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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施工中設計變更和工程簽證的注意事項

作者:億誠管理

一個工程項目要想很好地控制造價,在工程實施過程中,最主要的是控制管理好工程設計變更和簽證。因藍圖設計在前期已經過研究評審和優化,造價已在建設機關的理想控制範圍内,故要想控制好造價,建設機關在工程項目開工前要制定好設計變更及工程簽證管理辦法,以便在執行中有章可依。

一、正确了解設計變更和工程簽證的含義和内容

1.設計變更

設計變更:是保證設計和施工品質,完善工程設計,糾正設計錯誤以及滿足現場條件變化而進行的設計修改工作,包括由建設機關、設計機關、監理機關、施工機關及其它機關提出的設計變更。設計檔案一經審查通過,任何機關和個人不得随意更改。由于項目建設條件的改變或施工實際需要更改原設計,必須經過深入的調查研究并充分論證,還必須遵守項目合同中的全部規定。

業主機關提出的設計變更主要涉及到:已經準許的建設規模、基本原則、主要技術标準、主要功能體系、主要部位,對外部群體景觀、主要使用功能和主要施工方案有重大影響,如建築物整體布局,道路、管線總體走向或高程,大面積地基處理,大面積路基路面結構,群體建築立面效果,主要材料和裝置的變更等。

設計機關提出的設計變更,應本着對工程技術、工期、投資等三大控制相結合的原則,對設計過程中的錯、漏及優化問題,及時提出變更申請。對變更理由、内容及相關專業影響等,應從全局考慮并詳細說明,按程式報批。

監理機關提出的設計變更,主要是在施工過程中,發現現場情況與設計圖紙不符合,或為了減少投資,縮短工期,確定品質和安全生産,更好地推進工程建設,根據規範合理提出變更要求。

施工機關在施工過程中,遇到一些原設計未預料到的具體情況需要進行處理而發生的設計變更。如地質勘探機關未勘查到的地下防空洞,需要地基處理,或是由于市場資源的原因,如材料供應或施工條件不成熟需改用其它材料代替等。

建築工程施工中設計變更和工程簽證的注意事項

2.工程簽證

工程簽證:指除施工圖紙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的施工現場發生的實際工作,由監理工程師确認其工程行為的發生與數量,是否予以計量與支付,應按合同原則及項目的有關規定辦理。在管理辦法中,明确規定了不予簽證的幾種情況:

1)由于工程的施工标段衆多,工期緊迫,會出現許多交叉施工機會,由此所發生的費用,在招标檔案中已明确規定,此項費用應在投标報價時就充分考慮,不得簽證。

2)在施工過程中,可能受拆遷工作的影響幹擾,承包機關在投标中就充分考慮這一因素,由此而引起的費用增加,不得簽證。

3)因趕工期而需要增加的費用,已包含在投标報價中,不得簽證。

4)因工期緊迫,要求承包人提前進入現場,做好施工準備工作,由此産生的裝置閑置費用已考慮在施工合同總價中,不得簽證。

二、明确規定工程設計變更的簽發原則及注意事項

1.設計變更的簽發原則

設計變更無論由哪方提出,均應由建設機關、設計機關、監理機關、施工機關協調、經确認後由設計機關發出相應的圖紙及說明,并辦理簽發手續,下發到各部門付諸實施。變更原則如下:

1)确屬原設計不能保證品質、設計遺漏和錯誤以及與現場不符無法施工非改不可的。

2)設計變更要盡量提前,最好在開工之前就發現。認真地搞好圖紙會審,盡量減少設計變更的發生,确需在施工中發生變更的,也要趕在施工前變更。

3)變更工作應在技術上可行,并全面考慮變更後産生的效益,與現場變更引起施工機關索賠所産生的損失加以比較,權衡輕重後再作決定。對由此引起的造價增減幅度是否控制在合同範圍内,更需慎重。

4)變更後的施工工藝不宜複雜,且對總工期不産生影響。

5)變更後的項目不得降低使用标準。

6)對設計變更應詳細記錄,詳細說明原設計情況、設計變更原因、内容及對其它專業的影響,因設計變更增減的工程造價,并應嚴格按審批程式辦理。

2.簽發設計變更應注意事項

在實施項目之前,要制定變更令的标準格式。變更令包括如下内容:

1)項目名稱或合同号。

2)變更令編号和簽發變更日期。

3)産生變更的原因和詳細的變更内容說明:依據合同的哪一款發出變更令,變更工作是在接到變更令後立即實施,還是确定變更工作的費用後實施等。

4)先前變更産生的累計費用額,此次變更增加或減少的費用額,累計部分變更費用額。

5)厘清設計變更的責任原因,确定費用承擔方及承擔額。

6)嚴格按審批程式辦理簽證。

7)變更令應附附件,附件包括:變更工作的工程量表、設計資料、設計圖紙和其它與變更工作有關的檔案。

三、明确規定工程簽發原則及注意事項

1.嚴格簽證管理,合同中明确規定了不予簽證的情況。

2.根據合同原則,嚴格審查各種簽證的及時性、合理性和真實性,杜絕事後追認的現象,對簽證的及時性和準确性負責。對一次性增減項目造價在1萬元以上的現場簽證,在施工的同時必須有業主方和相關部門人員參加,跟蹤審查,其相應的工程量簽證最遲在完工後的10天内辦理好簽認手續,如不按規定執行,相關負責人有權拒簽。

3.嚴格按規定格式及程式辦理簽證。首先,需辦理“合同外項目簽證表”,并填寫監理工程師的指令編号,即簽證依據。簽證後,需辦理“工程變更申請表”、“變更工程量清單”和“變更綜合單價分析表”,并附上完整的支援材料。

4.嚴格遵守規定的報批程式和報批時間,不得無故延誤,并制定工程簽證流程表。

四、加強設計變更和工程簽證管理的一些措施

1.充分發揮業主在投資控制方面的龍頭作用,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規範承包商、監理、業主的職責,明确規定各職能部門,各相關人員的職責。

2.提高各相關人員的責任心和業務水準,嚴把設計變更和工程簽證關。

3.做好工程變更和現場簽證的台帳,要求按月統計彙總上報。

4.合同中規定如果工程變更和現場簽證累計完成量超過合同造價的10%以上時,發包人應另簽補充合同,必須經合同雙方确認方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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