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經”準護航,“偵”心為您守好“錢袋子”

作者:古城建水

今天上午

在小桂湖廣場

一個特殊的“攤位”

吸引過往群衆駐足觀望

“經”準護航,“偵”心為您守好“錢袋子”

讓我們走近看看

原來是

↓ ↓ ↓

“經”準護航,“偵”心為您守好“錢袋子”

縣警察局、縣市監局、縣法院、縣檢察院、縣财政局、平安财産保險公司、招商銀行、縣煙草專賣局,聯合舉辦的“與民同心,為您守護”2024年“5•15”全國公安機關打擊和防範經濟犯罪宣傳活動。

“經”準護航,“偵”心為您守好“錢袋子”

活動現場,參與活動的從業人員通過發放宣傳資料、懸挂布标、贈送紀念品、現場答疑解惑、以案說法等方式,面對面向群衆宣講防範非法集資、非法傳銷、養老詐騙及涉煙等與群衆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經濟犯罪知識,向群衆揭示常見涉衆經濟領域違法犯罪作案手段和防範技巧,提醒群衆不輕信他人,不貪圖小利,增強自我保護意識,警惕各類詐騙活動,保護個人财産安全。

“經”準護航,“偵”心為您守好“錢袋子”
“經”準護航,“偵”心為您守好“錢袋子”
“經”準護航,“偵”心為您守好“錢袋子”
“經”準護航,“偵”心為您守好“錢袋子”

據統計,此次活動共發放宣傳資料2000餘份,懸挂布标6條,贈送布袋800餘個、水杯150餘個、圍裙200餘件、扇子300餘把,得到了廣大群衆的積極響應,進一步提高了社會各界對經偵工作的了解和支援,形成了打擊防範經濟犯罪的良好氛圍。

“經”準護航,“偵”心為您守好“錢袋子”

很多人對“經濟犯罪”沒有概念

總感覺離我們很遙遠

但其實

它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

“經”準護航,“偵”心為您守好“錢袋子”

非法集資是不是?是!

虛開發票是不是?是!

組織、上司傳銷活動是不是?是!

先來看一起「昆明警方公布5起經濟犯罪典型案例」

“經”準護航,“偵”心為您守好“錢袋子”

案例1:李某某等人涉嫌組織上司、傳銷活動案

2022年起,李某某等人在網際網路某公鍊上創立社群,以“通過可質押虛拟币獲得靜态挖礦收益”“發展下線質押虛拟币挖礦可獲大量動态拉人收益”為誘餌,吸引多個省市大量人員參與。截至2023年4月,該社群已發展會員萬餘人、犯罪組織形成層級15層、涉案資金達2.8億餘元。

2023年11月,昆明市警察局經偵支隊成功破獲該起以虛拟貨币和區塊鍊概念為載體的新型網絡傳銷犯罪案件。目前,該案已抓獲犯罪嫌疑人15人,準許逮捕8人,移送審查起訴11人。

警方提示:

近年來,數字産業高速發展,不法分子利用虛拟貨币去中心化、匿名性、全球流通性等特點,以及公衆對新生事物認知淺、急于賺錢的心理,将其作為發展網絡犯罪的新型土壤和黑灰産業的優選對象。請廣大公衆理性看待虛拟貨币,樹立正确的貨币觀念和投資理念,切實增強風險意識。

案例2:李某某等人涉嫌職務侵占案

2023年9月,昆明市尋甸縣警察局經偵大隊擷取線索,稱某汽車服務有限公司涉嫌借入股分紅之名私分集體資金。經查,2012年至2022年期間,李某某、楊某某等6人作為村“兩委”從業人員,利用職務便利,借入股分紅之名,侵占集體資金350萬餘元,涉嫌職務侵占罪。

尋甸縣局經偵大隊成功破獲此案,抓獲犯罪嫌疑人5人,追回侵占集體資金350萬餘元。目前,該案已移送尋甸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警方提示:

相關幹部在代表群衆處理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時,要依法行使職權,切實樹立起為民用權、廉潔奉公的務實為民形象,真正把權力用到群衆最需要的地方,解決群衆最關心的問題。

案例3:某供應鍊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涉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資訊案

昆明市警察局經偵支隊在工作中發現,某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管及相關财務人員通過僞造業務單據、财務單據,以及開展大量無商業實質的供應鍊貿易業務的方式,粉飾經營業績,并将虛假的或者隐瞞重要事實的财務會計報告向社會公衆披露。

經查實,該上市公司2015年至2020年間,虛增收入合計562.5億元,虛增利潤合計47.7億元,虛增利潤占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30%以上,該上市公司4名主要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涉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資訊罪被檢察機關準許逮捕,目前該案已移送審查起訴。

警方提示:

外部審計機構,應該加強自身能力,提高專業素質,把控披露資訊的真實性、完整性,在上市公司和社會公衆及外部投資者之間建立起信任的“橋梁”,讓投資者更好地了解公司的經營狀況和經營資訊,保護投資者的利益。

案例4:魏某某等人涉嫌非法經營案

2023年1月,昆明市警察局呈貢分局經偵大隊在偵查中發現,魏某某夫婦及其所營運的公司通過向深圳某軟體開發公司購買“雲圖”(魚塘)軟體,為商家提供“刷單”服務。深圳某軟體公司長期為“刷單公司”非法活動提供軟體技術支援并從中獲利,涉嫌非法經營罪。

目前,涉案的4家“刷單公司”已全部查處,公司老闆、主要業務員26人均已被采取強制措施。現場共繳獲手機70部,電腦主機1台,硬碟28個,追繳贓款115萬元。

警方提示:

刷單行為實質上是在商品宣傳中弄虛作假,幹擾消費者對商品情況的判斷,損害了公平競争的市場秩序,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等相關法律規定。

案例5:謝某某等人涉嫌保險詐騙案

2021年11月30日至2022年10月16日期間,謝某某、熊某某、錫某某、錫某某、顔某某等人糾集在一起,經事先預謀,通過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制造虛假交通事故、頂替驗傷等手段,向某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騙取保險金。期間,5人共作案13起,涉案金額達20萬餘元。上述人員行為已涉嫌保險詐騙罪。

經缜密偵查,昆明市警察局五華分局經偵大隊成功破獲該起團夥保險詐騙案,将5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獲并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示:

騙保行為不僅損害保險公司的正當權益、破壞社會誠信,也影響了整個市場經濟的正常秩序。警方提醒廣大群衆,騙保騙賠屬于違法犯罪行為,情節嚴重者要追究刑事責任。保險投保人要明确自己的權利義務,自覺履行保險合同,并積極檢舉揭發騙保行為。

資料來源:昆明警方釋出

記者:周伶玉

編輯:周伶玉

稽核:陶詠梅

法律顧問:雲南毛榮芳律師事務所 毛榮芳律師 13808775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