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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救人後釋出視訊,遭對方報警:“怎麼可以随便拍我”?警方回應→

作者:話匣子FM

近日

一大連男子稱

自己在海邊救起一男三女

釋出救人視訊後

被救者之一要求他删視訊

否則就報警告他

引發熱議

男子救人後釋出視訊,遭對方報警:“怎麼可以随便拍我”?警方回應→

5月11日,大連的李先生釋出了一則視訊,視訊顯示,夜晚海邊風浪很大,礁石上隐約有人的身影,并伴有尖叫聲。鏡頭翻轉,他的衣服、褲子、鞋都被打濕了。李先生的文案寫道,“去星海遊樂場釣魚,看見四個人掉海裡了,沒人下去救,我跳下去救了三女一男。雖然身上都濕了,不過開心……”

此後,李先生在評論區留言詢問,“2024年5月10日23點左右,此事件有沒有人拍了具體的視訊,幫我做個證,我覺得挺委屈,當事人報警了。萬一将來真有開庭,我好有證據為自己辯解。”

14日,大連市警察局星海灣分局回應:的确有人報警,李先生已到場做了筆錄。

“一男三女落海被救”屬實嗎?

有多名網友釋出了截圖,顯示此前有自稱被救的女子留言強調,“沒有跳海”。她表示“是不小心被浪沖下去的。兩個女朋友當時很急着去拉我,邊拉邊呼救。她們倆也不敢下水,天很黑,浪很大。至于我女朋友為什麼報警,因為部落客說我們四人掉到海裡,而且私下發資訊讓他删除視訊,他沒有删掉的意思。我是被浪推回來的,我朋友死死拽住我,将我拖了上來,對于旁觀的路人有沒有拖拽幫忙,我是記不得的。”

男子救人後釋出視訊,遭對方報警:“怎麼可以随便拍我”?警方回應→

5月13日,記者聯系到事件中的救人者李先生,他表示,自己的确救了人。10日晚兩女一男掉進海裡,另有一女子在旁呼救。當時幾個人特别危險,已經被浪淹沒了。他跳下去跟旁邊的女子一起把幾個人都扶上來了。

救人者遭被救者威脅報警?

另一份截圖顯示,有人給李先生發了私信,“不是四個人跳海,是一男一女吵架,我和我姐下去救人,你什麼時候來拉我們了,如果不更正解釋一下,要不就删視訊,不介意走法律程式……沒經過我的同意怎麼可以随便拍我。”因為李先生未回複,她的第二條私信未能發送成功。

評論區有網友稱:“他沒有拍正臉照片,都不知道你長什麼樣,隻是說有人掉海裡了,也沒說你們想自殺,拉你一把難道不算救人?”“你們怎麼上來的?”

男子救人後釋出視訊,遭對方報警:“怎麼可以随便拍我”?警方回應→

面對上述質疑,該網友回複:“他在上邊拉我們上去的,他都沒下水,謝謝他伸手,我們都是為了拉那個吵架的對象,我跟作者說改一下内容,他發視訊沒有經過我們同意。”

目前上述留言評論已無法看到。

而李先生接受采訪時表示,發視訊隻是随手且沒有為對方的落水給出任何定義,他們想删視訊可以好好溝通,但是開口就是态度強硬并威脅,不能接受。“又說告我,又說我捏造事實,說我沒有下去救他們。”

而疑似被救當事人的社交賬号因違反規定,私信已被關閉。

李先生透露,目前對方已經報警。“警方有聯系我,簡單了解了下情況,讓我等電話。”

5月14日,大連市警察局星海灣分局一名從業人員表示,此事的确有人報警,“今天他(李先生)還過來了,做了筆錄。我們肯定會調查清楚的。”

律師解讀争議

1、李先生釋出視訊的行為是否侵權?

湖南金州律師事務所進階合夥人易旭表示,關于侵權問題,李先生的行為可能涉及肖像權和隐私權的侵犯。如果視訊中的被救者明确表示不希望自己的形象被公開,那麼李先生未經同意釋出視訊可能侵犯了他們的肖像權和隐私權。此外,如果李先生在視訊中有不實陳述或捏造事實,可能會對被救者的名譽權造成損害。

然而,在這個案例中,網友普遍認為視訊根本看不清人,也沒有說那幾個人掉下去的原因。這意味着視訊内容可能并不足以構成明确的肖像權、隐私權或名譽權侵犯。但具體是否構成侵權還需根據視訊内容和被救者的具體情況來判斷。

2、被救者稱自己被網暴,是否能将責任歸咎李先生?

易旭認為,被救者應該通過合法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而不是将責任歸咎于李先生。如果他們确實遭受了網絡暴力,可以向平台投訴或報警處理。但在此過程中,他們需要證明網絡暴力與李先生的行為有直接關系,這并不容易做到。

3、面對對方報警,李先生是否可以維權?

易旭認為,面對對方報警的情況,李先生應該保持冷靜,積極配合警方的調查,提供視訊和相關證據。如果他認為自己的行為沒有構成侵權,可以向警方說明情況,并尋求法律幫助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同時,如果李先生認為被救者的行為給自己帶來了損失或困擾,也可以考慮通過法律途徑向對方維權。

是農夫與蛇重制,

還是侵犯他人隐私?

對此,你怎麼看?

評論區一起聊一聊

話匣子綜合自潇湘晨報、浙江線上

編輯:陳麗

責任編輯: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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