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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全裸女屍的現場停過進階上司專車:1978年撲朔迷離奸殺案

作者:薩沙
發現全裸女屍的現場停過進階上司專車:1978年撲朔迷離奸殺案

本文章為薩沙原創,謝絕任何媒體轉載

照例聲明:本文是薩沙創作的小說,聲明完畢

再多聲明一點:這篇文章相當血腥恐怖,心理素質不好的千萬不要看,别留下什麼心理陰影。

(你不知道的大案第318講)

發現全裸女屍的現場停過進階上司專車:1978年撲朔迷離奸殺案上集

一具全裸的美女屍體,被丢棄在建築工地的溝渠裡。這個女人死前,受到殘忍暴力襲擊和奸污。這是個撲朔迷離的複雜案件,兇手有可能是将軍的女婿,又有進階上司的專車到過抛屍現場。這究竟是怎麼回事呢?聽薩沙說一說吧。

發現全裸女屍的現場停過進階上司專車:1978年撲朔迷離奸殺案

1978年,北方特大城市發生了一件大事。幾個建築勞工清早上班時,突然發現工地邊的溝渠裡面似乎有什麼東西。

勞工們走近一看,頓時吓得全身發抖。這個幹枯的溝渠中,赫然躺着一具裸體女屍。

接到報警後,刑警們迅速趕到現場。

死者大約25歲,容貌娟秀,頭發烏黑,身材豐滿,是個漂亮女孩,還沒有過生育哺乳經曆。女人被歹徒用鐵錘之類的鈍器,連續打擊頭部,導緻顱腦嚴重受損而死。

屍體上一絲不挂,死者的衣褲、内褲、胸罩等衣物胡亂丢在溝渠裡。奇怪的是,女人的錢包沒有失竊,脖子上還有一根項鍊也沒有被拿走,似乎并非搶劫案件。

經過法醫屍檢,女人死前遭遇了暴力奸污,身上有七處扭打導緻的傷痕。女人的胸罩、内褲也有被人暴力撕扯的痕迹。

看來,這是一起典型的強奸殺人案。

女人遭遇強暴時已經不是處女,警方懷疑她是未生育的已婚少婦。

警方認為,這個溝渠不是第一現場。歹徒應該在其他地方強暴殺害了這個女孩,随後将屍體和遺物丢棄在溝渠裡。這個建築工地比較偏僻,周圍幾裡沒有住戶,隻有一條土路可以來往,比較适合抛屍。

那麼,這個女人是什麼人?

在1978年,中國還有嚴格的戶籍制度,人員流動是很少的。警方在本市排查了失蹤人口,一無所獲。

好在此時,法醫在受害者衣服口袋中,發現了一份電報底稿。電報的内容非常簡單,說自己會在3天後回到上海,署名為李愛珍。

電報是從東北某地電報局發出的,應該不難追蹤發電報者的身份。。

警方趕赴數百公裡外的這個電報局,很快搞清楚了李愛珍的身份。

李愛珍是上海的知青,多年前下放到東北的農場工作。在1978年,李愛珍成為第一批回城知青。她很高興,在離開農場之前向家裡發了電報稿。

經過反複調查,刑警們發現了一件怪事。

李愛珍明明發了電報要回老家上海,卻直接坐火車來到本市,還停留了長達三天。

刑警詢問李愛珍的家人和知青同學,都表示李愛珍在本市沒有任何親戚和熟人。

那麼,李愛珍是不是自己來本市旅遊呢?

也不是這樣。

家人朋友介紹,李愛珍對旅遊從來沒有興趣,即便在上海老家生活了這麼多年,也沒有去過外灘、城隍廟這類著名景點。

她說自己最讨厭旅遊,厭惡看風景,也讨厭走路。

這就怪了。

那麼,為什麼李愛珍莫名其妙在本市停留三天,還在第三天被人奸殺抛屍呢?

