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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醜行再現:汽車避曬式等燈不僅難看而且違法

作者:天和Auto

5月20日,小滿,夏季的第二個節氣到來了。

氣溫越來越高、日頭越來越烈,站在太陽下面已經有明顯灼熱感;是以今天有必要講一種公路醜态,從每年的五六月份開始到十月左右,這種駕駛行為都會變得很常見,那就是“避曬式等燈”。

簡而言之,有些路口會被路邊的高樓、廣告牌或者路牌遮擋出一些陰影;而有些司機就會選在這些陰影位置等待紅綠燈,哪怕前方距離停車線還有很遠也不願意把車子看到陽光下的停車線,這就是避曬式等燈。

公路醜行再現:汽車避曬式等燈不僅難看而且違法

避曬式等燈屬違法駕駛行為

是十字路口位置應當按照順序依次停車,不論停車位置是否在陽光照射之下;如果在前方道路暢通的前提下選擇陰涼處停車等待,這樣的行為已經屬于公路違停——違停一般指不按照規定位置停放車輛,在公路上可以停車的位置僅限于劃定的停車位,在行車道上是不允許停車的!在路口處也隻允許在停車線之後依次停放。

反之,在前方道路并無車輛的前提下随意停在庇蔭處,這樣的行為不是在等燈,而是屬于在行車道違法停車;按照規定可以處二十元以上、兩百元以下罰款,可以将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指定位置停放,情節不惡劣則可以處口頭警告并責令其駛離,但是在沒有交警指揮的路段避曬式停車則可以通過監控記錄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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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曬式等燈的三大危害

為何要對避曬式等燈的車輛進行處罰?

原因有三點:

  • 降低路口通行效率
  • 造成道路擁堵
  • 造成交通隐患

假設前方30米都在陽光之下,兩側都是雙實線,一輛車停在距離停車線30米的位置,那麼後方車輛就隻能在其之後排隊等待。随後切換為綠燈,前車需要先開出30米才能越線,行駛這30米所耗費的時間則有可能讓後方等待的車輛無法通行;在出行高峰期的時候則必然容易造成交通擁堵,同時也影響到了其他車輛的通行效率,造成其他車輛增加燃油消耗和排放等一系列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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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曬式等燈的最大隐患是交通事故隐患。

在陽光直射的公路之上,陽光之下的路面停放有車輛可以清晰的識别,而在庇蔭處停放的車輛很難及時有效的被發現;尤其是在逆光行駛的狀态之下,正面的光線會讓人的瞳孔收縮,有限的進光量被陽光填充了太多,此時的司機對于障礙物的分辨能力會明顯降低。

是以那些停在行車道庇蔭處的車輛很容易被追尾,如果在不限制大型客車或卡車的路段避曬式停車,結果很有可能被後方車輛碾壓式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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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曬式等燈切入非機動車道容易引起沖突。

有些司機會過分到走非機動車道避曬,非機動車道裡本就有停車位,留給非機動車的道路寬度是有限的;一輛汽車駛入非機動車道本就會造成非機動車通行的困擾,随意停放在庇蔭處隻會進一步降低非機動車通行效率。重點在于非機動車連基礎的防曬棚都沒有,汽車本就能遮擋大量的光線卻還要與非機動車争道,這種駕駛行為容易從情感上造成兩類車司機的沖突。

公路醜行再現:汽車避曬式等燈不僅難看而且違法

總結:

避曬式等燈是典型的公路醜行,展現出的是這些司機的自私自利和過度的自我中心,公路的作用是保證車輛與行人安全高效通勤的道路,任何車輛都不應該成為影響其他車輛與行人出行安全與效率的障礙。

最後再講一些筆者的個人感受,由于近期已經遇到少數避曬式停車的司機,結果為了不影響後車和被追尾而不得不多次壓線變道,并且發現大部分司機都采取了相同的避險駕駛方式;隻是在這樣的過程中難免會出現違章駕駛記錄,這樣的後果難道要自己承擔嗎?并且大多數采用避曬式等燈的司機也沒有姣好的容貌,甚至還有些男性司機,這就是典型的醜人多作怪了。

是以奉勸有避曬式等燈習慣的司機,公路不是美容院,想要矯情就别出門。

公路醜行再現:汽車避曬式等燈不僅難看而且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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