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溥儀死後究竟遺留下多少财寶?使得李淑賢打10年官司也要獨吞遺産

作者:趙林雲教授

1967年10月,身形枯槁,氣息微弱的溥儀躺在病床上。

幾年前他先是因為腎癌切掉左腎,後又查出尿毒症,如今病入膏肓,生活都難以自理,一直是妻子李淑賢在身旁照料。

這天,李淑賢剛剛将藥喂給溥儀,他猛地抓住妻子手腕,呢喃道:

“傑二弟……,我想見見傑二弟……”

溥儀情緒激動,喘得上氣不接下氣,李淑賢見狀連忙将醫生喊來。

溥儀見到大夫,情緒更加激動:

“大夫!大夫我還不想死,我……我還要為國家做事!我不能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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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溥儀的身體已經是強弩之末,每天的醫藥費也是如水般的流,逐漸掏空了家裡僅存的積蓄。

事實上,當時溥儀身上早已沒有什麼錢财,可李淑賢卻為溥儀留下遺産打了近十年的官司。

究竟是什麼,讓李淑賢不惜賠上命也要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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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布偶戲中的“後”與“妃”

1922年,溥儀拿着四張印有四位妙齡少女的黑白照片,這是兩位太妃為這位名存實亡的皇帝擇出的皇後人選。

可惜照片并不清晰,年少的溥儀也隻是淺淺掃了一眼,便抽出其中一張,告訴旁人:“就她吧。”

這位本應是皇後的女子名叫文繡,可太妃卻并不滿意溥儀的選擇。

無奈之下,溥儀再次擇後,選擇婉容作為他的皇後,先前選好的文繡自然而然地降位成了淑妃。

那時,溥儀每天的生活無非就是騎着自行車遊蕩在空曠的紅牆邊上,把玩些西洋玩意兒,擁有一後一妃的溥儀也并不覺得自己有了什麼不同。

他仍舊生活在紫禁城,仍舊冠有皇帝的頭銜,維持着大清皇帝最後的尊容。

若是日子能繼續這麼過下去,或許後面的許多事情也不會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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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4年,軍閥馮玉祥發動“北京政變”,将溥儀一行人驅趕出紫禁城,這位末代皇帝擺脫了禁锢他數十年的華麗宮殿,卻也失去了作為“皇帝”最後的體面。

哪怕無權,溥儀也仍舊姓愛新覺羅。

當時,各派勢力繁雜,日本的侵華野心不斷膨脹,前朝皇帝的身份使溥儀成為日本人眼中炙手可熱的香饽饽。

他們需要一個名正言順的理由來為他們的侵略提供溫床,溥儀則是他們的不二人選。

1932年僞滿洲國成立,溥儀成了名副其實的傀儡皇帝。是被蒙騙被脅迫,還是溥儀出于憤懑報複的心理?

做出這樣選擇的原因我們不得而知。

但在此期間,溥儀又多了兩位妻子,譚玉齡與李玉琴先後被冊封為貴人,成為溥儀的“妃嫔”。

這場荒唐的皇帝布偶戲一直持續到1945年,而在這場戲劇裡扮演後妃角色的女人們也大多未能善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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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長春時,因溥儀的冷落,婉容郁郁寡歡,一度瘋魔,染上鴉片;

文繡在天津時就登報要求與溥儀離婚,因不願投靠日本人窮困潦倒,也早早離開人世;

譚玉齡與溥儀倒是情投意合,隻可惜22歲就被人設計害死;

李玉琴與溥儀沒有絲毫感情可言,在新中國成立後與溥儀簽署了離婚協定。

她們在滾滾的時代浪濤中,冠妃稱後,在新舊時代交接的夾縫中苦苦生存,成為封建餘孽的犧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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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頭的“皇帝”與最後的妻子