警方發現,家人對李愛珍的情況不太了解。

李愛珍在家裡,是個不受寵的女兒。她是家裡第二個女兒,上面有一個大姐,下面還有好幾個妹妹。父母生了4個女兒以後才生出小弟,于是停止生育。

有社會經驗的人都知道,即便是重男輕女家庭,一般大姐受到的喜愛較多,畢竟是家裡第一個孩子。而小一些的女兒,由于年齡幼小,也會受到一定的寵愛。

隻有二女兒通常不會有什麼好地位。

父母迫切想要一個兒子卻得不到,對二女兒不會有什麼好臉色。

二女兒通常還要兼顧照顧弟妹的家務,在家裡地位高不了。

李愛珍在家裡基本是透明人,雖然相貌不錯,但這家姐妹幾個都嬌豔如花,李愛珍也沒什麼特殊的。

李愛珍去了東北插隊做知青後,家裡對她不關心。很多年,父母除了出來寫信向李愛珍要錢以外,對女兒的情況根本不聞不問。

她相當不滿,連續幾年都不回來。

在家裡問不出什麼,刑警隻能轉而去調查李愛珍的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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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愛珍有個好閨蜜,也是上海知青,是她的同班同學,叫張君瑛。

此時的張君瑛還在東北農場,等待回上海的通知。

見警方來調查,張君瑛欲言又止,隻說了一些無關痛癢的話。

在張君瑛看來,李愛珍同無數上海女知青沒什麼差別,都是普通女孩子,隻是有幾分姿色罷了。李愛珍平時埋頭工作,唯一希望就是早點回城。

老辣的刑警們卻發現,張君瑛明顯有什麼東西要說,卻又有些顧慮。她模模糊糊的指出,李愛珍身上确實發生過什麼事,她的男朋友楊衛兵完全知道。楊衛兵已經回到上海,正在家裡待業等待配置設定。

眼見李愛珍不願意說出真相,無奈的刑警們隻能在上海找到了楊衛兵。

奇怪的是,楊衛兵非常抗拒詢問,最初宣稱不認識李愛珍。

聽說李愛珍被害後,楊衛兵大吃一驚,接着慢慢的流下了眼淚,表示願意說出自己知道的事情。

楊衛兵同李愛珍是同班同學,後來被配置設定到同一個農場。

兩人本來就認識,插隊期間互有好感,慢慢成為男女朋友。

楊衛兵是标準的上海小男人,心思細膩,頭腦靈活,對女友李愛珍體貼愛護,處處呵護。

東北農場的環境雖然較差,基本的衣食住行尚且能有保證,比去農村插隊的知青要好得多。

即便如此,農場知青生活仍然非常拮據。李愛珍的父母不斷寫信要錢,楊衛兵隻能将自己微薄的工資貼補女友。

農場可以保證基本的吃飯和生活必需品,工作卻是非常勞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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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農場主要的工作是種大豆。

這不僅僅是重體力農活,也是技術活。北大荒和其他地方不同,這裡農場不愁沒有土地,知青們每天都有幹不完的活。如一壟一壟的大豆地需要除草,在這裡一壟大豆地的長度就非常驚人,足夠知青工作一天。

艱苦的工作中,李愛珍和楊衛兵靠着一點點愛情互相鼓勵。

上海女孩中美女很多,天生的三分柔媚和嬌滴滴的方言也增加了這份美麗。

在上海女知青中,李愛珍也算是相貌比較美麗的。

尤其她的聲音清脆嬌柔,甚至大大超過了相貌,也讓她的工作有了一些轉機。農場新來了一個30歲的副政委看中了李愛珍,将她提拔為農場的播音員,從此不需要做農活了。

楊衛兵為女友高興之餘,也隻能自己埋頭幹苦活。

同楊衛兵有着一樣經曆的知青,曾經寫過當時的經曆:十月份,秋風瑟瑟,太陽也顯得有點懶洋洋的。大田裡的黃豆挺立在秋天的陽光下,結滿了豐碩的果實。文學家們筆下叫大豆搖鈴的時候,寫的挺有詩意,我們又該開始割黃豆了。可惜割黃豆的勞動真是不浪漫,非常辛苦勞累。

