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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兇20餘年,同卵雙胞胎究竟誰是兇手?

作者:正義網
追兇20餘年,同卵雙胞胎究竟誰是兇手?

近日,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法院判決,被告人莊某甲被依法收監執行,标志着這起案發至今20餘年的故意殺人核準追訴案終于塵埃落定。

今年3月17日,四川省進階法院裁定駁回莊某甲的上訴,依法維持原判,判處莊某甲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限制減刑。獲悉這個判決結果後,成都市檢察院主辦檢察官汪華長舒了一口氣,心情久久不能平靜:“這下終于可以給被害人家屬一個滿意的交代了。”

懸案23年後告破

“快來人啊,殺人了、殺人了!”1997年9月12日中午,成都市某國營工廠電工房内突然傳出一聲尖叫。很快,女職工陳某在工廠内被殺害的消息迅速蔓延。

公安機關接到報警後迅即趕到現場,發現陳某赤身躺倒在電工房外的蓄水池内,遂第一時間提取了現場相關物證和陳某體内生物痕迹。經勘查、鑒定,陳某系被人扼頸殺害後抛屍水池,體内發現精液,死亡時間為當日淩晨2時許。

案件發生後很長一段時間内,當地群衆及周邊工廠職勞工心惶惶,女職工不敢走夜路、不敢值夜班,附近的商街也很早就閉市,甚至出現了關于被害人系因不正當男女關系而被殺的流言蜚語。陳某的母親終日以淚洗面導緻失明,陳某的丈夫多次要求查明真相,盡快破案,将兇手繩之以法。

多年來,公安機關始終未放棄追查真兇,但囿于案發現場遺留的線索較少,以及當時刑事偵查技術有限,該案一直未能偵破。

直至23年以後,随着刑事檢測技術的發展,這起懸案的偵破工作出現了重大轉機。2020年11月,公安機關對一直妥善保管的被害人體内生物痕迹進行DNA-Y染色體檢驗,并進行大資料DNA基因分型比對,确定了成都市一名吸毒人員莊某(女)的男性近親屬具有相同的DNA-Y淵源。

警方随即進行排查,後将莊某的哥哥和兩個弟弟的血樣送檢。經檢驗,被害人陳某體内生物痕迹檢出的DNA,與莊某的兩個弟弟莊某甲、莊某乙的DNA基因型相同。

通過DNA鑒定,基本可以鎖定莊某甲、莊某乙有重大犯罪嫌疑。為何會一次鎖定兩個人?原來,莊某甲、莊某乙是同卵雙胞胎,經反複确認,同卵雙胞胎DNA基因型相同。但目前技術無法對同卵雙生的二人的DNA作進一步區分,無法直接鎖定兇手。

“經過進一步偵查發現,案發期間莊某甲在涉案工廠上班,具備作案的所有條件,而莊某乙在某私人工廠上班。由此可以認定,莊某甲的作案嫌疑更大。”公安民警張國表示。

2020年11月25日,莊某甲被警方抓獲到案。同年12月9日,莊某甲被檢察機關以涉嫌故意殺人罪準許逮捕。

重新建構證據體系排除合理懷疑

這起命案破獲後,成都市檢察院立即指派經驗豐富的檢察官組成辦案團隊依法介入,圍繞客觀證據的搜集引導公安機關繼續偵查。

莊某甲歸案後供述,他在1997年9月11日晚上喝完酒後回到工廠,被正在值夜班的陳某發現。因害怕陳某跑出去叫人,被廠裡知道後他會被開除,莊某甲便追上去掐住陳某脖子10餘分鐘,緻其死亡,随後抛屍于電工房外的水池内。

2021年3月16日,公安機關向檢察機關報請核準追訴莊某甲。

“新的刑事訴訟法對于不少證據收集的程式規範進行了調整,證據采信的判斷标準也發生了變化,需要我們按照現在的刑事命案指控和追訴标準,重新建構證據體系,以排除莊某乙參與作案的合理懷疑,確定莊某甲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确實充分。”汪華告訴記者。

為了排除莊某乙作案的合理懷疑,成都市檢察院辦案團隊通過全面查閱當年原始卷宗、分析客觀物證、重塑案發時現場布局以及聽取案情介紹等方式,重新梳理證據,并繼續圍繞莊某甲、莊某乙二人的作案動機、時空條件等方面進行驗證。

檢察機關審查發現,案發現場雖已拆除,但莊某甲關于案發現場外的布局、進入案發房間的方式,案發房間内的布局、物品陳設,殺人方式、抛屍的水池位置及該水池的特征、水池内的物品情況,被害人的背部傷情及腹部疤痕等諸多細節及隐蔽情節的供述,與在案證據能夠互相印證。同時,調查表明,莊某甲、莊某乙雖為雙胞胎,但平常關系并不親密,來往較少,交流不多。結合本案系可能判處死刑的重罪案件,從常理上判斷,莊某甲缺乏為莊某乙頂罪的理由和動機。兩人的親屬也均稱莊某乙沒進過案發工廠。

“根據這些審查結果,雖然莊某甲、莊某乙基因型相同的檢測結果在現有科學技術條件下無法進一步區分,但綜合全案證據可以基本排除莊某乙作案的合理懷疑。”汪華說。

另外,在訊問中,莊某甲對其殺害陳某的基本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但卻始終否認其和陳某發生了性行為。對此,辦案檢察官認為,被害人體内的生物痕迹中檢出與莊某甲DNA一緻的基因型,莊某甲的辯解與客觀證據證明的事實明顯不符,但現有證據無法進一步認定相關性行為的發生是否違背被害人意願。

最高檢核準追訴

由于該案已過刑法規定的最長二十年的追訴期限,是否仍有追訴必要?在四川省檢察院的統籌指導下,省市區三級檢察院辦案人員前後多次踏勘現場、實地走訪詢問證人、征詢案發現場周邊群衆意見,圍繞社會影響面是否消除及追訴必要性,開展自行補充偵查。

“我們聽取了被害人家屬、工廠原職工、周圍群衆,以及案發地社群居委會從業人員等的意見,大家均要求嚴懲兇手,由此可見本案的社會危害性和影響并未消除。”汪華介紹道。此外,該案經數次部門聯席會議讨論,以及經四川省、成都市兩級檢察院檢委會會議各兩次審議,均認為莊某甲故意殺人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确實充分,确有追訴必要。成都市檢察院遂決定層報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

2023年5月11日,最高檢經審查,依法決定對莊某甲核準追訴,由成都市檢察院向成都市中級法院提起公訴。

2023年5月24日,成都市檢察院就該案提起公訴。同年9月22日,成都市中級法院經審理,依法采納成都市檢察院指控意見,以莊某甲犯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限制減刑。一審判決後,莊某甲提出上訴。今年3月17日,四川省進階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莊某甲被依法收監執行後,汪華立即與陳某丈夫聯系,告知其案件結果。“感謝檢察機關對兇手依法核準追訴,這下積壓在我心頭20多年的石頭終于落下了。”陳某丈夫說。

【來源:檢察日報·要聞版 作者:查洪南 李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