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蘆哲:公用事業漲價會帶來“再通脹”嗎?——中國再通脹系列之二

作者:首席經濟學家論壇

以下文章來源于宏觀fans哲 ,作者蘆哲

蘆哲:公用事業漲價會帶來“再通脹”嗎?——中國再通脹系列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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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占爍

相關研報:【方正蘆哲】如何走出低通脹:中國曆史啟示

核心觀點

近期,國内多地調整了水電瓦斯和高鐵等公用事業的收費标準。我們認為在目前總需求偏弱的環境下,僅僅依靠成本端的價格上調,而沒有總需求大幅回升的配合,無法形成漲價合力,不足以帶來再通脹。因為成本端的漲價可能難以向下遊傳導,這會使得公用事業漲價帶來的成本上漲隻能短暫而小幅地影響價格,在12個月之後,價格的同比增速仍會随着基數效應的減退而回落。本文中,我們将會從投入産出表角度測算公用事業漲價對CPI和PPI的完全影響,并探讨這一影響兌現的條件。

全面認識公用事業價格:基于國際和曆史的比較

從國際比較來看,大陸水電價不高,水價相當于IWA調查30國均價的53%,電價分别相當于OECD和新興國家的59%/81%。根據2022年國際水協會(IWA)對30個國家和地區用水價格的調查,用水200m³以内時,大陸用水價格為4.8元/m³,其中同為制造大國的德國、日本分别為13.1和7.1元/m³,30國平均為8.9元/m³,大陸為30國均價的53%。根據國家電網的資料,大陸工業用電和居民用電的平均電價大約相當于OECD國家的59%,相當于新興市場國家的81%,相當于美國的83%。

國内來看,過去20年在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公用事業價格漲幅長期較低。民用價格方面,從漲幅來看,水價20年上漲69%>天然氣38%>公汽36%>電價7%。工業水電瓦斯價格在過去20年的漲幅是民用的兩倍左右。2004-2024年,工業用水價格上漲139%(民水69%),天然氣價格上漲81%(民氣38%),用電價格上漲14%(民電7%)。

結合曆史和國際比較來看,公用事業漲價有成本上漲、價格偏低和地方财政壓力這三方面考慮。

一是成本上漲。近幾年,公用事業成本居高不下,壓縮企業利潤率。在2021-2022年這輪全球通脹中,布油價格最大漲幅達到3.4倍,國内動力煤期貨價格上漲2.6倍。公用事業行業成本率從2020年底的87.7%上漲至2021年底的91.7%,提高了4個點,導緻同期營收利潤率從6.4%降至3.3%。2023年以來,公用事業成本有所下降,但仍然明顯高于疫情前水準,企業利潤率仍承壓。

二是價格水準偏低。從國際比較和曆史比較來看,大陸目前公用事業價格,特别是民用價格,在全球處于較低水準。基于這一考慮,水利部和國家發改委近幾年分别提出過水電漲價的設想。

三是地方财政壓力加大。公用事業行業較為依賴财政補助,且多為地方事權,但近兩年來,土地出讓收入減少等因素使得地方财政壓力加大,公用事業漲價也有助于減輕地方财政壓力。

這一輪漲價潮可追溯到2022年以來的成本上漲,有4類公用事業價格從2022年以來明顯上調:一是工業用電,在2021年11月-2023年3月,漲價7%;二是工業用天然氣,在2021年12月-2023年3月漲價21%;三是公共汽車票價,2021年9月到2022年1月漲價12%;四是民用供暖,2021年12月-2022年2月漲價24%。

公用事業漲價如何影響CPI和PPI?

從直接影響來看,如果水電瓦斯和高鐵都漲價5%,對CPI和PPI直接拉動為0.22和0.37個點;如果都漲價10%,對CPI和PPI直接拉動為0.43和0.73個點。從投入産出表測算的完全影響來看,當水電瓦斯和高鐵價格都上漲5%時,CPI和PPI分别上漲0.3和0.7個點;漲價10%時,CPI和PPI分别上漲0.6和1.5個點。

為何公用事業漲價不會帶來再通脹?

