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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元額度信用卡年費要交900元,男子投訴銀行後收到多個催費電話,監管部門:銀行對催收機構管理不到位

作者:大風新聞

發現額度隻有1萬多元的信用卡每年要交900元年費後,廣西百色的蔡先生坐不住了。一年多來,他一直向監管部門反映、投訴此事,最終被銀行起訴至法庭。

銀行業務員上門辦業務,男子辦了張1萬多元額度的信用卡

蔡先生是廣西百色人,今年40歲,在當地某企業工作。

“2017年3月22日下午,興業銀行南甯分行一名業務員來到我們機關推介信用卡,雖然我不是興業銀行的儲蓄使用者,但我當時剛好有需求,就申請辦了一張信用卡。”

2024年5月16日上午,蔡先生告訴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當時興業銀行業務員查詢他的征信報告後說,不能給他辦大額度的信用卡,隻能辦1萬多元的小額度信用卡,問他辦不辦?

“我當時就說辦,随即就簽了協定。”蔡先生回憶,協定簽訂不久,他收到了興業銀行寄來的信用卡(蔡先生稱額度不超過14000元),此後即正常使用,正常還款。

6年後發現信用卡每年要收900元年費,他随即向銀行反映

“2023年4月,我給信用卡還款1000元後,并未收到還款成功的短信提醒。當時我很納悶,在朋友的建議下,我下載下傳了一個興業銀行的手機App,這才發現之前1000元還款中,900元顯示是年費。”

蔡先生說,當天他就給興業銀行客服打電話,問是怎麼回事。客服答複,他的信用卡是白金卡,無論是否消費,每年都要收900元年費,已收取的年費不予退還。還說蔡先生當時在協定上簽了字,如果蔡先生認為有問題,可以向監管部門投訴,也可以向法院起訴。

蔡先生查詢後才知,原來前幾年興業銀行每年都扣了他900元年費,隻是他沒注意而已。

“當年我确實在協定上簽了字,但興業銀行業務員并未告知給我辦的是什麼卡,年費多少。”

在蔡先生提供的當年有他簽字的辦卡協定中,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看到以下文字:本人已閱讀全部申請材料......已知曉所辦卡收費規則,無論激活與否,均同意貴行收取應收年費、工本費。

萬元額度信用卡年費要交900元,男子投訴銀行後收到多個催費電話,監管部門:銀行對催收機構管理不到位

當年蔡先生簽字的辦卡協定 受訪者供圖

“你看,在興業銀行當年的辦卡資料中,業務員并未給我說要辦哪種卡,也沒有從備選的多個卡種中勾選一個,他們憑什麼就給我選了一個年費900元的白金卡?”

在蔡先生提供的資料中,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注意到,當年興業銀行宣傳的信用卡有很多種,年費從80元至2600元不等,900元相對是偏高的一種。

向監管部門反映、投訴期間,銀行委托催收機構到機關催費

蔡先生說,他的信用卡額度不超過14000元,年費卻達到了900元,正常人怎麼會辦這種信用卡?

“發現問題後,從2023年4月開始,我多次向監管部門反映、投訴此事,但結果并不理想。”

蔡先生說,因為對年費有争議,加之監管部門一直沒有正式回複,事發後,他就停止向興業銀行還款。2023年9月,興業銀行當機了他的信用卡。

“此後,我一邊向監管部門反映,一邊和興業銀行協商還款事宜,因雙方分歧較大,一直沒有談妥。”

蔡先生說,在此期間,他多次收到催收機構的催收電話。有時一天會收到好多個,讓人不勝其煩。無奈之下,他繼續向監管機構投訴。

“沒有想到的是,今年2月5日中午,興業銀行委托的催收機構3名從業人員來到我們機關進行催收。我的意見是讓他們退還6年的年費和利息(5000多元),我再還欠款(1萬多元),和他們談了3次,他們不肯讓步”。

