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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解析:不同類型醫美企業的稅務風險有何不同?

作者:明稅
案例解析:不同類型醫美企業的稅務風險有何不同?

在“顔值經濟”風口下,以醫療美容為代表的美容消費需求持續增長。根據《中國醫美行業2023年度洞悉報告》,中國醫療美容市場規模2023年度預計超過2000億元,市場增速可達20%左右,之後4年将保持15%左右的年複合增長率。商業決策服務商艾瑞咨詢的研究資料顯示,預計2025年度中國醫美市場的規模将達到4108億元。但是,從總體來看,大陸醫療美容機構還呈現出品質參差不齊的現象,相關企業的稅務風險尤其值得關注。國家稅務總局大連市稅務局第三稽查局從經營特點、獲客管道等特征入手,利用稅收大資料,對部分醫療美容機構的稅務風險進行了分析。

直客型:錯誤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直客型醫療美容機構主要依托于廣告投入吸引客戶,具有體量大、品牌意識高、業務種類多的特點。該類型的機構大多具有《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主打手術類和非手術類醫療美容項目的同時,往往還兼營醫療美容耗材及美容護膚品銷售、生活美容項目等非醫療服務。《财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财稅〔2016〕36号)規定,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免征增值稅。醫療機構接受其他醫療機構委托,提供醫療服務的,自2019年2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免征增值稅。

值得注意的是,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免征增值稅,應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一是服務提供方必須具備醫療機構資質,即依據國務院《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及衛生部《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經登記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機構以及軍隊、武警部隊各級各類醫療機構;二是服務收費不高于地(市)級以上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衛生主管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制定的醫療服務指導價格(包括政府指導價和按照規定由供需雙方協商确定的價格等);三是為就醫者提供《全國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規範》所列的各項服務。稽查幹部結合行業資料和實際調查發現,直客型醫療美容機構多存在混淆應稅收入和免稅收入、提供非醫療服務卻違規享受稅收優惠、增值稅免稅銷售額申報比例偏高等突出問題,稅務風險較高。

例如,大連市稅務局第三稽查局在查辦的大連A醫療美容醫院有限公司一案中,發現A醫療美容醫院将“紋眉”“面部護理”“潤百顔水光護理”“可麗金”“熱瑪吉五代”等生活美容服務按照醫療服務申報增值稅免稅銷售額,少計2019年—2021年間增值稅應稅收入約2000萬元。根據《财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延續實施應對疫情部分稅費優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7号)的規定,生活美容服務作為生活服務業在2020年1月1日—2021年3月31日,享受增值稅免稅的優惠政策。是以,該企業補繳了2019年和2021年4月1日—12月31日的增值稅銷項稅額59萬元。

管道型:存在違規處理傭金支出風險

管道型醫療美容機構主要依托美容院等合作企業引流客戶,通常按客戶單次消費進行分成,支付的管道傭金比例通常高達30%—70%,資金流較複雜。由于管道型醫療美容機構合作方多為中小型美容院,财務和稅務管理不夠規範,管道型醫療美容機構向其支付管道傭金時,往往無法取得合法、有效的稅前扣除憑證。在這種情況下,一些管道型醫療美容機構通過賬外隐匿應稅服務收入等手段,直接使用現金支付管道傭金,進而達到逃避繳納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的目的。

同時,醫療美容行業客戶群體主要以個人為主,索取發票的意識不強。大連市增值稅申報資料顯示,大部分醫療美容機構未開票收入占全部收入的90%以上。稽查幹部發現,轄區内真實毛利率較高的管道型醫療美容機構納稅人,申報資料存在淨利潤相較營業收入偏低、銷售額申報明顯偏低等異常,存在延計、少計銷售收入的情況。在成本費用方面,部分機構以“咨詢費”“勞務費”等名義取得虛開發票套現并在稅前列支,以達到虛增成本費用偷逃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的目的。

例如,在針對管道型醫療美容機構取得發票、營業收入中的疑點實施風險篩查及依法檢查時,稽查幹部查出2戶管道型醫療美容機構賬外隐匿收入共計超5700萬元。另據信用中國行政處罰資訊官網,溫州B美容醫院有限公司因接受虛開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在稅前列支,被溫州市稅務局依法責令改正,并罰款589萬元。

生活美容型:易發生隐匿收入現象

生活美容型醫療美容機構,主要是為居民提供生活美容、護膚保養等非醫療服務,并與管道型醫療美容機構合作擷取大額分成。該類型機構多為非法人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絕大部分沒有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往往财務核算不健全,易發生隐匿收入的現象。同時,此類納稅人通常通過不申報收入或短暫經營後登出再在原址注冊新商戶的方式來規避監管,且賬外隐匿收入金額巨大。

大連市稅務局第三稽查局根據風險疑點對2戶美容機構實施檢查時發現,C美容院2020年—2022年間通過銀聯提供的收款裝置收取服務款項1700餘萬元,但年平均申報收入不到30萬元,最終被定性為偷稅,進行補稅并處0.5倍罰款,合計約96萬元;另外1戶生活美容機構隐匿賬外收入300萬元,亦被定性為偷稅,進行補稅并處0.5倍罰款。

依據大陸個人所得稅法等相關規定,個人獨資或自然人合夥的醫療美容機構,以及由醫生或其他個人承包、承租經營的醫療美容機構(經營成果歸承包人所有的),獨資人、合夥人和承包人取得所得的,應按照“經營所得”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但是,一些生活美容型醫療美容機構采取賬外隐匿收入、蓄意登出規避監管等違法手段偷逃稅款,存在較高的稅務風險,對此應該予以關注。

版權說明

本文來源:中國稅務報, 作者:侯江玲、孫鵬,作者機關:國家稅務總局稅務幹部學院大連校區、國家稅務總局大連市稅務局第三稽查局,關注【明稅】訂閱更多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