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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制毒、販毒、洗錢,列治文一個月連發兩起對華人民事沒收訴訟

作者:溫房網

根據Richmond News的報道,BC省政府正尋求扣押大溫列治文市的一套聯排别墅。政府指控其與販毒和洗錢有關,并且在追查與該房産相關的抵押貸款和其他收益。

涉嫌制毒、販毒、洗錢,列治文一個月連發兩起對華人民事沒收訴訟

省民事沒收主管在5月6日向BC省高等法院提起訴訟,位于列治文Jones Road一處聯排别墅的主人黃某(音譯)被被指控通過非法活動直接或間接獲得了這處房産,并且該房産被用來從事非法活動。

訴訟中列出的非法活動包括生産和販運受管控物質、擁有和銷售大麻、洗錢犯罪所得以及未申報應稅收入。

該訴訟還将持有該房産兩筆抵押貸款的地産公司Chartell Properties Ltd.及其董事吳某(音譯)以及一位鐘姓(音譯)人士列為共同被告。他們均被指控協助或教唆黃實施了訴訟中列出的非法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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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稱,Chartell地産和吳某的商業行為涉及“向從事非法活動或與非法活動有關的人提供資金”,其中包括聯排别墅的主人黃某。

起訴書中稱Chartell地産獲得抵押貸款作為向黃某提供貸款的對價,而鐘某獲得抵押和租金轉讓作為向黃某提供貸款的對價。

BC省政府在訴訟中申請沒收Jones Road的聯排别墅、Chartell地産和吳某、鐘某持有的抵押貸款、向鐘某轉讓的租金以及相關收益,理由是它們是“非法活動的工具和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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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所有指控均未在法庭上得到證明。記者搜尋了省法院和不列颠哥倫比亞省最高法院的資料庫,沒有找到針對聯排别墅業主黃某的刑事檔案。BC省檢察機關也已确認,目前沒有黃某名下的法庭檔案。

盡管如此,根據BC省《民事沒收法》,即使被告被無罪釋放、未被指控或指控被擱置,民事沒收主管也可以對與非法活動有關的财産提起民事沒收訴訟。

省政府網站上也明确陳述, “要成功提出沒收索賠,民事沒收主管不需要證明你被判有罪。”但“主管必須确定相關财産是非法活動的收益或工具,并将使用警方收集的證據來立案。”

除了這起案件,BC省民事沒收主管上個月還提起了另一起訴訟,對象也是華人——曾經轟動大溫華人圈的孫鵬綁架撕票案的兇手張天一(音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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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溫哥華太陽報》的報道,張天一在2015年夥同他人綁架殺害了華人孫鵬(音譯),于2017年2月認罪并被判處14年有期徒刑,減去已經羁押的時間,淨刑期為11年零11個月。

但2023年11月,張天一獲得完全假釋,此時距他被判刑還不滿7年。而且在此前一段時間,他已經獲得了日間假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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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獲得完全假釋後一個月,張天一就又犯事兒了。

2023年12月20日,列治文皇家騎警人員進入了一座俯瞰菲莎河的豪華較高價的電梯大廈,他們聲稱在那裡發現了數萬加元的現金和幾個箱子,裡面裝滿了用于制造芬太尼和冰毒的化學品。事發較高價的電梯大廈的業主,正是張天一。

當天,他和一名同夥從大樓的前台拿走兩個紙箱,并帶回5層自己的較高價的電梯大廈。這些箱子是寄給張天一的,其中一個箱子裡有5個熱封箔袋,包括1袋碘,4袋氫氧化鈉,每個袋子重約5公斤。另一個箱子中也有5個熱封袋,是3袋碘和兩袋苯并甲基酮。

所有三種化學品均用于生産甲基苯丙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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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檔來自網絡,與内容無關)

皇家騎警人員随後進入張天一的較高價的電梯大廈,當場将其和同夥逮捕。

警察還在較高價的電梯大廈中發現5萬多加元的現金,“以不符合标準銀行慣例的方式捆綁或包裝”,以及一台點鈔機。

樓梯下藏匿大部分現金的地方附近,還有兩個紙箱,每個重約25公斤,裡面裝有白色粉末——一種名為“4-氟苯胺基-1-boc-哌啶”的化學物質,是制造芬太尼的原料。

自2022年7月以來,政府将這種化學品添加到“可能對公共健康或安全構成風險……且沒有合法目的進口到加拿大或在加拿大分銷”的物質清單中,加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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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的較高價的電梯大廈屬于張天一夫婦。他們在2021年以320萬加元的價格購得這套3卧室4浴室的豪華較高價的電梯大廈。

BC省民事沒收主管表示,該較高價的電梯大廈應該被沒收,因為較高價的電梯大廈以及在其中查獲的“現金和裝置都是非法活動的工具和收益”。沒收申請已經在4月初正式送出到法院。

截至民事沒收訴訟開始時,張天一并未受到刑事指控。他被捕後重新回到監獄。在送出給假釋委員會的說明中,張天一稱紙箱都是他鄰居的,他隻是要幫忙扔掉。

由于沒有新的刑事指控,假釋委員會表示會重新執行假釋,張天一“重新犯罪的風險可以通過施加居住和宵禁條件來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