我們一人一把小鐮刀,每人包三條壟,那壟黃豆一眼望不到頭。割豆必須彎着腰,一隻手要拽着黃豆杆,一手拿鐮刀割。幹一會兒腰就酸疼酸疼,非常累,那滋味比割小麥還難受;二是豆棵子紮手,手紮得很疼,是以都要戴手套;另外如果不小心還容易被鐮刀把手割破。

有一次割黃豆時我不小心就把左手指頭割破了,鮮血淋淋的。女同學看見讓我去衛生所包紮一下,我說輕傷不下火線,找了塊紙一包繼續割黃豆,包傷口的紙都被血浸透了,那時候大家都這樣。

下了工,女同學拽着我到衛生所上藥包紮。事後她問我疼不疼?我說其實挺疼的,但是看到大家都在幹,我怎麼好意思去衛生所。她說“你下次一定要及時上藥,小心傷口感染。”我笑着說“沒事,謝謝你。”就轉身跑了,我怕别人看見會說閑言碎語。女同學笑着搖搖頭。

割黃豆時由于有的地塊離連隊非常遠,無法送水,大家你追我趕,加上太陽曬,一會就汗流浃背,口渴得很,但是找不到水。

有一次實在渴的沒有辦法,口裡冒火,我隻好找到一個不大的水坑,大概是馬蹄踩得,那時也不管坑裡的水渾濁和裡面飄遊着小蟲了,拿一條毛巾鋪在水面就算過濾了,爬下來低下頭用嘴吸着喝進肚裡,那水啥滋味可想而知,但是口渴的顧不得那些了。

果然我喝完得了腸炎腹瀉,一天十來次跑廁所,拉得天昏地暗渾身無力,不得不去衛生所開止瀉藥。我看到女同學很忙,我都沒讓她知道。再說了,我一個男知青哪有那麼嬌氣,其實别人也喝過這樣的水,那時都這樣,真的是太不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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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楊衛兵震驚的是,成為播音員半年後,李愛珍突然向他提出,終止兩人的戀愛關系。楊衛兵深受打擊,但想到女孩子上岸以後大多都是先斬掉意中人,隻能黯然同意。

從此,兩人沒有再說過話。

同刑警談到這段經曆,楊衛兵仍然頗為酸楚。

他認為,農場也是一個小社會,楊衛兵是最底層的勞工。李愛珍則是不需要做農活的播音員,光鮮亮麗,地位高了很多,堪稱農場貴族。

一個女人地位高了以後,眼光自然會提高,大多會換掉男友,這是人之常情。

根據楊衛兵介紹,李愛珍随後沒有找新的男友,直到回城為止。

這倒是有點奇怪。

在他看來,李愛珍雖然是個普通女孩子,身體還頗為瘦弱,不是全無頭腦的傻子,心中是有盤算的。另外,李愛珍雖然性格有些軟弱,但骨子裡還是比較堅強,不是那種一打就倒的女孩。

楊衛兵表示知道的情況就這麼多,刑警發現他似乎也有保留,但不知道隐瞞了什麼事情。

在告别的時候,刑警突然問了最後一個問題:通過屍檢,我們發現李愛珍不是處女,她又沒結婚,你們是不是發生過關系?

聽到這句話,楊衛兵震驚無比,一時間語塞,半天才緩過勁:不是我,不是我!人家都說女人的心難測,我一直以為她是單純乖巧的女孩子,沒想到竟然是這種人。算我看錯了人。夠了,今天我說的夠多了,你們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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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束談話後,刑警們感到疑惑:六七十年代民風保守,即便是訂婚的未婚夫妻,在婚前發生性關系都屬于流氓罪。而東北農場采用軍事化關系,平時男女分開住宿,每個宿舍都有多人,知青們互相監視。

楊衛兵、張君瑛都說李愛珍作風正派,喜歡獨來獨往,從不和不相幹的女人搭話,更别說男人了。

李愛珍不是處女,還不是同男友楊衛兵發生的性關系,這豈不是大怪事。

那麼,會不會是楊衛兵發現前女友李愛珍失身于别人,因愛生恨,跟蹤她到本市将其奸殺呢?

