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綠電同比增長254%,綠證同比增長1839%,消費熱背後的思考

今年以來,大陸綠證、綠電交易量大幅上漲。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近日釋出資料顯示,今年前5個月,全國綠色電力、綠證消費總量達1871億千瓦時,其中1481億千瓦時來自綠電交易,同比增長254%;390.7億千瓦時來源于綠證交易,同比增長1839%。

根據國家能源局網站消息,為切實提升綠證核發效率,推動綠證核發全覆寫,2024年6月30日,國家綠證核發交易系統已正式啟用。

但近期,歐盟委員會釋出了電動車電池碳足迹計算規則草案,規定企業不可通過購買綠證來降低電力碳足迹,綠證的應用場景仍有待觀望。那麼,大陸綠電、綠證交易增長迅速的背後,釋放了哪些信号?綠證、綠電消費熱背後需要哪些思考?本報記者采訪采訪了多位專家及業内人士。

綠電綠證推動了新能源市場化發展

内生動力、政府推力、外在壓力推動綠電、綠證交易增長

“綠電、綠證市場有力推動了新能源市場化發展,把新能源環境價值通過市場挖掘出來,然後通過綠電市場變現,為促進新能源發展提供了更多的支援。”北京電力交易中心新能源交易部主任張顯介紹,大陸新能源發展很快,裝機世界第一,近年來,新增裝機也是世界第一,增速遠遠超出預期,是以,新能源消納是一個重要問題。

“市場是我們解決新能源消納和發展問題的根本機制,其中,綠電、綠證交易機制是推動新能源全面入市的途徑之一。”中電聯規劃發展部副主任韓放也指出,通過綠電、綠證市場,新能源的環境價值得到展現的同時,也有利于促進新能源參與電能量市場,而且綠電、綠證市場也滿足了使用者低碳轉型、綠色用能的需求,屬于發用多方共赢的機制。

近日,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以下簡稱中電聯)、北京電力交易中心、廣州電力交易中心、國家可再生能源資訊管理中心聯合釋出了“2023年中國綠色電力(綠證)消費TOP100企業名錄”(以下簡稱TOP100企業)。

本報記者注意到,TOP100企業涵蓋了能源、電信、石化、鋼鐵、網際網路科技、汽車制造、生活服務等行業,充分展示了各行業企業在推動能源消費綠色轉型、實作可持續發展方面做出的突出貢獻。

根據TOP100企業的綠電消費排行榜可以看出,一些大型跨國企業綠電、綠證消費量較大。這也側面反映出,大陸加快推進工業領域電力消費綠色低碳轉型取得了顯著效果。

以北京電力交易中心為例,自2022年下半年北京電力交易中心綠證交易平台開始以來,到今年5月,累計交易量已達到5899萬張,僅今年前五個月,交易量就高達3390萬張,同比增長了30倍;北京電力交易中心綠電從2021年9月開展交易以來,到今年5月,國網綠電交易已經達到1764億千瓦時,今年前五個月交易電量已達到934億千瓦時,同比增長155%。

為何綠電、綠證交易量增長迅速,北京電力交易中心市場部主任李竹分析指出,主要受到内生動力、政府推力、外在壓力影響。大陸從中央到地方都在推動“雙碳”行動,很多大型央企,例如TOP100企業,都在積極主動轉型、選擇消費綠色電力;同時,近年來,政府相關部門在不斷完善綠電、綠證相關制度,提升了綠電、綠證的應用場景,刺激了綠電、綠證的需求;外在壓力來自全球轉型,大陸出口産品通過參與綠電、綠證交易,一定程度上可以提升自身品牌價值和全球競争力,也是推動綠電、綠證消費增長的重要原因。

企業積極購買綠電

最大訴求是想跟碳挂鈎,解決碳排放問題

根據中電聯的資料,綠電交易同比增長254%的背後,與“碳”息息相關。

“我們之前一直在廣泛接觸綠電使用者,他們采購綠電最大的訴求是想跟碳挂鈎,解決碳排放的問題。”張顯告訴本報記者,現在歐盟的碳邊境調節機制和相關法案都是和碳相關的貿易規則,是以,企業出口商品,最關心的還是碳。

盡管大陸目前尚未建立全國性的綠電抵扣碳排放機制,但國内和國際也明确認可綠電的減碳效果。從多方面來看,采購綠電有望實作企業解決碳排放這一訴求。

據了解,相對綠證來說,國際上更認可綠電的減排效果,是因為綠電交易是将清潔電力的能量屬性和環境屬性捆綁銷售,看得見的電力和看不見的綠色權益是一體的,客戶需要花費正常的電價加上綠色權益附加價格,就能購買證電合一的綠色電力,綠電的環境屬性不需要再做任何額外操作的情況下就可進行變現。