我們認為在目前總需求偏弱的環境下,僅僅依靠成本端的價格上調,而沒有總需求大幅回升的配合,無法形成漲價合力,不足以帶來再通脹。因為成本端的漲價可能難以向下遊傳導,這會使得公用事業漲價帶來的成本上漲隻能短暫而小幅地影響價格,在12個月之後,價格的同比增速仍會随着基數效應的減退而回落。

具體而言,公用事業漲價無法帶來再通脹的原因來自三方面。一是需求偏弱下,價格傳導不暢,各行業難以形成統一的漲價力量。我們通過投入産出表測算公用事業漲價的完全影響時,一個很重要的假設就是上下遊成本上漲能夠完全傳導。而在現實中,這個假設難以完全實作,許多行業可能出現隻有成本上升、價格并未上調的情況,難以形成各行業的漲價合力。

第二,從實際來看,水電瓦斯和高鐵往往是局部調價,很少統一漲價,意味着水電燃料和高鐵費全面上漲5%本身是難以實作的假設。比如本輪漲價,一線城市中上海是在2023年底上調水價,廣州是在2024年5月通過調價聽證會。調價節奏錯開,各地區很難在同一時期内形成統一漲價的力量,展現在整體CPI和PPI價格上會更溫和。可以從水電燃料和交通費CPI曆史漲幅中得到驗證,這兩項價格從2001年後,年度漲幅從未超過10%,2010年後從未超過5%,同時、全面漲價較難實作。

三是公用事業漲價帶來CPI增長的持續性不強。以北京上海為例,2014年5月1日起,北京居民用水實行階梯定價機制,當月北京市水電燃料CPI環比上漲4.6%,但此後CPI環比增長迅速回到接近0的水準。相似地,2021年10月,遵循《城鎮供水價格管理辦法》規定,上海市調高了居民水價,當月水電燃料CPI環比增長2.8%,而其後三個月水電燃料CPI的環比增長回落至0.0%、-0.3%、0.8%。在本輪公用事業漲價中,上海于2024年1月調高了居民水價,當月水電燃料CPI環比增長1.2%,而随後2月和3月僅為0.0%和-0.1%。從CPI同比來看,公用事業漲價也隻能推高12個月同比增速,12個月後随着基數效應減退,漲價影響也會逐漸消減。

風險提示:(1)豬肉和大宗商品等價格變動導緻物價出現明顯上漲;(2)基建投資拉動PPI快速改善,漲價傳導更為順暢;(3)公用事業漲價幅度和範圍超預期。

正文目錄

1 全面認識公用事業價格:基于國際和曆史的比較

1.1 水電價格的國際比較

1.2 過去20年曆史比較

1.3 漲價的三個考慮

2 公用事業漲價如何影響CPI和PPI:基于投入産出表的測算

2.1 直接影響:基于權重的測算

2.2 完全影響:基于投入産出模型價格傳導的測算

3 為何公用事業漲價不會帶來再通脹

4 風險提示

正文如下

價格問題是今年國内宏觀經濟的核心沖突,此前我們釋出的《如何走出低通脹:中國曆史啟示》,是中國再通脹系列第一篇。本次針對近期多地公用事業漲價問題,我們推出系列第二篇報告,探讨公用事業漲價是否會帶來國内“再通脹”。

近期,國内多地調整了水電瓦斯和高鐵等公用事業的收費标準,包括部分線路高鐵漲價、廣州聽證會後水價上調等。我們認為,公用事業漲價可能不會帶來國内“再通脹”,目前經濟中仍然缺少漲價合力。

1 全面認識公用事業價格:基于國際和曆史的比較

1.1 水電價格的國際比較

從國際比較來看,大陸水電價不高,水價相當于IWA調查30國均價的53%,電價分别相當于OECD和新興國家的59%/81%。根據2022年國際水協會(IWA)對30個國家和地區用水價格的調查,用水200m³以内時,大陸用水價格為4.8元/m³,其中同為制造大國的德國、日本分别為13.1和7.1元/m³,30國平均為8.9元/m³,大陸為30國均價的53%。根據國家電網的資料,大陸工業用電和居民用電的平均電價大約相當于OECD國家的59%,相當于新興市場國家的81%,相當于美國的83%。

蘆哲:公用事業漲價會帶來“再通脹”嗎?——中國再通脹系列之二
蘆哲:公用事業漲價會帶來“再通脹”嗎?——中國再通脹系列之二

1.2 過去20年曆史比較

國内來看,過去20年在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公用事業價格漲幅長期較低。民用方面,從漲幅來看,水價>天然氣>公汽>電價。

Ø 民電價格20年上漲7%。36個城市的居民用電第一檔價格在2004年為48.5元/百千瓦時,2014年上漲至53元/百千瓦時,十年漲幅9.3%;2024年降至52元/百千瓦時。

Ø 民水價格20年漲幅69%,平穩上漲,但漲幅遠低于類似發展階段的日本南韓。36城市的居民生活用水第一檔價格(不含污水處理費)在2004年為1.4元/噸,2014年上漲至1.94元/噸,十年漲幅39.6%;2024年上漲至2.35元/噸,十年漲幅20.9%,20年累計漲幅69%。與日韓對比,大陸水價漲幅較小。日韓在90年代之前的經濟快速發展階段,水價經曆了一輪快速上漲,1975-1995年首爾的居民水費價格上漲了6.6倍,東京上漲了6倍。

