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阜城上空
無人機出動了!
為加大禁種鏟毒踏查力度
4月23日至5月9日
阜陽市特警支隊
積極對接市禁毒辦等相關業務部門
部署八大隊專業警航力量
利用無人機高空巡查優勢
在阜城區域全覆寫開展禁種鏟毒行動
警航大隊
利用無人機晰度高、觀察範圍廣的優勢
對可能種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的
城區建築樓頂
城郊圍牆院落等
重點區域開展地毯式型中巡查
無人機巡查讓禁種鏟毒工作
插上了科技的“翅膀”
彌補了傳統人工踏查的局限性
和城區發現、鏟除
非法種植罂粟的短闆、盲區
期間
阜陽特警出動專業警航警力
共計60餘人次
起降無人機巡查200餘架次
對阜城進行全覆寫拉網式巡查
發現并鏟除罂粟毒品原植物51株
已移交相關辦案機關進一步處理
法律
種植毒品原植物處罰有多重?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51條規定:
1.非法種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強制鏟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
(一)種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滿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較大的;
(二)經公安機關處理後又種植的;
(三)抗拒鏟除的。
2.非法種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财産。
3.非法種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獲前自動鏟除的,可以免除處罰。
二、大陸《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71條規定: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三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非法種植罂粟不滿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少量未經滅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種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運輸、買賣、儲存、使用少量罂粟殼的。
有前款第一項行為,在成熟前自行鏟除的,不予處罰。
廣大群衆若發現罂粟植株請立即向公安機關舉報
來源:阜陽特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