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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紀中,出事了!

作者:杭州交通91.8

5月9日,張紀中持股45.85%的上海紀中文化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新增了一條恢複執行資訊,執行标的539萬餘元,涉及合同糾紛案件,執行法院為長沙市天心區人民法院,立案日期為5月9日。

5月10日,記者從長沙市天心區法院獲悉,目前該案仍在執行中。

張紀中,出事了!

某眼查資訊顯示,上海紀中文化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2月,法定代表人為張紀中前妻樊馨蔓,注冊資本3000萬人民币,由張紀中、樊馨蔓、嘉興矽谷天堂嘉中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等共同持股。其中,張紀中持股45.85%,其前妻樊馨蔓持股34.67%。

張紀中,出事了!

據媒體報道,張紀中與前妻樊馨蔓離婚風波曾引發廣泛關注,雙方一度對簿公堂。此外,樊馨蔓還曾因公司決議糾紛起訴上海紀中文化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記者注意到,此次恢複執行的案件關聯的是一起湖南和光傳媒有限公司與上海紀中文化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張紀中的相關合同糾紛。

張紀中,出事了!

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一份二審判決書顯示,2012年,中國電視劇制作中心有限責任公司(甲方)、和光公司和光公司(乙方)、紀中公司(丙方)和山西影視(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丁方)四方協商簽訂了《長篇電視劇連續劇<英雄時代>聯合投資協定書》,約定:四方聯合投資、拍攝、發行電視連續劇《英雄時代》;根據該劇本拍攝完成的電視劇作品的版權收益按甲、乙、丙、丁四方各自投資比例分享,四方共同擁有該劇電視劇版權,共同委托制片人張紀中擔任該劇的總制片人,代表四方組建攝制組。

2016年5月23日,上述四公司又分别作為甲、乙、丙、丁四方簽訂了補充協定,主要約定:甲方、乙方、丁方同意在原協定中所擁有的電視劇《英雄時代》的版權轉讓給丙方,丙方需支付轉讓費,其中丙方需于2016年8月31日前支付乙方和光公司第一期轉讓費1000萬元。

紀中公司已向和光公司支付第一筆版權回購款中的500萬元。和光公司因未收到餘款500萬元,遂訴至長沙天心區法院。天心區法院一審判決紀中公司向和光公司支付第一筆版權回購款中剩餘500萬元版權回購款,并支付利息。

紀中公司上訴後,長沙中院二審維持原判

來源:潇湘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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