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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為和自己沒關系,沒想到會犯罪”,在校學生“被犯罪”呈上升趨勢!

作者:平安許昌示範區
“以為和自己沒關系,沒想到會犯罪”,在校學生“被犯罪”呈上升趨勢!

“我隻是想幫個忙,沒想到會犯罪”

“我隻是想幹個兼職,沒想到會犯罪”

“我以為和我沒關系,沒想到會犯罪”

……

“以為和自己沒關系,沒想到會犯罪”,在校學生“被犯罪”呈上升趨勢!

近年來,公安機關偵辦的電信網絡詐騙案件裡,涉及“兩卡”犯罪的人員,學生占了很大一部分,一部分涉世未深的學生,在利益誘惑面前更容易迷失方向,陷入違法犯罪的泥潭。這些涉案學生沒意識到,幫人辦幾張銀行卡、電話卡,或者把微信、支付寶、銀行卡借給他人轉賬,每天輕松拿點“好處費”……看上去隻是幫個忙的“小事”,實則是攤上了違法犯罪的“大事”。

“以為和自己沒關系,沒想到會犯罪”,在校學生“被犯罪”呈上升趨勢!

本期

讓我們通過幾個真實案例

詳細了解一下

國中生出借手機卡被行政處罰

近日,南充市營山縣某校國中生張某為擷取利益,将自己手機卡租借給不法分子撥打詐騙電話,導緻一群衆被騙20萬元。目前,張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處罰,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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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群發短信被行政處罰

日前,南充市儀隴縣某校多名高中生因涉嫌幫信罪被公安機關依法作出行政處罰。

經查,高中生聶某通過網絡獲知“每群發1條短信可獲得1元報酬”的兼職資訊,其在明知是違法的情況下,仍用自己手機替人群發短信,并發展同學彭某、周某等9人為下線,共計獲利460元。随後,詐騙分子通過聶某等人手機群發的引流資訊,詐騙16.3萬元。

目前,公安機關已依法沒收聶某等人違法所得,并作出行政處罰,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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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架設“GOIP”被刑事拘留

日前,家住南充市儀隴縣的大學生楊某,受陌生人邀約參與“兼職”,其明知該“兼職”是在為電信網絡詐騙提供技術支援的情況下,為擷取利益選擇铤而走險,先後在成都、儀隴等地多次使用自己手機架設簡易“GOIP”(手機口),為不法分子提供語音中轉技術支援,從中獲利770元。

經查,詐騙分子通過楊某手機撥打詐騙電話及群發資訊,導緻兩名群衆被騙60餘萬元。目前。楊某因詐騙罪被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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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幫信罪

明知他人利用資訊網絡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網際網路接入、伺服器托管、網絡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援,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的行為。

承擔什麼法律後果?根據刑法及相關法律規定,構成“幫信罪”的,依法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并可以依法宣告職業禁止或禁止令,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其行為如果尚未達到入罪标準的,也可以根據《網絡安全法》、《反電信網絡詐騙法》等相關法規被處以行政處罰,行政處罰後兩年内再實施任何行為的幫信行為,直接認定為“情節嚴重”,依法定罪處罰。

相關懲戒措施

針對銀行卡,有信用懲戒、限制業務、嚴管賬戶等措施,不僅在一定時間内影響相關人員的貸款和信用卡申請,5年内還會被暫停相關機關和個人銀行賬戶非櫃面業務、支付賬戶所有業務。也就是說,相關機關和個人5年内不能使用銀行卡在ATM機存取款,不能使用網銀、手機銀行轉賬,不能刷卡購物,不能通過購物網站快捷支付,不能注冊支付寶賬戶,不能使用支付寶、微信收發紅包和掃碼付款。

針對手機卡,通信營運商對公安機關認定的出租、出借、出售手機卡且被用于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造成損失的使用者,實施每家電信營運商隻保留1張電話卡、5年内不得辦理手機卡入網業務的懲戒措施。

“防騙每日電訊”

溫馨提醒

在校學生請務必妥善保管銀行卡、電話卡以及微信、QQ等網絡社交軟體,不要為了蠅頭小利而幫助他人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導緻被公安機關追究法律責任,不要還沒出校門,人生就已蒙上了污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