1959年,被特赦的溥儀走出撫順市戰犯管理所。

經過多年的戰犯生活,溥儀已經不再像以往那般養尊處優,他回到自己的故鄉北京,找了份植物園的工作。

雖然清貧,但溥儀覺得他最後的那十多年至少是自由的,沒有沉重的頭冠,沒有虎視眈眈的日本人,他和大多數人一樣,是一個普普通通的公民。

也是在這期間,經人介紹,溥儀結識了他的最後一位妻子,李淑賢。

李淑賢與溥儀不同,她出身貧苦,解放後好不容易學了點知識,在北京的一家醫院擔任護士,認識溥儀前,她已有過兩段婚姻。

當時,“離婚”對一個女人來說算不上什麼光彩的事,是以李淑賢并沒有向溥儀透露自己的婚史。

起初二人相處得十分愉快,或許是因為先前不甚美滿的婚姻,以及早年因貪圖享樂而虧空的身體,使得溥儀十分珍惜與李淑賢這段來之不易的關系。

但這段充滿隐瞞的婚姻,也預示着它的結局并不會像話本子一樣,擁有一個圓滿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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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結婚後不久,李淑賢便逐漸注意到,雖然溥儀對自己十分體貼,卻對親密接觸十分排斥,夜晚也總是看書到深夜,等自己睡着後才上床休息。

李淑賢身為女人,多少都能猜到些,但卻并未戳破。

直到溥儀知道自己曾經離過婚,怒氣沖沖地跑來興師問罪,她這才将話攤在明面上講。

溥儀還在紫禁城時與宮女太監們嬉笑淫樂,過早地虧了身體,無法有自己的子嗣,這難以啟齒的隐疾讓溥儀十分痛苦。

而此時,李淑賢揭開他的傷疤,本來還一頭火的溥儀頓時萎靡了下來。

他想,自己這後半輩子八成就栽在這個女人手裡了。

短暫的争吵過後,二人對于彼此的秘密已然心知肚明,但平日裡仍舊像往常一樣生活,明面上他們還是琴瑟和弦的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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溥儀前半生享受着九五至尊的頭銜所帶來的名譽,自然有着十足的心氣,曾經的皇帝都是後宮佳麗三千,而自己卻落得個被人離婚的下場,總是灰頭土臉。

這在溥儀心裡一直是個疙瘩,再加上自己也不能人事。

是以,不管怎樣溥儀都不能再與李淑賢離婚了,他實在丢不起這個臉了。

李淑賢大抵也是拿捏住了這點,經常将“離婚”挂在嘴邊,這也使得溥儀在這段婚姻中總是處于被動的位置。

那年恰逢弟弟溥傑的生日,其至親達利紮雅來京,便提議借溥傑生日一家人團聚聚。

溥傑應允後便着手開始準備生日聚會。

在拟定邀請名單時,他首先給自己的哥哥溥儀打去電話,溥儀也很開心,并為弟弟準備了生日祝禮。

可到溥傑生日那天,李淑賢卻安穩地坐在椅子上,沒有丁點動身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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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淑賢不悅道:“他又沒請我,我去作甚?”

溥儀傻了眼,連忙解釋說:“二弟當時說的是兩位光臨,怎麼算沒有請你?”

“我不姓兩,也不叫位,更不是你的丫鬟婢女,我是李淑賢!他既沒點名請我去,算哪門子邀請?你要去就去,我可攔不着你。”

溥儀急得站在李淑賢身邊原地打轉,他自己一個人去不成體統。

無奈之下,隻好給溥傑打去電話,說李淑賢生病難以下床,自己得貼身照顧。

那場溥傑操辦的聚會,至親中也隻有溥儀缺了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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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官司隻為《我的前半生》

溥儀登基後便坐擁着紫禁城的所有财富,可當年過半百的溥儀再次回到北京,空無一物的他甚至需要買門票才能進入曾經自己生活數十年的紫禁城。

要說溥儀去世後還剩下什麼,除了幾十塊錢,也就隻有他的晚年自傳《我的前半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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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的前身是溥儀在撫順的戰犯管理所時撰寫的一份認罪資料,從複辟到離開紫禁城,再到成為日本人的傀儡皇帝,樁樁件件無一不詳細記錄,具有很高的史料價值。