今年2月,國務院釋出《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條例》指出重點排放機關消費非化石能源電力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其碳排放配額和溫室氣體排放量予以相應調整。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也強調,要促進綠電使用和國際互認。

今年4月,北京市生态環境局公布的《關于做好2023年本市碳排放機關管理和碳排放權交易試點關注的通知》明确指出,重點碳排放機關通過市場化手段購買使用的綠電碳排放量核算為零;6月,上海市生态環境廳公布的《關于調整本市碳交易企業外購電力中綠色電力碳排放核算方法的通知》明确指出,外購綠電排放因子調整為0 tCO2/104kWh,這意味着認可企業外購綠電的碳排放量為零。

另外,從生态環境部今年4月釋出的《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與報告指南 水泥熟料生産(征求意見稿)》與《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與報告指南 鋁冶煉行業(征求意見稿)》中也可以看到,大陸正在積極推進“電—碳”銜接的具體機制。

上述兩個征求意見稿的編制說明顯示,包括通過市場交易使用的非化石能源電力在内的間接排放按 0 計算。如果這兩個征求意見稿正式釋出後,綠電是可以視為零碳的。

“這意味着控排企業可以通過消費綠色電力降低自身的碳排放,進而更好地履約。”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能源資訊中心副主任艾琳說。

綠證應用場景仍有待觀望

解決綠證“雙重獲益”問題還需更多頂層設計

根據中電聯的資料,今年以來,綠證交易同比增長1839%。但目前綠證的應用場景仍有限。近期歐盟委員會釋出的電動車電池碳足迹計算規則草案明确規定,企業不可通過購買綠證來降低電力碳足迹。

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戰略研究和國際合作中心總經濟師張昕近日在中國環境報撰文《協調推進自願碳市場建設 攜手培育綠色低碳新動能》,文章指出綠證的應用場景仍有待觀望。

“之是以綠證交易量大幅上漲,主要是國内市場的推動。”清碳技術(無錫)有限公司崔伯龍告訴記者,為了促進可再生能源消納,國内相關部門在推行綠證,而且很多企業要做碳中和或者進行減碳,會要求其供應商去購買國内或國際的綠證。雖然不少企業已經在生産中部署了新能源使用量,但在滿足不了客戶要求的情況下,也會去購買綠證,一般國内供應商都會以購買國内的綠證為主。

據悉,去年8月印發的《關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全覆寫工作 促進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全國風電、太陽能發電、正常水電、生物質發電、地熱能發電、海洋能發電等,已建檔立卡的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所生産的全部電量,都核發綠證。

“随着綠證綠電全覆寫工作的推進,若海上風電、光熱發電等可再生能源類CCER項目在獲簽CCER的同時,出售其所獲綠證,則導緻項目取得的部分減排貢獻在自願碳市場和綠證綠電市場重複獲得激勵,導緻‘雙重獲益’,這也在國際組織RE100等主流國際綠電倡議所設認可條件中得到一定反映。其中,得益于額外性等技術方法要求,自願減排交易機制簽發的信用名額,相對綠證等隻是反映可再生能源電力零碳屬性而言,更強調對其相對基準情景而産生的額外減排貢獻的激勵,進而確定CCER享有更高的名額品質,并使其應用場景遠超綠證等适用的以間接排放為代表的‘範圍二’範疇。”張昕在文中指出。

一位業内人士告訴本報記者,由于國内綠證是電、證分離的,購買的一方實際上隻獲得了聲明權,即宣稱自身使用了綠色能源,這種情況下,綠電被重複開發的可能性較高。比如,納入CCER的海上風電、光熱發電等可再生能源在獲簽CCER之前,如果其綠證已經售出,也就是說其環境權益已經被賣出過一次,再簽署CCER,則導緻一度電被過度開發了。

盡管《通知》明确提出,應確定證環境價值的唯一性,不得重複計算或出售。但相應頂層設計還需要進一步完善。

“建議綠證機制進一步完善頂層設計,制定出台有關政策法規,明确對可再生能源類項目參與CCER機制情況下的綠證當機、登出和回購規則。”張昕建議,“對于拟申請注冊CCER項目的該類項目業主,綠證主管部門可根據情況對項目相關綠證予以當機或登出,已交易過綠證的項目可要求其回購并登出等量綠證,并向社會公開,避免相應名額流入交易市場後形成不必要的“雙重獲益”,保證市場公平性和嚴肅性。

來 源:中國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