經過調查,楊衛兵大體同李愛珍一起傳回上海,但兩人乘坐的是不同火車。

楊衛兵的行李比較多,同車走的有七八個男知青,互相幫忙拿行李。這幾個男人晝夜都在一起,互相都可以證明。

也就是說,楊衛兵根本沒有作案時間,這個案件同他完全沒有關系。

就在刑警們陷入絕境的時候,李愛珍的閨蜜張君瑛突然主動找到警方。

此時,張君瑛終于離開東北農場,回到了老家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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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張君瑛再沒有什麼顧慮,說出了之前隐瞞的實情,也就是李愛珍不是處女以及同楊衛兵分手的秘密。

刑警們見多識廣,曾經懷疑李愛珍是那種女知青,也就是通過賄賂為自己獲得好處。

賄賂分為很多種,有利用家裡權勢和關系賄賂,有直接給錢給物送禮賄賂。

不過,當年做知青的孩子,基本都是家裡沒什麼權勢的普通老百姓,混的較好的家庭不上将孩子送去當兵,就是送到工農兵大學。

換句話說,很多女知青根本沒有什麼家裡權勢或者錢物可以用于賄賂。

那麼,她們唯一可以進行賄賂的方式,就是自己的身體了。

為了活的好一些以及早期回城,陪上司幹部睡覺的女知青也不罕見。

刑警們最初也懷疑,李愛珍就是這種陪睡的女知青。

李愛珍可不是為了在農場獲得好的待遇,甚至為了提前回城,而主動獻身給農場什麼實權幹部,她是被暴力強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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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張君瑛回憶,在一個夜晚,30多歲的副政委借口有一個比較急的廣播稿,讓李愛珍連夜在播音站背熟。

農場的面積比較大,播音站在夜晚時,四周都是沒有人的,同知青們的宿舍也有很遠的距離。

和李愛珍獨處期間,副政委很快開始言語挑逗,講了一些露骨的色情笑話。李愛珍雖然聽不下去,但礙于此人是直系上司,也不敢當面翻臉。

随後,喝了點酒的副政委竟然突然動手動腳,伸手在李愛珍臉上和胸口亂摸。

李愛珍大吃一驚,立即反抗。然而這個副政委身高1米85,體重有180斤,是個大漢。李愛珍身高隻有1米6,體重隻有80斤。

雙方力量和體力懸殊,李愛珍雖拼死抵抗,仍然被對方強行奸污了。

事後,李愛珍又驚又亂,胡亂穿好衣服後逃回宿舍。

在離開屋子時,副政委強行朝着她的衣袋内塞入一疊鈔票。

李愛珍是播音員,已經不同其他女知青住在大宿舍,而是同身為通訊員的張君瑛以及做會計的知青王秀淑三人住在一屋。

發現李愛珍被人奸污後,張君瑛義憤填膺,要立即去場部告他。

年齡較大的王秀淑則認為,這個副政委可不好告。此人來頭不小,他的父親是個中級軍官倒還好說,關鍵他的嶽父是個将軍,頗有權勢。

李愛珍是個小小的女知青,正常來說是鬥不過這種人的。

此時,李愛珍才發現口袋裡面有疊鈔票。

王秀淑又說,這個男人是有預謀的,不是一時興起。他故意塞鈔票給你,萬一你去告狀,他就說你是自願的,是為了錢才賣身,反咬你一口。官字兩個口,你說不清的,無聊冷血的群衆也會相信你不是好人。

你知道不知道?中國人最大的特點,就是在當權的壞人身上找優點,在被壓迫的弱者身上找缺點。

這個年代民風又保守,一個未婚女孩被人強奸,社會輿論絕對能夠殺人的。

王秀淑勸告李愛珍要慎重考慮,搞不好壞人沒事,自己卻身敗名裂,擡不起頭來。

由于強奸犯的動作粗暴,此時李愛珍的身體還在出血。在兩個室友幫助下,她才好不容易止血成功,又痛的站不起來。看到閨蜜的慘狀,張君瑛失聲痛哭。

李愛珍沒有因為悲慘遭遇失去理智,仔細想了一通後,有了主意。

她首先自己跑到副政委的宿舍,用力将那疊錢丢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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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在張君瑛陪同下,李愛珍去了縣裡的醫院婦科,做了身體檢查。

