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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野史,勝似野史

不是野史,勝似野史

(彭縣風光)

明朝嘉靖年間,成都府下有個縣城,名字叫做彭縣。

彭縣,也就是今天的四川省彭州市,這是個縣級縣,由成都市代管。

彭縣位于四川盆地的西北,北到龍門山,南隔青白江,這裡曆史悠久,三千多年前的西周時期就有人在此生活勞作,是以您看這個地方還是很宜居的,彭縣一年四季氣溫變化不大,雨量也很充沛,水文更加發達,大小河流将近一百條了。

彭縣人喜好種植牡丹花,彭縣的牡丹,有野趣之美,更兼花大盈尺,頗有富貴之姿,南宋詩人陸遊更有雲:牡丹在中州,洛陽為第一,在蜀,天彭為第一。

作者很多年前還曾經偶然去過彭縣一次,當地特産一種莴筍,皮薄肉厚,鮮綠質脆,味道非常不錯。

我們的故事,就要從明嘉靖年間的彭縣,開始說起。

嘉靖二十年整,公元1541年,一個叫做陶成的人,成功入職彭縣衙門,成為了衙門裡的一名書吏。

這明朝的衙門具體是什麼樣的,讀者朋友們有機會可以到河南平頂山葉縣的縣衙去轉一轉,這是如今僅存的三座古代縣衙中唯一的明代縣衙建築。

這明朝的縣衙啊,裡邊的架構其實很簡單,人手也不多。

縣衙的一把手,那當然就是知縣,知縣往下有兩個佐官,一個叫做縣丞,一個叫做主簿。

這個縣丞,就等于是二把手。

而主簿這個官職,隋唐以前的時候權力還比較大,東晉大司馬桓溫治下有個主簿叫做習鑿齒,當時就堪稱呼風喚雨,隻手遮天,什麼事兒他都能管,是以時人說:徒三十年看儒書,不如一詣習主簿。

到了明清兩代的時候,主簿基本上就屬于文職工作了,主要負責戶籍和文書,政治權利基本就沒有了。

那有讀者可能問了,說不對啊,我怎麼記得縣衙裡應該還有一個叫做縣尉的職務,主管刑罰和緝捕工作呢?

以前的确是有,但是明初就廢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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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衙門)

是以知縣,縣丞,主簿,這就是明代一個縣衙的上司班子。

那麼上司班子下邊呢?清人吳敬梓在他的著作《儒林外史》中寫道:

“想這新年大節,老爺衙門裡,三班六房,那一位不送文章來。”

什麼意思呢?意思就是過年過節了,衙門裡的這些員工,肯定都要到知縣這裡來送禮。

而這些員工,則同屬于一個叫做“三班六房”的機構。

三班六房,我們要拆成兩部分,第一部分是三班,三班裡都是捕快,專門負責維護治安,六房,分為禮房,刑房,戶房,工房,兵房,吏房六個部門,你可以把它了解成是cos中央朝廷的小型六部,中央六部管天下民生經濟軍事等等,而六房則主管一縣之地的事務。

知縣,縣丞,主簿,我們稱之為官,而三班六房的這些從業者,我們稱之為吏。

官是朝廷命官,這都是有朝廷正式任命的,吏就不同了,他們沒有官階品級,很像是現在的合同工臨時工之類的。

說像,其實也不像,而且我們千萬不要小看這些吏員,因為明朝的知縣是流官,短的幹個兩年,長的幹個三年就調走了,他們不會長久的在一個地方執政,基本上都是外鄉人初來乍到,還沒混熟就調任他處了,但小吏不同,小吏都是本鄉人,他們的職務更多的是世代傳承,家族裡世世代代都是做這個的,他們的社會背景更加複雜,他們本人對當地的情況也更為了解。

比如你做知縣,底下這幫小吏願意配合你,你的工作還好做一點,可他們要是跟你不對付,想要使壞,那你也是防不勝防。

是以,做知縣的,你既要倚仗這幫小吏為你幹活,更要提防他們憋着壞對付你。

我們剛才說的這個陶成,他是六房中吏房的一個書吏,主要負責的工作,是彭縣一縣之地各種人事上的調動,你說他權力大吧,不是很大,因為一縣之地能有多少官職,又能有多少重要的職務,但是你說他權力不大吧,某些角度看也很大,因為一縣之地的各種人事檔案,整個衙門的升遷任免,都要經過書吏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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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吏房書吏陶成 形象)

