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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車不到1月,小米汽車新車兩次智駕失靈,車主:我有權知道故障原因

作者:濟南時報-新黃河
提車不到1月,小米汽車新車兩次智駕失靈,車主:我有權知道故障原因

近日,廣東佛山的聶先生向紅星新聞記者報料稱, 其提車不到1個月的小米電動汽車兩次在高速路上智駕失靈,無法行駛。直到5月10日,聶先生未收到車輛故障報告,隻好同意小米一方提出的退車方案,雙方簽訂車輛回購協定。“但我仍想弄清楚車輛為什麼會發生故障”。

對此,小米汽車線上客服稱:“關于具體的車輛故障原因,目前确實還無法确定,還需要專業人員進行檢測。”

提車不到1月,小米汽車新車兩次智駕失靈,車主:我有權知道故障原因

5月1日淩晨車輛故障截圖 受訪者提供

有律師向紅星新聞記者表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8條的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是以作為車主,有權了解該車輛的故障診斷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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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兩次智駕失靈原因不明

雙方已簽訂車輛回購協定

據聶先生講述,3月28日,他購買了小米當日釋出的電動汽車 SU7Max創始版,售價299900元,于4月10日提車,此後正常使用過幾次智駕功能。

4月29日,聶先生在佛山高速上駕駛時,忽然出現智駕失靈和緊急制動失效的狀況,于是他馬上咨詢線上客服檢視車輛狀态。車主專屬服務管家群溝通記錄顯示,4月29日上午9時,聶先生反映其駕駛着小米車輛,在廣東佛山開往雲浮的高速路上出現臨時故障碼,導緻無法使用智駕,線上操作更新無效後,服務管家稱将安排技術人員遠端檢測。

聶先生表示,後續小米線上售後回複稱是軟體問題,修複後可繼續使用。怎料兩天後,5月1日,聶先生駕車回川途中再次遇到智駕失靈,車載顯示屏上不斷提示前向緊急制動功能與盲區結案測輔助功能異常異常等問題,并建議聯系線上服務中心。

提車不到1月,小米汽車新車兩次智駕失靈,車主:我有權知道故障原因

回購協定截圖 受訪者提供

“開車過程中車一直報警,讓靠邊停。”聶先生稱,事發于淩晨1點左右,他不敢繼續在高速路上行駛,靠邊停車後立即打給小米售後。由于當天是“五一”假期第一天,車流量大,淩晨5點多拖車才趕到,車輛拖回佛山售後中心檢測一共耗時11小時。當天晚上9點,聶先生收到售後人員的答複是車輛硬體問題,需要修理完畢才能繼續行駛。由于售後中心無法提供代步車,聶先生無奈隻能開自己的另一部車回四川。

“之前說是軟體問題,現在說是硬體問題,車輛故障令一家人假日出行受影響。”聶先生表示,他從5月1日到5月10日,一直與小米售後溝通車輛故障原因,耗費了很大的精力及時間成本,希望廠家正式道歉,并出具車輛故障報告。“事發時幸好機械制動踏闆沒出現故障,沒有造成人員受傷及車輛損失,但作為車主,我有權知道故障原因。”

聶先生向紅星新聞記者表示,直到5月10日,自己遲遲未收到車輛故障報告,即便車輛修好了他也不敢開,隻好同意小米一方提出的退車方案,“但我仍想弄清楚車輛為什麼會發生故障”。

聶先生提供的車輛回購協定顯示,經雙方友好協商,廣州小米景馭科技有限公司同意回購聶先生的車輛,并約定在5月10日前移交,聶先生需配合回購工作并辦理相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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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表示故障還需檢測

律師稱車主有權了解車輛故障原因

提車不到1月,小米汽車新車兩次智駕失靈,車主:我有權知道故障原因

5月1日淩晨車輛故障截圖 受訪者提供

紅星新聞記者就此事聯系與聶先生對接的小米售後專員,對方稱不友善接受采訪,需留下記者聯系方式後,由專人來回答記者的問題,但截至發稿,記者未能收到小米方面的回複。

廣東格林律師事務所律師黃凱玲、楊恩雄向記者提出,根據《家用汽車産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第24條規定,家用汽車産品在三包有效期内,因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進行2次修理,但仍未排除該故障或者出現新的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的,消費者憑購車發票、三包憑證選擇更換家用汽車産品或者退貨的,銷售者應當更換或者退貨。

第23條規定,家用汽車産品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駛裡程3000公裡之内(以先到者為準),因品質問題出現轉向系統失效、制動系統失效、車身開裂、燃油洩漏或者動力蓄電池起火的,消費者可以憑購車發票、三包憑證選擇更換家用汽車産品或者退貨。銷售者應當免費更換或者退貨。“如果符合以上兩條規定,就已經符合解除買賣合同的條件,銷售者應當退還購車款。”楊恩雄表示。

車主是否有權獲悉車輛故障報告呢?黃凱玲表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8條的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是以作為車主,有權了解該車輛的故障報告。

來源:紅星新聞

編輯:俞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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