其實,女知青被奸污在當年也不是什麼稀罕事。

據黨史出版社出版的《塵劫·知青暢想曲》一書記載:“遼甯省1968年至1973年,共發生摧殘知青和奸污女知青案件3400多起,平均每年700起。

要知道,當年社會非常保守,絕大部分女知青遭遇暴力強奸後選擇忍氣吞聲。也就是說,僅僅一個遼甯省每年被奸污的女知青,恐怕就有上千人甚至數千人之多。

縣醫院的女醫生出于同情心理,出具了檢查結果:“處女膜新鮮破裂痕迹”“外陰部有明顯傷痕”“陰道内部擦傷挫傷”“身上有多處掐傷、扭傷的淤青”“内褲上有血迹和男性精液”。

顯然,這就是一份強奸認定書。

接着,李愛珍讓閨蜜張君瑛出具了一份證詞。拿着物證和人證,李愛珍回到農場,找到場長控訴被副政委強奸。

聽說這件事,50多歲的場長頓時吃了一驚。思索了一通後,場長開始花言巧語的奉勸李愛珍不要鬧大。說到底,場長不願意因為一個小小的女知青,得罪了副政委身為将軍的嶽父。這事一旦鬧出來,這個嶽父肯定臉上挂不住,會遷怒到場長。

場長隐含的表示,農場派駐的公安也是聽他的指揮,李愛珍去找他們告狀也是沒用的。

李愛珍摸出了場長的底牌,随即回到宿舍。

短短幾個小時後,強奸犯副政委就找上門來。副政委絲毫沒有服軟的樣子,反而露出猙獰嘴臉。他說當時給了李愛珍一筆錢,如果公安來調查,副政委就說這是賣淫嫖娼。李愛珍是收了錢以後,主動和他發生關系,後來嫌錢少才說是強奸。

李愛珍那些證據,隻能證明兩人性交時候動作比較粗暴,不見得就是強奸。

況且,李愛珍是普通勞工家庭,母親是家庭婦女,家裡根本沒勢力,女兒才會在北大荒吃苦受罪。就李家的那點能量,無論如何不可能扳倒有很大勢力的副政委,反而會惹得一身騷,不會有好下場。

副政委直言:别說我弄了你,就算弄了場長的寶貝女兒,他也不能把我怎麼樣。

随後,他又遞過來一疊鈔票,是上次數目的好幾倍,又說:你老老實實的聽話,不要鬧事,我讓你盡快回上海去,不在這裡熬日子了。

見李愛珍不說話,副政委以為她服軟了,轉身揚長而去。

就在副政委推門走出去的時候,突然聽到身後李愛珍的怒喝:你等一下!

副政委回頭,隻見李愛珍劈頭蓋臉的将那疊鈔票砸過來:拿走你的臭錢!随後用力關上門。

被鈔票砸在臉上的副政委沒什麼辦法,隻能将錢一張張撿起來帶走。

随後李愛珍找到男友楊衛兵分了手,沒有告訴他分手的真相,随後也沒有繼續去告狀。

副政委和場長都認為李愛珍選擇服軟不再鬧了,也沒有太當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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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李愛珍頗為剛烈,副政委随後不敢招惹她,平時不敢和她說話,幾乎不來播音室。