打個比方,比如你是彭縣人,你要在彭縣做官也好,還是要到别的地方求個功名也罷,你的原始檔案就都掌握在吏房書吏的手裡,書吏要整你那很簡單,把你的檔案給改個亂七八糟,屎盆子給你一扣,基本上你前途就沒有了。

是以,以書吏舉例,我們可以想象的到,六房各部門的小吏,因為他們多少都能管點事兒,手裡有點權柄,那麼他們就可以靠着職務便利創造生财之道。

所謂生财之道,無非就是A錢腐敗,以及勒索受賄。

陶成這個人,不是善吏,他到彭縣衙門上班,目的就是為了撈錢賺外快,是以他從上班第一天開始就可勁兒營私,瘋狂斂财,那小日子過得是相當不錯。

幾年之後呢,我們的二号主人公也出場了,是一個叫做陳佐的人,他也入職到了彭縣衙門,在戶房擔任小吏。

吏房管人事,其實說白了油水并不能算太大,但是戶房可就不一樣了,因為戶房主管一縣财政和稅收工作,這是個需要大量經手錢糧的部門,想要A錢搞錢,那簡直是輕而易舉。

該說不說,彭縣衙門裡好人真是不多,老前輩陶成A錢,新員工陳佐比陶成A錢的還狠,到了戶房之後瘋狂篡改賬目,幾個月時間比陶成幾年時間搞得錢還要多。

這人以類聚,物以群分,賢人和賢人之間惺惺相惜,壞人和壞人之間那也早就聞着味來了。

陶成一看陳佐,說你小子不是好人呐,陳佐一看陶成,他也是會心一笑,說哥們你也挺壞啊,倆人可以說是臭味相投,很快熟絡起來,進而狼狽為奸,開始整天在彭縣衙門裡組隊幹壞事兒。

幹壞事兒,當然是人數越少越好,因為參與的人越多,這暴露的風險就越大,而陶成和陳佐之是以要聯手,是因為他們接下來要幹一票大的。

時間來到嘉靖二十五年,公元1546年,彭縣衙門釋出了一條指令,要在彭縣當地招募一批百姓,來為衙門做工,由吏房和戶房來操辦這個事情。

什麼叫做工呢?說白了就是在本縣招募一批百姓,讓他們來衙門裡做一些雜活,比如喂馬啊,砍柴啊,做飯啊,打更啊,送信啊,或者衙門蓋個房子修個橋,都需要招募百姓來幫忙。

衙門往百姓的身上攤派徭役,那麼自然要管飯,要給人家安排住的地方,還要給人家發工資,反正說白了就是要花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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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房書吏陳佐 形象)

既然要花錢,那麼戶房的陳佐就可以從中克扣。

那這麼多人一下子湧到衙門裡來,組織安排就要由吏房來負責,衙門指派的工作有好有壞,有輕松的有勞累的,有清湯寡水的,也有油水很足的,誰能幹好活兒誰輪上次的,那就都是陶成說了算。

比如,有個叫做劉選的百姓,被攤派的工作是送信,這個工作就比較辛苦,因為要經常這跑那颠,翻山越嶺的去送交信件,路好走一點還能騎馬,路不好走,那就得全程徒步,累死人那純是不償命。

劉選不願意去送信,那麼他就得賄賂陶成給他換個工作,陶成收了錢之後給劉選安排了另外的差事,而把送信的工作指派給了另外一個百姓劉本敖。

而且,在劉本敖身上,陶成還能收錢,因為劉本敖不在本次衙門攤派工作之列,您看,劉選不樂意幹的活兒,劉本敖可是搶着去幹,可劉本敖想要去送信,就需要陶成在這個人事資料上把他的名字給後加上去,這就還得再掏錢孝敬。