Ø 民用天然氣20年價格上漲38%。民用天然氣第一檔價格在2004年為1.98元/m³,2014年上漲至2.49元/m³,十年漲幅26.1%;2024年為2.73元/m³,十年漲幅僅9.7%,20年累計上漲38%。

Ø 公汽價格20年上漲36%。36城市公共汽車一票制均價在2004年為1.06元/張,2014年漲至1.18元/張,上漲11.3%;2024年為1.54元/張,上漲30.8%,20年累計漲幅為36%。

過去20年工業水電瓦斯價格漲幅是民用的兩倍左右。2004-2024年,工業用電價格上漲14%(民電7%),2004-2014年從56元/百千瓦時上漲至78.4元/百千瓦時,2024年降至64元/百千瓦時。工業用水價格在過去20年裡累計上漲139%(民水69%),天然氣價格上漲81%(民氣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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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漲價的三個考慮

結合曆史和國際比較來看,公用事業漲價有成本上漲、價格偏低和地方财政壓力這三方面考慮。

一是成本上漲。近幾年,公用事業成本居高不下,壓縮企業利潤率。在2021-2022年這輪全球通脹中,布油價格最大漲幅達到3.4倍,國内動力煤期貨價格上漲2.6倍。公用事業行業成本率從2020年底的87.7%上漲至2021年底的91.7%,提高了4個點,導緻同期營收利潤率從6.4%降至3.3%。2023年以來,公用事業成本有所下降,但仍然明顯高于疫情前水準,企業利潤率仍承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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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價格水準偏低。從國際比較和曆史比較來看,大陸目前公用事業價格,特别是民用價格,在全球處于較低水準。基于這一考慮,水利部和國家發改委近幾年分别提出過水電漲價的設想。

水利部發展研究中心在2022年曾提出“推動城鎮居民生活用水合理調價調量”的設想。水利部指出:“據統計,按照大陸城鎮居民生活第一階梯水價标準,2020年大陸36個重點城市水費支出占可支配收入比例介于0.21%~0.67%之間。《水利建設項目經濟評價規範》(SL72—2013)規定,城市居民人均水費支出占可支配收入比例在1.5%~3%以内時,為用水戶可接受範圍;而當水費支出比例超過該範圍時,市場價格杠杆作用會增強,使用者會采取進一步的強化節水措施。目前,大陸36個重點城市水費支出占比均遠低于1.5%,表明目前水價水準遠低于用水戶承受範圍下限,在大陸水資源緊缺的嚴峻形勢下,水價的杠杆作用發揮還不夠,水價具有一定的上調空間。”

國家發改委也在2021年提出要“使電力價格更好地反映供電成本”。發改委指出:“長期以來大陸試行較低的居民用電價格,居民電價較大幅度低于供電成本,是因為工商使用者承擔了相應的交叉補貼。與國際上其他國家相比,大陸居民電價偏低,工商業電價偏高。按照進一步深化電價市場化改革要求,下一步要完善居民階梯電價制度,逐漸緩解電價交叉補貼,使電力價格更好地反映供電成本,還原電力的商品屬性,形成更加充分反映用電成本、供求關系和資源稀缺程度的居民電價機制。”

三是地方财政壓力加大。公用事業行業較為依賴财政補助,且多為地方事權,但近兩年來,土地出讓收入減少等因素使得地方财政壓力加大,公用事業漲價也有助于減輕地方财政壓力。

這一輪漲價潮可追溯到2022年以來的成本上漲,有4類公用事業價格從2022年以來明顯上調,一是工業用電,在2021年11月-2023年3月,漲價7%;二是工業用天然氣,在2021年12月-2023年3月漲價21%;三是公共汽車票價,2021年9月到2022年1月漲價12%;四是民用供暖,2021年12月-2022年2月漲價24%。

2022年水電燃料和交通費CPI漲幅明顯超過核心CPI與服務CPI。2013-2019年,服務CPI和核心CPI分别累計上漲14.8%和10.9%,而公用事業的價格代表,水電瓦斯CPI僅上漲2.5%,交通費CPI上漲7.8%,均大幅落後于整體物價漲幅。2021年底啟動漲價後,2022年核心CPI和服務CPI漲幅分别為0.9%和0.8%,但是CPI中,水電瓦斯項目漲價2.9%,交通費漲價3.1%,明顯超過物價上漲幅度。

