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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董事授意 二名中層操辦,違法放貸3億元,違規變更擔保1.2億元

作者:貴溪融化媒體

在銀行從事信貸工作崗位的員工幾乎都會碰到一個問題,上司授意貸款如何處理?不辦,馬上得罪上司,擔心上司以後給小鞋穿;辦,萬一出事情,以後自己責任可能也難以逃脫,尤其是問責事項已經超脫了上司的控制範圍。面對這個困局,也許有人會想:不辦,那是馬上得罪上司;辦,問責那是以後的事情,而且還隻是可能。一旦這麼想了,對不少人來說,這個選擇就好做,甚至有些人還給自己找了很好理由,不僅違規辦理上司授意貸款,還從中謀取個人利益。毫無疑問,這樣想和做的人最後都會和其上司一樣付出應有的代價。

銀行董事授意 二名中層操辦,違法放貸3億元,違規變更擔保1.2億元

王某是一家城商行董事長,本身自己就不幹淨,和貸款客戶經濟往來非常密切,當客戶提出貸款3億元和變更擔保關系時,明知不符合規定,仍然授意兩名中層操作,兩名中層在明知違規情況下仍然按上司意願辦理,并且還與客戶存在較多經濟往來,甚至收受客戶好處,最後兩名中層及該銀行董事長均是以獲罪,這個案件再次告誡我們廣大銀行信貸從業人員應該如何正确處理上司授意貸款。

銀行董事長與貸款客戶密切關系,一起

吃飯、讓客戶幫助裝修房子、購買車位、

墊付稅費、物業費

王某作為甲城商行董事長,長期與貸款客戶來往密切。崔某是甲城商行貸款老客戶,與王某關系非常密切,這點在甲城商行是公開的秘密。2012年底,在崔某邀請下,王某及其總行副行長瞿某、授信審批部王甲某以及支行行長朱某一起吃飯。2013年底,為了貸款事項,在得知王某與總行行長鐘某、副行長瞿某在三亞出差,趕到三亞邀請三人吃飯。當然,除了吃飯之外,瞿某還幫助王某裝修房子,繳納物業費,代為購買車位,墊付出售房屋的稅費等。(注:上述内容均來自王某個人證言,也是王某受賄金額一部分)

二►

二名中層操辦,違法放貸3億元、違規變

更貸款擔保1.2億元,銀行董事長授意很

重要,但利益同樣少不了

01違法放貸3億元辦理過程

2013年上半年,崔某找到王某,說有個從尾礦渣中提煉鐵精粉項目,前景很好,為此,王某直接回應“如果項目好就直接找經辦行”(注:來自王某個人證言)。

2013年3、4月,王某告訴總行授信審批部總經理王甲某“崔某公司在申請一筆3億元貸款,讓其抓緊辦理”,王甲某瞬間明白董事長要關照好崔某貸款的意思;同時王某也給支行行長朱某打招呼“讓其在崔某辦理貸款的事情上給予幫助,到時貸款申請報到總行上來”。

當崔某首次将3億元貸款申請資料報到朱某所在支行,資料沒有财務審計,隻有财務報表,沒有完稅證明,并且明确告訴朱某“申請貸款主體公司前三年的經營狀況是虧損的”。為此,朱某不僅告知崔某要把三年财務報表的數字做大,在崔某公司員工不會做的情況下,朱某直接安排支行員工将崔某控制公司财務報表數字調大。

當朱某所在支行将崔某3億元貸款資料上報至總行授信審批部,王甲某發現崔某3億元貸款抵押物尾礦渣實際價值隻有1000多萬元,但支行委托的資産評估卻估價高達9億多元。為此,在向董事長王某彙報後,王甲某連同支行副行長李某、客戶經理以及審查崗徐某去崔某貸款主體實地考察,因為王某打招呼貸款,王甲某實地考察時沒有深究,完全流于形式。實地考察後,王甲某向王某彙報“崔某貸款抵押物尾礦渣不值9億元,風險極大”,對此王某回應“讓王甲某往好的方面彙報,執意要給崔某貸款3億元”。後來在上總行貸審會時,王甲某隻講公司利益好、利潤有保障、還款能力強等有利方面。

在收到下屬報過來的盡職調查報告,朱某作為支行行長,根本沒有稽核,直接上報。至于為何朱某沒有稽核,一方面朱某不敢得罪董事長王某,以前因為沒有按照王某辦事,結果由于一件小事而被降職處分,另一方面朱某認為這筆貸款最終決定權在總行,和他沒有關系。

在支行行長朱某、授信審批部王甲某的操辦下,崔某3億元違規貸款一路綠燈暢行,2013年9月至2014年1月以固定資産貸款名義向崔某實際控制公司發放3億元貸款,貸款期限均為五年,到期後均逾期未歸還。

02違規變更擔保1.2億元過程

2013年6月,甲城商行對崔某控制公司授信2.226億元,其中銀行承兌彙票授信9000萬元,流動資金授信1.2億元。一個月後,為降低貸款成本,崔某申請将授信方案中1.2億元流動資金貸款由擔保公司等五家公司擔保變更為崔某控制另外一家公司尾礦渣擔保。擔保變更後,崔某1.2億元貸款就變成崔某自己關聯公司擔保,銀行承擔風險變大了,由于王某打招呼,支行行長朱某、授信審批部王甲某再次放棄底線,同意違規變更擔保,并且他們還告知總行分管信貸副行長瞿某已經和董事長彙報過,變更擔保事項也順利通過總行貸審會

03兩名中層與崔某利益關系

支行行長朱某先後收取崔某好處共計21萬元,其中10萬元是在違法辦理崔某3億元貸款期間收取的;授信審批部王甲某先後收取崔某購物卡3萬元、現金2萬元,與崔某互換房子且崔某為王甲某裝修房子。

銀行董事長、二名中層最終結局

2015年9月,王甲某從甲城商行辭職;2017年10月,朱某退休;2018年9月,王某調離甲城商行。

2019年5月,王甲某、朱某同一天被監委留置,為立功減輕處罰,朱某留置後舉報了甲城商行董事長王某(注:省紀委監委認定,朱某提供王某涉嫌職務犯罪重要線索,對查辦王某案件起到關鍵作用,有重大立功表現)。2019年8月23日,省紀委監委對王某涉嫌職務犯罪立案調查;2019年9月,紀委監委官宣王某接受審查調查。

最後,朱某因受賄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二十萬元;王甲某因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王某因A錢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國有企業人員濫用職權罪、巨額财産來源不明罪,數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十八年,并處罰金110萬元。

注:上述案件來源于中國裁判文書網(2023)青0104刑初61号《朱某受賄罪刑事一審判決書》、(2023)青0104刑初163号《王某受賄罪刑事一審判決書》

銀行董事授意 二名中層操辦,違法放貸3億元,違規變更擔保1.2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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