後來劉本敖幹脆又賄賂給陶成不少錢,是以在衙門裡還混上了個捕快。

可以說,這次衙門招募百姓做工,陶成和陳佐是“強強聯手”,那賺的又是盆滿缽滿。

陶成和劉佐不僅能在攤派徭役的事情上撈錢,在衙門裡,他們也能從同僚的身上賺取錢财。

比如,彭縣衙門裡有個叫做王廷用的捕快,歲數挺大了,按規定應該退休了,但是王廷用不太想走,因為做捕快有錢賺,油水多,而且屬于是基層執法人員,在社會上還算有點面子,他就不想要放棄這個崗位,于是王廷用找到陶成,給了陶成不少錢,陶成收了錢之後事兒辦的也相當利索,把王廷用的資料一改,有錢能使鬼推磨,八十改成十八也沒問題,反正肯定是能讓王廷用晚點退休。

王廷用一看陶成辦事兒挺靠譜,于是又給陶成介紹了自己的親戚王廷美,說我這親戚是個文化人,能識文斷字,做個文職沒問題,您看您有沒有手段,把我這兄弟給弄進衙門裡,也讓他吃上一份皇糧呢?

陶成說沒問題,隻要錢到位了那都不是事兒,于是王廷美重金賄賂陶成,陶成一安排,直接把王廷美送到了戶房做吏員。

這當然很簡單,因為人事工作本來就是陶成負責,而至于把王廷美給安排到戶房那更容易,直接跟原本就在戶房的陳佐打個招呼就ok了。

A錢,腐敗,受賄,插手人事任免,您說陶成和陳佐不過兩個小吏,他們哪兒來的這麼大膽子?

而且這常在河邊走,哪兒有不濕鞋,人在江湖混,早晚要挨棍,倆人幹壞事幹的這麼肆無忌憚,就不怕哪天露餡了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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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簿王仲傑 形象)

他們還真不怕,因為陶成和陳佐早就買通了彭縣的三把手,也就是主簿王仲傑,有王仲傑給他們撐腰坐背景,他們還有什麼可怕的?

而且,這做上司不怕你糊弄老百姓,别說主簿王仲傑給他們做保護傘,就是縣丞和縣令,也未必不知道底下人的這些存在某種問題或陰謀,但是問題是,你作為上司,你如果不讓他們營私,不讓他們有點賺頭,他們就不會給你好好工作,那麼最後受影響的還是你自己。

是以,糊弄老百姓沒有關系,隻要不糊弄到上司頭上就可以了。

這麼看,陶成和陳佐根本就是肆無忌憚,是以他們的違法犯罪行為是越做越大。

嘉靖二十八年,公元1549年,到了彭縣向朝廷繳納賦稅錢糧的時候。

繳納稅賦這事兒沒什麼,但是問題是,官府是不會挨家挨戶的去收糧食的,彭縣的百姓們必須以個人為機關,主動把糧食送到衙門裡去。

那麼從百姓家裡把糧食運到衙門的這個過程中,就又産生了一個由衙門攤派下去的職業,我們稱之為解戶,說白了就是運糧食的。

彭縣富裕,當年朝廷征收的稅額是六千六千石,這麼多糧食可就得不少解戶來運輸,于是彭縣衙門找來六十二個解戶,平均算下來,每個解戶大概要運輸一百零六石的糧食到衙門。

而負責指揮排程這些解戶的,還是陶成和陳佐。

這其中有什麼利害關系呢?因為,這六十二個解戶在配置設定運輸糧食的份額時,不一定是平均的,誰運的多,誰運的少,那都是陶成和陳佐說了算的,而且這個解戶的工作屬于是義務勞動,沒工資,那麼肯定大家都想要運的少一點,可是如果你想要運的少,那你就要找陶成和陳佐疏通關系,你掏錢了,你的工作才能輕松一點,是以陶成和陳佐又在這幫解戶的身上賺了不少錢。

這六十二個解戶裡,有五個解戶,值得單獨提一嘴,分别是:杜山,張馮剛,江淮,易本真,龔本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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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戶杜山 形象)

為什麼要單把這五個人拉出來說的,是因為這五位仁兄應該是在參加工作前沒有給陶成和陳佐行賄,是以他們的工作十分不好幹。

怎麼說不好幹呢,這些沒交錢的解戶,比如他們收上來十升糧食,到了衙門裡,捕快王廷用貪一點,戶房的王廷美和陳佐貪一點,吏房的陶成再貪一點,凡經手人員,什麼衙門裡的張三啊,李四啊,王五啊,這個拿點那個拿點,結果入庫之後就隻剩下五升了。

