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男子撿到22萬元現金歸還,失主卻堅稱少了500張!将其告上法庭!

作者:曆史郵集院

這年頭做好事還要被告上法庭?冤不冤?

相信生活中大家都曾有過拾金不昧,扶老人過馬路,給陌生人指路的經曆,大多數的時候我們都會換來一句感謝,但也有極少數的時候,非但沒得好處,反而惹了一身麻煩。

男子撿到22萬元現金歸還,失主卻堅稱少了500張!将其告上法庭!

浙江的李先生就遇到了這樣一件糟心事,事情發生在2022年的6月。這天李先生和往常一樣走在下班回家的路上,突然走着走着他看到路邊有一個神秘的袋子,打開一看竟然是厚厚的一沓現金。

李先生對于這筆天降巨财并沒有産生占有之心,而是選擇了立刻報警,将所有現金都交給了警察。希望能早日找到失主,好在現在的監控攝像覆寫比較全面,通過調取監控很快就找到了這個粗心的失主,是一名在附近經營小本生意的商販。

男子撿到22萬元現金歸還,失主卻堅稱少了500張!将其告上法庭!

商販得知有好心人将他遺失的現金送到派出所後,激動不已,他向李先生表示了感謝,經營小本生意的他能賺到這些錢是相當不容易的,自打錢丢了以後他也是整宿睡不着,好在遇到了正直的好心人,商販向李先生表達了由衷的謝意,并想要給予李先生一些感謝費,

李先生婉言拒絕,本以為這件事就這樣圓滿的結束了,沒想到第二天李先生又被叫到了派出所,一頭霧水的他想着這事兒不是結束了嘛?又叫自己過來幹嘛?沒曾想剛一見面,商販就質問李某是不是偷拿了袋子裡的錢。

男子撿到22萬元現金歸還,失主卻堅稱少了500張!将其告上法庭!

怎麼平白無故少了500張,也就是一萬五千元,商販要求李某必須把錢交出來,否則就要報警抓他。李某聽後震驚不已,他向商販一再保證自己絕對沒有拿對方的錢,甚至在撿到這袋子現金後他都沒有細數,轉頭就交給了警察。

絕對不存在私吞這一說,商販根本不聽李某的解釋,堅稱袋子裡的錢就是少了,要求李某必須歸還,為此雙方發生了激烈的争吵。昨天還笑臉相對的兩個人,今天就差點要橫刀相向了,見李某堅稱自己沒有拿,商販直接将李某告上了法庭。

男子撿到22萬元現金歸還,失主卻堅稱少了500張!将其告上法庭!

面對商販的威脅恐吓,李某仍舊堅持自己并未私吞,上法庭就上法庭,他相信法官會還他一個清白的。

原本一個拾金不昧的善舉,現在卻鬧到這副田地,這是任何人都想不到的。李某估計心中也很後悔,早知道還不如裝看不見得了,這下好了,沒得到半點好處還憑白惹得一身騷。但即便是要上法庭,李某也不畏懼,他相信司法公正,會給他一個正義的判決。

男子撿到22萬元現金歸還,失主卻堅稱少了500張!将其告上法庭!

這件事被釋出到網上後也是引來了衆多網友的熱議,有人選擇站隊相信李某,也有人站隊支援商販,現在想要判定李某究竟有罪無罪,最重要的證據就是商販能否提供證據,證明這錢是李某拿的。

單憑一段銀行提款機的取款記錄,很難确定這筆錢的走向,畢竟從商販取到錢再到錢丢失,中間還有一段空白。無法獲知商販是不是自己把錢弄哪去了,亦或是李某在撿到這筆錢之前,還有其他人也看見了這個袋子,偷摸将錢拿走了。沒有證據證明,李某就無法被判罪。

男子撿到22萬元現金歸還,失主卻堅稱少了500張!将其告上法庭!

而且根據我們民法典第314條規定,李某在撿到一袋子現金後立刻上交給了警察,并沒有非法占有。這種行為是完全符合民法典中:拾得遺失物應該返還權利人,拾得人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李某履行了歸還遺失物品的法律義務,這點是毋庸置疑的。

至于遺失物的主人對物品提出質疑,懷疑數額不對或者有缺失的情況。按照民事訴訟法第67條規定:當事人對于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商販既然一再聲明自己少了一萬五千元,那麼他就必須提供充足的證據出來才行。

男子撿到22萬元現金歸還,失主卻堅稱少了500張!将其告上法庭!

光憑嘴上的一句話,在法庭上是不具備任何法律效益的,也就是說,除非商販能夠提供證據,證明李某在撿到這袋子現金後,打開并從中私吞侵占了部分現金。或者有視訊照片證明,才能作為呈堂證供供法官判決責任歸屬。

現在商販唯一能提供的證據,就是他在銀行取錢的錄像。法官認為,這段錄像隻能證明商販的的确确是在當天取了一筆錢,可是無法證明這筆錢之後的走向,以及在李某撿到前應該有的一個具體數額,兩相比對後才能證明李某是否私占了這筆現金。

男子撿到22萬元現金歸還,失主卻堅稱少了500張!将其告上法庭!

最終商販無法提供充足的證據,法官駁回了他的訴求,李某無需承擔責任。

這起案件雖然已經解決,但卻引發了公衆對于拾金不昧這項行為的思考,究竟我們以後再碰到類似的情況時該如何做?

有的網友會認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為防止惹火上身,對于路邊的神秘包裹和裝有貴重物品的皮包時,還是應該裝作沒看見,視若無睹。畢竟隻要自己不撿不碰不看,就不會沾上什麼麻煩事了,萬一碰到個和李某一樣的倒黴情況,真是有理都說不清。

男子撿到22萬元現金歸還,失主卻堅稱少了500張!将其告上法庭!

還有網友感歎,現年頭好人難做啊!多少攙扶老人、好心幫助孕婦的年輕人被陷害,導緻大家對于尊老愛幼、樂于助人這種行為産生了恐懼感,生怕到頭來給自己惹來禍端。

其實在小編看來,做好人好事無可厚非,拾金不昧更是我們身為公民應該履行的義務。隻要我們和案件中的李先生一樣,在撿到現金和貴重物品後主動歸還,面對失主的控訴和威脅,要勇敢站出來,學會用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相信法官會公平正義的處理。

男子撿到22萬元現金歸還,失主卻堅稱少了500張!将其告上法庭!

清者自清,無需畏懼,現在是法治社會,講究公平公正公開,隻要自己身正不怕影子斜,行的端做得正就可以了,是以小編還是提倡大家多做好人好事,隻有這樣才能營造一個溫馨和諧的社會氛圍。

對此大家有什麼看法,歡迎在評論區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