張君瑛則告訴刑警,李愛珍不是怕了,而是在等待時機報仇。

她明白官官相護,在農場甚至這個市裡都不能把副政委怎麼樣的。

一旦雙方撕破臉,李愛珍短期内又無法離開農場,必然被他們拿捏。

根據小道消息,1年後知青應該就會開始大返城。

隻要離開農場回到大上海,李愛珍就不會畏懼兩人,一定會揭露當年的強奸案。

另外,張君瑛還偷偷告訴刑警,被副政委奸污的女知青其實不止李愛珍一人。

李愛珍花費1年時間,先後找到多名女性受害者。經過李愛珍的勸告,其中有2人勇敢的寫了揭發信,訴說了自己被副政委強奸的經曆。

而李愛珍這次之是以在北方特大城市停留3天,就是将這些揭發材料送出到國家中央機關的。副政委家裡就算再有權勢,在特大城市也就不算什麼。

這裡要說一個段子,曾經有個地方大市的市長乘坐飛機,飛到特大城市機場降落。因為航班管制,客機隻能排隊長達半個多小時。這個市長在當地耀武揚威慣了,就讓秘書詢問是否可以優先安排。機場管理人員冷淡的回答,隻有現任的國家級上司人,才能在這個機場有一定優先權。市長瞬間慫了,不敢再說什麼。

選擇直接來這裡告狀,這就是李愛珍報仇的方法。

刑警去特大城市相關機關調查,果然找到了李愛珍上交的三份揭發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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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些揭發信已經引起高層上司重視,下批文要求盡快調查清楚。一旦确認有奸污女知青、破壞上山下鄉運動的犯罪行為,立即嚴懲相關責任人。

那麼,會不會是副政委為了阻止李愛珍,跟蹤到特大城市将他奸殺呢?

那就要調查一下副政委了。

副政委的嶽父是将軍,權勢隻是局限在東北一個不大的區域内罷了。

特大城市的刑警根本不在乎此人嶽父是誰,直接趕赴農場将副政委逮捕。

此人開始什麼都不承認,百般抵賴。

警方随即拿出三份揭發信,副政委頓時傻了眼。

雖然李愛珍死了,另外兩個被他奸污的女知青卻還活着,可以出庭作證。另外還有幾個女受害者,一旦看到副政委倒了,或許也願意出面指正他。

況且張君瑛和王秀淑都可以為李愛珍奸污案作證,各種證據都是全的。

尤其重要的是,在當年的民風下,女孩子被奸污後極少有站出來主動舉報的。

反而言之,隻要家世身世清白的女孩子站出來舉報強奸,她同這個男人又沒有什麼情感糾葛,基本上都是真正的強奸案。

到了這個地步,副政委明白已經不可能脫罪,隻能想方設法洗清殺人的罪名。

根據副政委交代,他确實通過暴力手段強奸了5個女知青,還通過誘奸的方式同多名女知青發生過性關系,前後搞了不下10個人。

在副政委看來,他手中有權力,玩幾個底層女孩子又有什麼大不了的。

不過,副政委聲嘶力竭的辯解,自己确實沒有殺害李愛珍。

他也不知道,李愛珍到特大城市中央機關舉報揭發的事情。

根據警方調查,副政委在案發時确實在東北農場,沒有作案時間,顯然後者不是殺人真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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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如此,因為涉嫌強奸案,副政委又是現役軍人,被軍事法庭加重判決,同時開除黨籍軍籍。

副政委老婆聽說老公的行為,面子上挂不住,氣的暴跳如雷,直接選擇離婚。副政委的嶽父雖不願意此事老大,但此時也沒有辦法掌控了,隻是支援女兒盡快離婚。

将軍的女兒不愁嫁,副政委老婆一年後就改嫁了,丈夫是一個英俊的軍官。

雖然抓住了衣冠禽獸副政委,但奸殺李愛珍的真兇究竟是誰?

案件的偵破,又回到了原點。

經過反複研究,受害者李愛珍的社會關系不複雜,除了副政委以外,沒有其他仇人。

她平時幾乎不同男性來往,不存在感情糾葛報複殺人的可能性。

那麼,這會不會是一個陌生的歹徒,因為劫财或者劫色殺死了李愛珍呢?