當然具體的這個A錢過程可能不一定是作者說的這樣,但是萬變不離其宗,反正說白了一句話,這些被A錢掉的糧食,最終追責都會追到解戶的身上。

要麼說你作為解戶沒收齊糧食,要麼說你收齊了,但是你肯定是A錢了。

是以,彭縣的糧稅工作完成之後,在陶成陳佐等人的A錢腐敗下,一核算賬目,果然少了四十石八鬥七升的糧食。

糧食少了,這是大事兒,先不說朝廷知不知道,地方上的禦史肯定是不能縱容這種行為,于是,來彭縣巡查的的一位姓鄢的禦史立刻介入了調查。

要說查,還不太好查,因為當時彭縣知縣和縣丞的位置一直空缺,彭縣的工作一直是由主簿王仲傑來主持的。

你要問王仲傑怎麼回事兒,王仲傑就算知道也不會告訴你,他隻會說我就是個文秘,你問我我也不知道。

是以,鄢禦史幹脆拉來了隔壁墊江縣的胡知縣,讓胡知縣異地辦案,調查事情原委。

墊江縣在今天的重慶,距離四川彭縣那就已經很遠了,現在你開車的話,從墊江出發到彭縣,也需要四個鐘頭,是以胡知縣雖然被臨時拉了過來,他也未必清楚内情,一番調查之後,胡知縣在陶成和陳佐等人的誘導之下,很快得出了一個結論,這缺少的糧食,肯定是被這次運輸糧食的解戶們給A錢了,因為彭縣的這些吏員們的正常操作就是這樣的,他們把糧食A錢掉之後,會把這個責任轉移到解戶們的身上,讓解戶們替他們背鍋。

那麼具體是哪幾個解戶呢?當然就是一開始沒有給陶成陳佐行賄的杜山,張馮剛,江淮,易本真和龔本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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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縣令 形象)

胡知縣着急回墊江,于是立刻就要抓這五個解戶治罪,反正你到底有罪沒罪這不重要,重要的是必須得有人來承擔這個罪過。

胡知縣要治五個解戶的罪,戶房的小吏陳佐很快嗅到了發财的機會。

于是,陳佐找來這五個解戶,說你們完蛋啦,上頭派人要治你們侵占錢糧的罪過,小則流放,大則殺頭,那如果你們想要活命,湊點銀子給我,哥就把這事兒給你們擺了。

陳佐一頓恫吓,衆人吓了個夠嗆,解戶張馮剛,江淮,易本真,龔本舟趕緊掏錢保命,隻有這個杜山,冷哼一聲是揚長而去,一塊錢也沒掏出來。

在杜山來看,糧食是你們衙門裡的這些小吏A錢的,現在反而把A錢的罪名扣到我一個解戶的頭上,如今東窗事發了,要我們頂包,我們不想頂包,就還得向你行賄掏錢,這不扯呢麼?有這麼欺負人的嗎?

這錢,杜山肯定是不給了。

剩下四個解戶給了錢,陳佐收錢辦事,他首先捏造了一個并不存在的解戶,名字叫做張江本舟,然後把張江本舟和沒給錢的杜山報給了胡知縣,說這四十多石的糧食,都是這倆人A錢的。

張江本舟這個人是虛構出來的,而虛構一個不存在的人出來,當然隻是為了替解戶張馮剛,江淮,易本真,龔本舟這個四個花錢保平安的頂罪,因為胡縣令隻追查糧食,而不追查人,隻要把缺少的糧食補上了,那麼他就回墊江了,而杜山不願意掏錢,陳佐當然也不會管杜山的死活,直接就把杜山給供了出去。

陳佐和胡知縣說了,說下官已經查明了,A錢糧食的是倆人,一個杜山,一個張江本舟,胡縣令說人查到了那就好辦了,按照《大明律》,侵吞皇糧這是大罪,要麼這倆人先坐兩年牢,坐完牢之後再流放五年,要麼就花錢抵罪,沒錢用糧食抵罪也可以,胡知縣我大人有大量,不罰太多,叫杜山和張江本舟這倆人一共掏七十二石糧食給衙門,這事兒就算是過去了,罪過我也不追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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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律》 局部)

張江本舟這人本來就是虛構出來的,彭縣地界上壓根就不存在這麼一個人,胡縣令罰倆人一共七十二石糧食,那麼平均一份,一人就是三十六石。

張江本舟這三十六石,當然是由馮剛,江淮,易本真,龔本舟這四個人在背後湊錢交給官府,他們交了錢就沒事了,可對杜山來說,這卻完全是滅頂之災。

他連賄賂陳佐的錢都拿不出來,他上哪兒去湊這三十六石的糧食?

