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368年,朱元璋陸續消滅了陳友諒、張士誠等割據勢力,并在同年秋攻占大都,結束了元朝的統治,建立了大明王朝。
朱元璋從元朝滅亡中看到,除了統治者本身的素質以外,整個社會失于教化也是一個原因。是以,他登基後的第二年就下令:“各州、府、縣均需設立學校,以周禮、六德、六行、六藝為主要課題,禮延師儒,教授生徒,講論聖道,以複先王之禮,以革污染之習,此最急務,當速行之”。
這裡所說的“複先王之禮”實質上是指回歸傳統。對于朱元璋來說,他要興盛禮儀文化,即“聖道”,是以開國之初恢複儒家文化,讓漢文化回歸。與此對應的“污染之習”則是指從元朝承襲下來的不良風氣,這些所謂“不良風氣”中也包含在元朝盛極一時的唱戲演劇等行為。對于朱元璋來說,這些屬于導緻元朝最終走向衰亡的因素,是以他頒發了很嚴厲的“限娛令”,務必要将它們禁絕。
“元明人多恒歌酣舞,不事生産,明太祖于中街立高樓,令卒偵望其上,聞有弦歌飲博者,即縛至倒懸樓上,飲水三日而死。”這是清代官員李光地記載的一則有關明初禁戲史料,雖然不大可能為真,但也側面反應出了明初禁戲之嚴厲。
因為在朱元璋心中,聲色犬馬是使社會風氣快速堕落的存在。在他跟吏部尚書詹同的對話中,對于娛樂的評價就是“聲色乃伐性之斧斤,易以溺人,一有溺焉,則禍敗随之,故其為害,甚于鸩毒”,一旦人沾染上了聲色的愛好,就會很快完蛋。
更為可怕的是,朱元璋對于娛樂的看法一直如此。過了二十年之後,在洪武二十二年(1389)三月,還下旨要求把京中學唱的人割了舌頭;下棋打雙陸的,砍斷手;蹴圓的,卸腳;做買賣的,發邊遠充軍。這種懲罰也過于嚴苛了。
當然,也不是什麼戲都不能演。禮部教坊司是負責宮廷宴會以及朝堂之中各類禮儀場合演出的音樂機構,有着衆多的樂人和優伶,針對他們發出禁令規定演出内容,朱元璋特地把一條禁令寫入了《大明律》,并在洪武三十年完善《大明律》的時候将這一規定完善:“凡樂人搬作雜劇戲文,不許裝扮曆代帝王後妃忠臣烈士先聖先賢神像,違者杖百;官民之家,容令裝扮者與同罪;其神仙道扮義及夫節婦孝子順孫勸人為善者,不在禁限”,這實際上也給全國的戲曲界立了一個标杆。這在一定程度也隔斷了戲劇創作的需求,對于戲劇文化的發展來說是一種阻礙。
朱元璋之是以對戲曲雜劇管理得如此嚴苛,主要還是出于對自家統治地位的考慮,但這種規定本身是有違人性的,但凡是個正常人,都有娛樂的心理需求。難道哼兩句小曲就能亡了國?明朝的士大夫才不信這一套。是以,到明朝中期之後,對于戲曲的禁令基本成為一張白紙,沒有人去理會了。連皇帝自己都沉迷于戲曲之中無法自拔。明憲宗喜歡聽雜劇和散詞,基本上把全國的詞本都搜羅到皇宮中了。明武宗也是同樣的愛好,喜歡聽戲劇和散詞,有向他進貢詞本的,就可以得到豐厚的賞賜。徐霖、楊循吉、陳符等人為了滿足皇帝的這項愛好,進貢的詞本不下數千本。如果朱元璋知道自己的子孫後代如此打臉,估計能氣得從棺材裡直接坐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