在上海已經協定離婚了,要在湖南再婚,現在很多人的戶口本上其實都沒有婚姻的備注,由于結婚登記系統和戶籍登記系統是兩個不同的系統,不同的部門管理,也沒有聯網,但如果是離婚人士要再婚,通過大資料是可以比對出來的。
不管是結婚還是離婚,誠信告知是我們每個公民的義務,如實告知自己的婚姻狀況,對于婚姻登記機關來說,這是一個必須的程式,而且在填寫登記表時如果不填寫離婚,結婚登記有可能會順利辦理,但這是一種隐瞞離婚事實的行為,本質上屬于騙婚,這樣的婚姻今後是無法繼續和長久的。
正确的做法是在湖南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時,如實告知離婚證丢失的情況,請求當地婚姻登記機關通過網絡調取離婚檔案,再在湖南補辦離婚證以後再辦理結婚登記,當然這可能會耽擱結婚登記的時間,但這也對自己負責,對對方負責的一種表現。
如果湖南的婚姻登記機關不能提取上海的離婚登記檔案,那麼負責一點的就是跑一趟上海,重新去補辦離婚證,或是擷取離婚檔案,出具離婚登記證明等,這才是唯一正确的做法。不管是結婚還是離婚,都是人生的大事情,不要嫌麻煩,不要不想跑路,這才是一種嚴肅認真的生活态度。
綜上所述,在上海結婚後已經協定離婚,由于離婚證丢失,要在湖南辦理再婚登記,按照現在的結婚登記程式,在沒有如實告知的情況下辦理結婚登記也許能蒙混過關,但這是不誠信的表現;如果如實告知這是暫時不能辦理的,隻有先補辦離婚證才能順利辦理再婚登記。這種辦法雖然麻煩一點,但對得起自己,更是一種對自身負責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