由于李愛珍身上财物沒有明顯丢失,顯然是劫色的奸殺案可能性比較大。

根據現場分析,歹徒是在異地作案後,将屍體運到這裡丢棄。

也就是說,歹徒是有交通工具的。

在七十年代後期,社會上的車輛很少,相對比較容易排查。

刑警們反複梳理案件線索,出動大量警力在發現屍體的建築工地附近走訪。

走訪了多日後,刑警們終于有了重大收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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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當晚,一個農民開着拖拉機回家,曾看到一輛小汽車朝着工地的土路駛去。

農民覺得很奇怪,工地上隻有建築勞工居住,土路又是斷頭路,晚上根本不會有車進出。這輛小汽車看起來非常高檔,怎麼往這裡跑?

顯然,這個線索非常重要,這輛高檔小汽車就有重大作案嫌疑。

農民的記憶力不錯,較長的描述了小汽車的外形,還特别說出了車牌中的幾個數字。

當時是1978年,即便是特大城市的汽車也隻有幾萬輛,小汽車更是極少,基本是各個機關的車輛,壓根不存在私家車。

更重要的是,根據農民的描述,這輛車竟然是國内極其罕見的日産牌進口小汽車,整個城市也沒有幾輛。

經過車牌号的排除,這輛車赫然是國家某部長的配車之一。

這可是不得了的大事!

刑警立即向上級彙報,上級非常重要,迅速上報後得到明确批示:放手去查,不管誰犯罪、不管官職大小,一律直接逮捕。

刑警們追查到這個部時,發現部長已經在國外考察了半個多月,還帶走了大批幹部。案發時,部長根本就不在國内,同案件沒有關系。

刑警們松了一口氣,開始全面調查,很快就發現了嫌疑對象。

根據車隊隊長介紹,本來部長不在國内時,配車按照制度是不能動的。

李愛珍遇害當天,這輛日産小汽車卻被動用了。小車的專職司機李本棟說有親戚結婚,要借用一下小車。

那個年代,機關的公車私用是很正常的。很多人說70年代沒有腐敗,都是扯淡胡說。

以這些政府小車司機為例,經常找機會将車開出來撈點錢。當時比較排場的婚禮,都希望用小汽車接新娘,司機可以借此賺一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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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歲的李本棟是複員軍人,在部裡開車多年,看起來是比較老實的,不愛多說話,隻是悶頭開車。

在這之前,他就多次借車,事後給了隊長一些好處,後者就不管他。

當晚李本棟将車子開走,直到第二天上午才開回來。

奇怪的是,随後李本棟就請了長假,說有什麼大病要治療,差不多10天一直沒有來上班。

警方認為李本棟有重大作案嫌疑,立即兵分兩路,一路調查這輛日産小汽車,一路火速抓捕李本棟。

調查小汽車的刑警們,很快有了收獲。

雖然車輛内部經過擦拭和清洗,但警方仍然在座椅、地毯、皮革上找到了一些新鮮的噴濺血迹。雖然當年不能檢驗DNA,但血迹同李愛珍的血型完全一緻。

趕去抓捕李本棟的刑警,在他家中沒有找到人,隻看到李本棟的妻子帶着一對上學的兒女。

根據李本棟妻子介紹,李本棟傳回了天津老家,沒有對家人說明原因。

這個老實巴交的女人,坦率的告訴警方。案發後,她發現丈夫身上有多條女人指甲的挖痕,肩頭還有被女人咬傷的痕迹。而這些痕迹,在案發前一天都是沒有的。

刑警們在家裡進行了搜尋,在後院子挖出了一柄用塑膠布包裹起來的圓頭鐵錘。根據檢驗,上面同樣發現了血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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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基本可以确定,李本棟就這起惡性奸殺案的兇手。警方連夜驅車趕赴天津鄉下,抓捕李本棟。刑警們趕到這個村子,已經是深夜。李本棟是奸殺重犯,警方不敢拖延,立即破門抓人。

