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挑選保險的過程中,經常會遇到需要在主險和附加險中做選擇的情況。
主險當然是必要的,而附加險又該怎麼選擇呢?
是不是不買附加險,保單的保障就不太好呢?
我們就來一起了解一下。
什麼是附加險?
所謂附加險,其實是相對于主險來說的。
主險就是可以單獨投保的保險産品,也可以被叫作基本險。
我們平時購買的保險産品,比如重疾險、壽險、百萬醫療險、意外險等等,都是主險。
而附加險,就是必須附加在主險投保的保險,不能單獨投保。
它的作用就是補充主險或基本險的保障範圍,進而能提供更加全面的保障。
既然是附加投保的,那麼肯定也是需要保費的,不過比較便宜。
這就意味着我們可以用比較便宜的保費,來獲得更全面的保障,覆寫掉主險沒保到的風險。
而且,如果主險保障期滿、失效或者合同結束,附加險的保障也就随之終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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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險和附加險之間有什麼關系呢?
前面我們也提到了,附加險是依附于主險存在的。
對我們來說,購買主險,主要的作用就是将一些比較重大的風險轉嫁給保險公司。
比如投保重疾險、壽險,就能獲得對于重疾、身故風險的保障。
而附加險主要保障的就是相對不那麼重要的風險,比如對于重疾風險和身故風險來說,比較輕微的風險就是醫療、意外等。
這就可以看出,其實大多數情況下是長期保險才能有附加險。
比如壽險産品,主險是一份終身壽險,附加的是重疾險、意外險和醫療險。
或者是主險是一份重疾險,附加一份醫療險和意外險。
就拿重疾險來說,如果不幸罹患了重疾先行賠付了,那麼附加的醫療或意外險的産品就解除效力了。
這樣看來,如果是把有保障性質的産品作為附加險,那麼保障很有可能沒辦法得到保證。
附加險有必要買嗎?
這其實也是要分具體情況來讨論的,我們還是可以用條款來說明。
比如重疾險,最常見的就是附加身故責任,也就是附加了一份壽險。
當然,壽險附加重疾責任也是差不多的情況。
在這種情況下,重疾險和壽險是共用保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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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保額是50萬,如果有一方提前賠付了,那麼保障就會減少甚至直接結束了。
如果重疾先賠付,比如賠30萬,那麼壽險的保額就隻剩下了20萬。
這樣,保障就有缺失了,并不全面。
而如果附加的是醫療險,那麼就需要注意續保的年齡。
比如重疾險、壽險,定期保障是可以保障到70歲的。
而附加的醫療險,可能續保的年齡隻能到65歲。
是以,附加的保障如果不能與主險一緻,那麼整體保障就會有一定的缺失。
總的來說,附加險的保障是可以對主險有補充的。
但是,其實我們在買保險的時候,更推薦的是分開購買,這樣才能獲得比較全面的、長期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