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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喬體育IPO:曾被喬丹起訴,提前大額分紅,丁氏家族成億萬富翁

作者:貝多财經

近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披露的資訊顯示,中喬體育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喬體育”)及其保薦人中銀國際證券撤回上市申請。是以,上海證券交易所決定終止對該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滬市主機闆上市的稽核。

中喬體育IPO:曾被喬丹起訴,提前大額分紅,丁氏家族成億萬富翁

據貝多财經了解,中喬體育于2023年3月遞交招股書,準備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主機闆上市,原計劃募資10.64億元,将用于鞋生産基地擴建項目、研發設計中心建設項目、全國戰略直營店建設項目,以及資訊化建設項目。

早在2010年9月,中喬體育(前身喬丹體育)就曾向中國證監會送出發行上市的申請。送出發行上市申請前12個月内,該公司新增福建百群、丁燦輝、倪振年、謝長志和丁世傑為股東。

據招股書介紹,中喬體育主要從事運動鞋、運動服裝、運動配飾産品的設計、生産和銷售。自創立以來,該公司一直緻力于喬丹品牌的塑造與推廣、産品的自主研發設計與生産、供應鍊的整合與管理以及營銷網絡的建設與優化。

中喬體育在招股書中表示,該公司通過産品自産和外協相結合進行生産,并通過經銷商銷售與網絡自營銷售相結合的銷售模式在全國建立銷售網絡,向廣大消費者提供品質可靠、性能優越、外形時尚的喬丹品牌運動鞋和運動服飾。

天眼查App顯示,中喬體育成立2000年6月,前稱包括福建省喬丹體育用品有限公司、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等。目前,該公司的注冊資本為4.5億元,法定代表人為丁國雄,股東包括福建百群投資有限公司、丁加芳、丁燦輝、倪振年等。

中喬體育IPO:曾被喬丹起訴,提前大額分紅,丁氏家族成億萬富翁

雖然以“喬丹”作為公司及品牌命名,但中喬體育卻并未得到前美國職業籃球運動員邁克爾·傑弗裡·喬丹(Michael Jeffrey Jordan,下稱“邁克爾·喬丹”)的授權。此前,邁克爾·喬丹曾起訴中喬體育的前身——喬丹體育侵犯其姓名權,請求登出其多項商标。

2020年,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判決喬丹體育停用其企業名稱中的“喬丹”商号和涉及“喬丹”的商标。同時,判決喬丹體育賠償原告邁克爾·喬丹精神損害撫慰金人民币30萬元、賠償訴訟開支5萬元。

一審判決後,喬丹體育向上海市進階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要求撤銷一審判決,并駁回邁克爾·喬丹的全部訴訟請求。2022年3月,上海市進階人民法院判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且為終審判決。

換句話說,喬丹體育(即“中喬體育”)輸了姓名權官司。基于此,喬丹體育将該公司名稱由“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中喬體育股份有限公司”。在終審判決生效後,喬丹體育也履行了賠償。

不過,中文漢字“喬丹”商标仍屬于中喬體育。中喬體育在招股書中稱,該公司對企業名稱享有商号權,對注冊商标享有專用權,該等權利均受大陸法律保護。此外,該公司亦在境外取得了部分“QIAODAN”拼音、“喬丹”文字及圖形商标。

法院表示,對于超過五年争議期的涉及“喬丹”的商标,應采取包括差別性辨別等在内的合理方式,注明其與美國前籃球運動員邁克爾·喬丹(Michael Jordan)不存在任何關聯,以消除聯系,顯示差別,停止侵害。

中喬體育方面強調,該公司和 美國前職業籃球運動員Michael Jeffrey Jordan(中文慣常翻譯“邁克爾·喬丹”)不存在任何商業合作關系,也未曾利用其形象進行企業、産品宣傳。涉及中文漢字“喬丹”,除特别注明外,皆與邁克爾·喬丹無任何關聯。

中喬體育在招股書中稱,該公司從未主動混淆或者暗示過其與包括邁克爾·喬丹在内的任何非發行人簽約或贊助對象存在商業合作關系。但該公司不保證,可能會有部分消費者将兩者聯系起來進而産生誤解或混淆,進而産生負面情緒。

此外,中喬體育也遭到了耐克(耐克創新有限合夥公司)的起訴。《一審判決》顯示,中喬體育、福建省競購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被判停止侵權。同時,中喬體育被判賠償耐克1000萬元,福建省競購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對其中的300萬元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中喬體育IPO:曾被喬丹起訴,提前大額分紅,丁氏家族成億萬富翁

一審判決後,中喬體育提起了上訴。據介紹,福建省進階人民法院于2022年6月20日出具了(2022)閩民終1089号受理案件通知書。截至招股書簽署之日,該案尚處于二審審理過程中。

這也意味着,中喬體育仍存在敗訴的風險。中喬體育在招股書中稱,該公司未來仍将面臨有關商号、商标、産品辨別的新的訴訟,現有未決訴訟和潛在訴訟仍為其所面臨的風險之一,如該等情形出現可能對該公司的生産經營和業績穩定産生不利影響。

本次上市前,中喬體育的控股股東為福建百群,對該公司的持股比例為64.73%。據招股書介紹,丁國雄、丁也治夫婦持有福建百群全部股份,為中喬體育的實際控制人。其中,丁國雄為中喬體育董事長。

中喬體育IPO:曾被喬丹起訴,提前大額分紅,丁氏家族成億萬富翁

同時,中喬體育董事丁加芳、董事兼副總經理丁世傑同為丁氏家族成員,也可以對該公司的生産經營決策産生重大影響。其中,丁世傑系丁國雄之外甥,丁加芳為丁也治之弟,分别持股2.00%、16.18%。

此外,丁燦輝持股8.09%,倪振年持股6.00%,謝長志持股3.00%,其中,倪振年為中喬體育副董事長、總經理,謝長志為董事、副總經理。據招股書介紹,丁燦輝為中喬體育實際控制人丁國雄早期創業夥伴。

特别說明的是,中喬體育曾多次進行現金分紅。2019年11月,該公司向全體股東分紅4.05億元;2021年3月分紅3.60億元,2022年10月分紅4.50億元。據此計算,中喬體育在四年累計分紅約12億元。

中喬體育IPO:曾被喬丹起訴,提前大額分紅,丁氏家族成億萬富翁

這也意味着,丁氏家族成員獲得了其中的八成(82.91%),約11億元,實作了“造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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