李本棟做賊心虛,晚上睡不着覺。發現刑警破門而入,他仗着有些力量,奮力掙紮,将其中一個刑警撲倒在地。

然而沖進來的刑警有四五人,一瞬間有的壓頭,有的壓腳,将他活生生的擒獲。

被捕後,李本棟開始拒不交代罪行,胡言亂語一通。

在拿出了各種證據,尤其是讓李本棟脫下衣服,質問身上的傷痕哪裡來的時候,他才放棄抵抗,交代了全部罪行。

原來,李本棟雖然有不錯的工作,有溫暖穩定的家庭,卻飽暖思淫欲。

他有着比較強的性欲,教育程度又不高,整天就想着這種事。

家裡相貌平庸、身材臃腫的黃臉婆,無法滿足李本棟的欲望。

上世紀70年代,社會上還沒有妓女。相貌平平,沒錢又不會說話的李本棟,根本無法合法泡到女人,就想了歪點子。

李本棟認為,當時民風保守,婦女遭到強奸以後往往選擇忍氣吞聲,不敢報警。

是以,李本棟在深夜駕駛部長的這輛配車,四處尋找獵物。

他一般在城郊人少的地方,誘騙單身步行的漂亮女人上車,說自己是機關幹部,可以做好事、免費捎帶她們一段。

女人們看到李本棟開着這麼好的車,又聽說他是國家幹部,都會降低警惕心理。

等到女人上車以後,李本棟就将車子開到偏僻地方,采用暴力手段将女人強奸。

發現全裸女屍的現場停過進階上司專車:1978年撲朔迷離奸殺案

在奸殺李愛珍之前,他已經強奸了兩個女人。

遺憾的是,這兩個女人考慮到自己的名譽,沒有選擇報警。

于是,李本棟更是肆無忌憚,認為強奸女人根本就沒事。

案發當晚,李本棟駕車在城郊遊蕩,看到了走夜路的李愛珍。

李愛珍沒什麼錢,來本市告狀是選擇郊區偏僻的旅館。

此刻下了公共汽車以後,李愛珍要步行接近1個小時,還是走夜路。

李愛珍是被男人殘害過得女性,對陌生男人有很強的警惕心理。面對李本棟的搭讪,李愛珍根本不予理睬。

然而,李本棟看到李愛珍相貌俊俏,大大的動了色心。

眼見前後沒人,李本棟竟然突然停車,将李愛珍強行推入車内。李愛珍身材矮小瘦弱,當過兵的李本棟則是龐大腰圓之人,雙方差距太大。

然而,李愛珍不願意再次被男人強暴,拼死掙紮,拼命呼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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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本棟沒想到這個女人如此剛烈,唯恐有路人發現自己的暴行,就操起車上的鐵錘亂砸了一通。李愛珍被砸成重傷,當場暈死過去。

随後,李本棟将車子開到附近偏僻地方,對陷入昏迷的李愛珍實施了奸淫。施暴期間,李愛珍突然醒來,又帶傷拼死抵抗。李愛珍用指甲抓傷了李本棟的前胸,又咬傷了他的肩膀。李本棟疼痛異常,隻能中止施暴,同李愛珍又扭打起來,又用鐵錘對其猛砸。

或許是被咬的很疼,這次李本棟出手較重,竟然将李愛珍活活砸死。

眼見搞出了人命,李本棟頓時慌了。

他已經沒有繼續奸淫的心情,用車子将屍體運到附近建築工地,丢入溝渠中,自己則開車逃竄。

在李本棟看來,他同李愛珍素不相識,沒有社會交集,警方根本就抓不住自己。

在猛砸李愛珍期間,車内有不少飛濺血液,李本棟連夜進行了清洗。隻是夜晚看不清楚,有少數血迹他沒有洗掉,留下了證據。

而李本棟畢竟是政府部門司機,不是混社會的,也不懂得處理兇器,竟然胡亂将錘子埋在家裡院子中。

李本棟因為強奸殺人罪,最終被判處死刑,押赴刑場吃了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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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人渣被槍斃是罪有應得,隻是苦了李愛珍和另外兩個婦女。

說起來,李愛珍的命運實在不好。短短的一生,就遇到了兩個禽獸男人,死前還遭到淩辱,算是死不瞑目。

至于同樣被強奸的另外兩個女人,李本棟也不知道她們的姓名和住址,隻知道一個是本地口音,一個是外地口音。

對于這段痛苦的經曆,會成為這兩個女人永遠不會說出來的慘痛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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