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我和老妻準備出門去超市采購。
一出電梯門,迎面碰上“小蘋果”一家人。
“小蘋果”是鄰居家的小女孩。當然,小女孩的學名和小名兒都不叫“小蘋果”。
我們兩口子之是以叫她“小蘋果”,還有些淵源。十年前,這個孩子是由老妻親手接生的。
小女孩小圓臉兒紅撲撲的,大眼睛忽閃忽閃,頗有靈氣。老妻跟我說,小丫頭落地的那一刻,就和個小蘋果一樣可愛。
于是在沒有征得人家同意的前提下,我們兩口子一直稱呼孩子“小蘋果”,是不是侵犯個人姓名權了呢?
“小蘋果”的媽媽經常當着老妻的面兒,對孩子說,你一定要記住,這個奶奶可是你出生見到的第一個人!
“小蘋果”不但長得可愛,而且很懂禮貌。每次與我們碰面兒,都會主動甜甜地叫一聲,奶奶、爺爺。真是個好孩子!
這次在電梯碰見,“小蘋果”又忙不疊地喊,“奶奶、爺爺好!”
我們趕緊回應。這時我注意到“小蘋果”塗着紅臉蛋兒,脖子上系着紅領巾。我問她媽媽,這是幹啥去了?
“小蘋果”媽媽說,今天六一兒童節,學校組織活動,孩子是節目主持人,是以化了妝。
原來如此,是啊,今天六一兒童節!我此時又注意到“小蘋果”胳膊上的“三道杠兒”。
厲害。我竟不自覺地擡起右臂行了一個少先隊禮,說:“報告,大隊長!”
為啥啊,在那一刻我忽然記起幾十年前,我也曾是“兩道杠兒”!真的,不騙你,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