“3名催收人員在我們機關呆了3個多小時,臨走時當着我同僚的面說,如果我不及時還款,他們就到法院起訴我,讓我在同僚面前顔面盡失。”

蔡先生提供了幾段視訊,向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證明了上述說法。

萬元額度信用卡年費要交900元,男子投訴銀行後收到多個催費電話,監管部門:銀行對催收機構管理不到位

視訊截圖

監管部門回複:

無證據表明銀行存在未履行告知義務,但存在對催收機構管理不到位問題

蔡先生說,興業銀行委托催收機構多次打電話催收、上機關催收已經影響了他的工作,對此他又向監管部門做了反映。

今年2月中旬,他收到了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廣西監管局的回複,主要内容如下:

關于來信反映興業銀行未履行告知義務、收取年費與更改白金卡的問題。經查,《興業銀行信用卡領用合約》已經列明了信用卡年費金額及信用卡類别,聲明及簽署欄有閱讀提示抄錄及“蔡某某”字樣的簽名。暫無證據表明興業銀行南甯分行存在未履行告知義務、收取年費與更改白金卡的問題。

關于違規催收的問題。經查,發現外部催收機構以委托方興業銀行信用卡中心的名義進行催收,興業銀行存在對催收機構管理不到位的問題。

針對調查發現的問題,我局将根據工作職責依法采取相應的監管措施。感謝你對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廣西監管局監管工作的支援。

蔡先生說,今年2月底,他收到了南甯市青秀區法院的通知書,這才知道興業銀行南甯分行以“惡意拖欠信用卡欠款”為由,将他起訴到了法院。

“不久前,法院組織過幾次調解。興業銀行的意見是,要麼我一次性歸還借款6000多元(剔除已交年費),要麼分期償還1萬餘元(不剔除已交年費)。我對此不能接受,我的意見是分期歸還6000多元欠款,但對方又不接受,目前我正等法院開庭。”

5月16日下午、17日上午,南甯市青秀區法院調解員稱,興業銀行南甯分行起訴蔡先生的案件,他們調解多次無果(調解内容和蔡先生所述基本相同),因蔡先生戶籍地在廣西百色,目前,興業銀行南甯分行已向百色當地法院另行起訴。

銀行回複:當事人持續提出無理訴求導緻調解失敗

蔡先生反映是否全部屬實?5月16日,興業銀行南甯分行從業人員告訴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采訪要按流程走。5月17日上午,按照興業銀行的要求,記者向對方提供了相關手續。興業銀行南甯分行從業人員稱,已收到記者的采訪函件,下來會有專人對接、回複,截至發稿,記者尚未收到回複。

蔡先生說,對于他的投訴,5月16日下午,他收到了廣西自治區12345熱線中心的回複。

回複内容為:您在2024年04月29日通過微信管道反映的興業銀行惡意催收,欺詐消費者,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廣西監管局答複如下:

我局于2024年5月6日收到蔡先生的12345投訴工單,根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消費投訴處理相關規定,我局已按照《銀行業保險業消費投訴處理管理辦法》轉送興業銀行南甯分行辦理,現銀行辦理完畢,興業銀行南甯分行回複如下:

此前蔡先生向監管部門舉報的年費問題,我行已報送相關證明材料,根據目前材料證明客戶知曉年費,故我行無法為其退換年費。

經核實,2月5日我行從業人員當日征得蔡先生本人同意後至其機關與其協商所投訴的年費、征信等問題,并未涉及催收,故不涉及我行道歉的問題。

我行已認證廣西銀行業人民調解委員會、青秀區人民法院調解庭等管道多次與蔡先生進行調解,但均因蔡先生持續提出無理訴求導緻調解失敗。在5月11日的調解中,蔡先生已告知調解員拒絕與我行和解,目前調解失敗我行方案已廢棄。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 陳有謀 編輯 李智

(如有爆料,請撥打華商報新聞熱線 029-888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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