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打勞工注意啦!5月起,公積金政策又又又有新變化啦!一旦違規5年内不予辦理公積金提取和貸款申請,千萬馬虎不得!
具體怎麼回事呢?趕緊和魚小保一起來看看吧~
北京市
加大公積金提取稽核力度!
政策重點:
為進一步規範北京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打擊不法中介機構違法違規行為,5月6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釋出《關于進一步開展住房公積金違規提取治理有關工作的通知》。
其中規定,北京市将對“同一套住房在12個月内發生兩次及以上交易的”等8種提取情形加大稽核力度,存在此類情形的繳存職工需要持申請材料到管理部現場辦理。
一旦發現存在以下違規提取行為的職工,5年内将不予為其辦理公積金提取和貸款。
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存在以下情形的,應要求職工持提取申請材料到管理部現場辦理:
- 同一套住房在12個月内發生兩次及以上交易的;
- 同一人在12個月内發生兩次及以上婚姻變更的;
- 購買非戶籍地、非繳存地住房的;
- 所購住房産權比例、面積等不符合自住條件的;
- 所購住房價格明顯偏離市場水準的;
- 非配偶、父母、子女共同購房的;
- 未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将住房公積金賬戶遷入本市的;
- 其他存疑的提取情形。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表示,住房公積金制度施行以來,提取和使用大幅增長的同時,部分中介機構通過僞造證明材料、虛構租房及購房消費行為等手段,引誘繳存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違規行為也在滋生。
在上述背景下,《通知》明确,受理部門将加大對提取材料的稽核力度,對身份戶籍、房産交易、社保、婚姻登記、購房貸款等材料真僞進行全面審查;對于提供外省市材料資訊的,将開展跨地協查,核實資訊的真實性。
加大審查力度的同時,違規提取的懲戒力度也将加強。對于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将責令其全額退還違規提取金額,将個人資訊記入不良資訊庫,且5年内不予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不予受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
政策原文:
https://gjj.beijing.gov.cn/web/zwgk61/_300587/_300704/zfgjjgjzc/436435835/index.html
貴陽市
核定公積金繳存基數、随機抽查!
政策重點:
一、各繳存機關每年應按規定核定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按時、足額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少繳。繳存機關職工繳存基數、月繳存額與《貴陽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第十一至第十五條的規定不符的,應及時進行繳存基數調整。
二、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将對全市繳存機關繳存住房公積金情況進行抽查,被檢查機關應如實提供用人情況和工資、财務報表等與繳存住房公積金有關的資料資訊積極配合檢查。
關于賬戶設立、變更與登出
新設立的機關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内向市公積金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并在登記之日起20日内,為本機關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一個職工在本行政區域隻能設立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戶,擁有多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應當辦理賬戶合并。
機關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内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機關、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自發生變更之日起30日内辦理變更登記。
關于繳存基數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
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機關月繳存額為:
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機關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職工個人繳存的和職工所在機關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于職工個人所有。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職工月平均工資按照國家統計局規定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項目計算,具體如下:
(一)國家機關職工住房公積金計繳基數
- 國家機關公務員住房公積金計繳基數包括:職務工資、級别工資、津貼補貼、改革性補貼和獎金。
- 國家機關技術(普通)勞工住房公積金計繳基數包括:崗位工資、技術等級工資、津貼補貼、改革性補貼和獎金。
(二)事業機關職工住房公積金計繳基數
國家事業機關職工住房公積金計繳基數包括: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績效工資、改革性補貼以及獎金。
(三)其他機關職工住房公積金計繳基數
其他機關職工住房公積金計繳基數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最高不得高于貴陽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最低不得低于貴陽市公布的上一年度最低工資标準。
市公積金中心每年應當根據上述标準确定本繳存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下限标準,并向社會公布。
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起繳存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第二個月全月應發工資總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機關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當月全月應發工資總額。
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應當每年核定一次,其中當年新參加工作和新調入職工在年度繳存基數調整時,不再重新核定。
機關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且應當為1%的整數倍。機關可在此區間内自主确定繳存比例,每個繳存年度可調整一次繳存比例。同一機關個人繳存比例應當與機關繳存比例一緻。
繳存住房公積金确有困難的機關,經本機關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讨論通過後,可以向市公積金中心申請降低繳存比例(最低可降至1%)或者緩繳,經市公積金中心審批通過後執行;待機關經濟效益好轉後,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者恢複正常繳存并補繳緩繳。
機關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者緩繳的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期滿後仍需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的,應當在期滿前30日内重新申請。
政策原文:
https://gjj.guiyang.gov.cn/zfxxgk/fdzdgknr/gggs/fdzdgknrtzgg/202405/t20240513_84625087.html
山西省
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通知
政策重點:
一、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
将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最高額度調整為100萬元,單方繳存和雙方繳存均可申請。二孩及以上家庭申請貸款時在最高額度100萬元的基礎上上浮10%。
二、優化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套數認定标準
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住房公積金貸款中繳存職工家庭住房套數,依據拟購房家庭成員全國範圍内的成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次數進行認定。
政策原文:
https://www.sxzfzj.cn/website/xxgk-detail.html?seqno=2835&itemId=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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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51社保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