經過商議,上級部門派出版社李文達與溥儀共同整理,将這份手稿整理成書,《我的前半生》就此誕生。

此書一經出版受到廣泛好評,出版社也給溥儀和李文達提供了豐厚報酬,這本是一件皆大歡喜的事情,但關于這本書的沖突卻在十多年後爆發。

1983年,一家意大利的影視公司想要以溥儀為原型,拍攝一部名叫《末代皇帝》的影片,并且希望能夠獲得《我的前半生》這本自傳的授權作為拍攝的材料。

通常來說,丈夫去世以後其财産應由其妻子或兒女繼承,溥儀一生無子,這筆遺産也自然而然地轉移到李淑賢的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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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我的前半生》授權問題因酬勞配置設定并未談攏。

可此時,李文達出現了,他聲稱自己也擁有這本書的版權,并且極力支援意大利影視公司的想法,甚至在後來成了這部影片的顧問。

該影片一經上映,斬獲大獎無數。可不久後,李淑賢卻一紙訴狀将李文達告上了法庭,她認為這本書應該屬于溥儀,而自己作為溥儀的妻子,理應繼承有關這本書的一切。

可李文達私自授權給影視公司,這嚴重侵害自己權益。

溥儀的身份特殊,有關《我的前半生》的版權争議引起廣泛關注。

有人認為,當時許多内容均為溥儀口述,再由李文達根據資料校驗整理,這是二人共同的心血,是以這本書的版權理應有李文達一份。

也有人認為,李文達是接受上級訓示辦事,書成後也獲得了相應的報酬,他的參與隻能算是輔助,隻有溥儀才是這本書的真正擁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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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涉及出版社、溥儀、李淑賢等多方的糾葛,而早已病逝的溥儀也沒有白紙黑字地寫下有關這本書的繼承問題,導緻這場官司打得十分艱難,長達十年。

1996年,北京市進階人民法院判定《我的前半生》歸溥儀一人所有,其妻子李淑賢作為合法繼承人擁有該書的版權。

這十年間,李文達離開人世,其妻女代他與李淑賢打官。

而李淑賢的身體也不再似以前,官司結束後不久,她便因肺癌離世,她真正擁有這本書的時間也不過一年之久。

李淑賢沒有子女,《我的前半生》版權再次易主。

這一次,它成為國家所有的無主财産,盡管溥儀的親人多次向法院申領這本書,可他們并不是李淑賢的合法繼承人,再多的争取也化為泡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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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淑賢對溥儀感情仿佛總是那般飄忽不定,兩人之間那點微薄的愛情好像也充滿着算計與隐瞞。

那李淑賢為什麼對這本書還有着那麼強烈的執念?

或許這是一種占有欲,是李淑賢向世人表明自己是溥儀合法妻子的證明。

哪怕自己也已經風燭殘年,她也不惜耗費十年之久,宣示着自己的主權。

可李淑賢臨終前卻說,她不願意與溥儀葬在一起。

華龍皇家園陵溥儀墓的兩側,是“貴人”譚玉玲的骨灰和“皇後”婉容的衣冠冢,李淑賢則葬在了八寶山公墓。

李淑賢生前能夠用法律來捍衛自己作為溥儀合法妻子的身份,身後卻不願與自己的合法丈夫葬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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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淑賢作為溥儀的最後一位妻子,擁有過兩段婚姻,出身并不那麼好。

或許她也曾為自己攀上“皇族後裔”感到竊喜,在深夜獨自忍受着所謂名義夫妻的冷漠。

也或許是她感受到愛新覺羅家的疏離,是以才那麼極力去證明什麼。

最終,李淑賢似乎也沒有逃脫作為溥儀妻子不得善終的輪回,着實令人唏噓。

-END-

【文|阿玖】

【編輯|長庚】

#頭條創作挑戰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