蘆哲:公用事業漲價會帶來“再通脹”嗎?——中國再通脹系列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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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用事業漲價如何影響CPI和PPI:基于投入産出表的測算

2.1 直接影響:基于權重的測算

我們主要關注水、電、瓦斯和高鐵漲價的影響。

CPI權重:水電瓦斯占CPI的4%左右,高鐵占0.31%左右。水電瓦斯對應CPI中“居住”分項下面的水電燃料價格,高鐵則對應“交通通信”分項下的交通費。從權重來看,水電燃料可以根據消費支出占比來推算。根據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2022年水電燃料在消費支出中的占比為3.9%,我們假設全國居民消費中這一比例為4%,即對應CPI中水電燃料的權重。“交通費”方面,我們通過多元線性回歸法,使用2016-2020年以來年度CPI中交通、交通工具、交通工具用燃料、交通工具使用和維修、交通費來估算。結果顯示大陸CPI中“交通費”權重約為2.3%。與“交通費”相關的經濟部門包括鐵路旅客運輸、城市公共交通及公路客運、水上旅客運輸、航空旅客運輸,高鐵歸屬于其中的鐵路旅客運輸。根據2020年投入産出表,鐵路旅客運輸在四種旅客運輸中占比為16.7%,而同年高鐵占鐵路客運量的70.7%。考慮到高鐵票價通常高于普通鐵路旅客運輸,我們假設居民對于鐵路旅客運輸的最終需求中的80%為高鐵。是以,高鐵支出在CPI中的占比約為0.31%(2.3%×16.7%×80%)。

PPI權重:公用事業占比約7.3%。根據國家統計局對PPI中各行業權數确定的說明,出廠價格指數的小類及小類以上行業的權數資料來源于工業統計中分行業工業銷售産值,基本分類的權數資料來源于獨立的工業企業産品權數調查。工業銷售産值為年度資料,其來自《中國工業統計年鑒》,且在2016年後停止更新,是以目前研究多用營業收入來代替銷售産值測算權重。考慮到PPI權重每5年進行一次調整,2021至2025為一輪周期,是以本文使用2021年營業收入計算的權重進行後續分析。根據各部門營業收入在工業總營業收入中的占比,水(水的生産和供應)、電(電力、熱力生産和供應)、瓦斯(瓦斯生産和供應)在PPI中的權重分别是0.3%、6.0%和1.0%,一共是7.3%。高鐵所屬的鐵路旅客運輸不屬于工業部門,是以高鐵價格在PPI組成中不占權重。

從直接影響來看,如果水電瓦斯和高鐵都漲價5%,對CPI和PPI直接拉動為0.22和0.37個點;如果都漲價10%,對CPI和PPI直接拉動為0.43和0.73個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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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完全影響:基于投入産出模型價格傳導的測算

假設價格變動完全來自于實物消耗費用,并且價格能夠在上下遊完全傳導,可以利用投入産出模型測算價格變動的完全影響。利用投入産出模型可以測算某種或幾種産品價格變動對其他産品價格的影響,并推算對整體價格水準的影響。這種測算基于以下假設,即産品價格的變動都是由成本中物質消耗費用變化引起的,并且在上下遊能夠完全傳導,不考慮折舊、勞動者報酬、生産稅淨額、營業盈餘的變化,不考慮企業降低成本的措施和供求關系變動。

投入産出模型測算價格變動的影響是直接影響和間接影響兩部分組成。根據廖明球和王明哲發表的《多産品價格影響模型及其應用研究》,投入産出價格模型可以根據以下過程推導:假設國民經濟中共有n種産品,若其中K産品價格發生變動(ΔPK),則其他n-1種産品為受K産品價格影響的産品,其價格變動為ΔPj(j≠K)。ΔPj具體由兩部分組成:一是直接影響,ΔPK×aKj,aKJ表示j産品生産對K産品的直接消耗系數,兩者相乘即為K産品價格變動對j産品的價格的直接影響。二是間接影響,∑ΔPi×aij(i≠K),ΔPi為i産品的價格變化,aij表示j産品生産對i産品的直接消耗系數,兩者相乘後再按所有的i(i≠K)産品部門相加為間接影響,即K産品價格變動通過i産品傳遞給j産品的影響。

通過将上述單産品的投入産出價格模型向多産品推廣,我們測算了水電瓦斯和高鐵價格上漲對CPI與PPI的影響。需要說明的是,基于投入産出表對CPI的變化進行計算時,由于核算方法(調查法與非調查法)和核算口徑(産品價格與部門價格)的不同,其并非與統計名額的定義完全一緻,各部門對價格影響的權重與CPI實際統計也并非一緻,主要反應的是一般價格水準的變化。投入産出價格模型中對CPI變化的計算為各部門價格變化與其在居民最終需求中的占比的乘積之和,PPI則是各工業部門價格變化與其營業收入在總工業營業收入中的占比的乘積之和。

