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申請人的勝訴權益,7月4日上午,唐河縣人民法院開展強制騰退行動,組織30餘名幹警對唐河縣某農貿市場部分商鋪進行強制騰退。
原告唐河縣市場發展中心與被告唐河縣某商行、某幹菜店、某鹵肉店、楊某青、馮某建為物權保護糾紛等五案,法院經審理後分别作出判決,判令五名被告于判決生效後十日内搬離某農貿市場内的攤位(店鋪)。判決生效後,五名被告未主動履行,原告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在執行過程中,法院依法向五名被執行人(及經營者)送達了執行通知書,但五名被執行人均未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執行法官多次主動上門分别約談五名被執行人(及經營者),但被執行人仍拒絕搬離,且對法院要求其7月3日前主動搬離的騰房公告視而不見。
到達執行現場後,執行幹警立即拉起警戒帶,封鎖現場。在公證人員的現場公證下,整個騰退過程公開、透明、有序。在執行過程中,執行法官堅持善意文明執行理念,一邊耐心釋法明理,一邊有序組織強制騰退,并對一名妨礙執行的人員強制帶離現場。
最終,經過一天的努力,成功對兩名被執行人占據的四間店鋪騰清傳遞,另外三名被執行人主動向申請人和解,雙方建立新的租賃關系。來源:唐河縣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