水電瓦斯和高鐵漲價5%時,對CPI和PPI的完全影響是上漲0.3和0.7個點。分為各種公用事業服務同時漲價和單獨漲價兩種情況。同時漲價,當水(水的生産和供應)、電(電力、熱力生産和供應)、瓦斯(瓦斯生産和供應)、高鐵(鐵路旅客運輸)的價格均提高5%時,CPI和PPI分别上漲0.3和0.7個點;漲價10%時,CPI和PPI分别上漲0.6和1.5個點。各自漲價來看,電價上升對CPI和PPI的拉動效果最顯著,當水、電、瓦斯、高鐵分别單獨漲價10%時,電價(電熱行業)将拉動CPI和PPI分别上漲0.45個和1.3個百分點,而高鐵價格隻能拉動CPI上漲0.03個百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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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為何公用事業漲價不會帶來再通脹

我們認為在目前總需求偏弱的環境下,僅僅依靠成本端的價格上調,而沒有總需求大幅回升的配合,無法形成漲價合力,不足以帶來再通脹。因為成本端的漲價可能難以向下遊傳導,這會使得公用事業漲價帶來的成本上漲隻能短暫而小幅地影響價格,在12個月之後,價格的同比增速仍會随着基數效應的減退而回落。

具體而言,公用事業漲價無法帶來再通脹的原因來自三方面。一是需求偏弱下,價格傳導不暢,難以形成統一的漲價力量。我們通過投入産出表測算公用事業漲價的完全影響時,一個很重要的假設就是上下遊成本上漲能夠完全傳導。而在現實中,這個假設難以完全實作,許多行業可能出現隻有成本上升、價格并未上調的情況。

圖表18中,我們列出了水電瓦斯和高鐵漲價5%對價格影響在0.5%以上的行業。影響最大的是城市公交,但其價格受調控政策決定,無法跟随成本變動同步上漲,因而漲價可能無法兌現。剩下行業中,水泥、玻璃等建築材料的成本也受到公用事業漲價影響較大。但這些産品價格更多由房地産周期決定,在地産周期下行時,下遊需求弱,成本上漲都是由企業自身消化,成本漲價也無法傳導。

是以,如果其他行業無法形成統一漲價的力量,公用事業價格全面上調5%對CPI和PPI的拉動可能達不到0.3和0.7個點,可能隻有直接拉動效果,即拉動CPI和PPI分别上漲0.22和0.37個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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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從實際來看,水電瓦斯和高鐵往往是局部調價,很少統一漲價,意味着水電燃料和高鐵費全面上漲5%本身是難以實作的假設。比如本輪漲價,一線城市中上海是在2023年底上調水價,廣州是在2024年5月通過調價聽證會。調價節奏錯開,各地區很難在同一時期内形成統一漲價的力量,展現在整體CPI和PPI價格上會更溫和。可以從水電燃料和交通費CPI曆史漲幅中得到驗證,這兩項價格從2001年後,年度漲幅從未超過10%,2010年後從未超過5%,同時、全面漲價較難實作。

蘆哲:公用事業漲價會帶來“再通脹”嗎?——中國再通脹系列之二

三是公用事業漲價帶來CPI增長的持續性不強。以北京上海為例,2014年5月1日起,北京居民用水實行階梯定價機制,當月北京市水電燃料CPI環比上漲4.6%,但此後CPI環比增長迅速回到接近0的水準。相似地,2021年10月,遵循《城鎮供水價格管理辦法》規定,上海市調高了居民水價,當月水電燃料CPI環比增長2.8%,而其後三個月水電燃料CPI的環比增長回落至0.0%、-0.3%、0.8%。在本輪公用事業漲價中,上海于2024年1月調高了居民水價,當月水電燃料CPI環比增長1.2%,而随後2月和3月僅為0.0%和-0.1%。從CPI同比來看,公用事業漲價也隻能推高12個月同比增速,12個月後随着基數效應減退,漲價影響也會逐漸消減。

蘆哲:公用事業漲價會帶來“再通脹”嗎?——中國再通脹系列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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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風險提示

(1)豬肉和大宗商品等價格變動導緻物價出現明顯上漲;

(2)基建投資拉動PPI快速改善,漲價傳導更為順暢;

(3)公用事業漲價幅度和範圍超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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