湊不出來糧食,兩年牢獄之災倒還好說,五年流放,十有八九是被弄到遼東去戍邊,那還有個活着回來麼?

陳佐啊陳佐,你這是把我往死裡逼啊。

但是,杜山雖然是個普通百姓,可他卻絕不是一個肯輕易服輸的人,他怎麼琢磨怎麼感覺不是滋味,這次運輸糧食的六十多号人都是同鄉,都是本地人,杜山不說都認識,但他至少也混了個臉熟,從來沒聽說過有張江本舟這麼一号人,杜山一調查,才發現這個什麼張江本舟,根本就是陳佐虛構出來的,這說來說去,衙門就是因為自己沒行賄,沒掏錢,是以非要揪着自己不放,就是要收拾自己。

既然橫豎都是死,杜山幹脆來個了魚死網破,他一紙訴狀,直接把彭縣衙門大大小小的這些官吏全都給告了。

而且,這個杜山告狀的角度非常刁鑽,他沒有替自己伸冤,而是直接控告彭縣衙門的主簿王仲傑,捕快王廷用,戶房小吏陳佐,吏房小吏陶成等等一幹人,說他們曆年來貪贓枉法,A錢腐敗,各種違紀違法,殺人越貨,修改錢糧賬冊,A錢公款,插手人事系統,幹擾司法公正等等,簡直是壞事做盡了,等于是杜山一個人把整個彭縣衙門都給挑了。

這封訴狀,抵達成都府衙的時間,是嘉靖二十九年,十月。

成都府裡的大官那就很多了,什麼知府啊,推官啊,他們都能受理這個案件,但是問題是,杜山的這封訴狀,他不會說直接就送到知府辦公室的辦公桌上,大部分情況也是先送到成都府衙的吏員手裡,杜山的訴狀送來的時候,當時府衙裡正好有兩個小吏值班,一個叫做楊漢采,一個叫做劉景高。

楊漢采的級别比劉景高要大一點,楊漢采相當于是師爺的那種角色,而劉景高則屬于是打雜送信的。

楊漢采收到杜山的訴狀之後,他不能說直接拿着就去送到知府手裡,因為知府是很忙的,很多事情都必須下面的人都梳理好了才能找知府來處理,這上司往往不負責解決問題,上司隻負責給個結果,是以楊漢采看完訴狀,他就明白杜山的這個告狀很複雜,别的不說,首先就得把涉案人員,也就是彭縣的這些大小官吏全都叫到成都府衙門來問話,是以他立刻指令劉景高親自跑一趟彭縣,讓劉景高把涉案人員全都叫過來,是以劉景高相當于是送傳票的,當然那個時候不叫傳票,而叫做牌票,其實性質倒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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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衙役劉景高 形象)

劉景高得了指令,快馬輕裝,二話不說就往彭縣奔,兩地之間不算遠,我們現在開車,一個多小時就能到,劉景高如果動作快,辦事又靠譜的話,當天去,當天就能把一幹涉案人等給領回來。

然而,劉景高才剛到彭縣,就被彭縣衙門的捕快劉本敖和王廷用給攔住了。

這倆人,這都是陶成陳佐的手下。

陶成和陳佐本領挺大,杜山前腳跑到成都府去告狀,後腳他倆就知道了消息,更聽說成都府已經派人來了,是以立刻讓劉本敖和王廷用來阻攔。

他們攔住劉景高的目的也很簡單,那就是盡量拖延劉景高的辦事效率,因為劉景高要把彭縣衙門裡的涉案人員叫回成都府衙,他至少得到彭縣衙門走個流程,宣布一下指令,而如果不讓他把指令帶到彭縣縣衙,那麼這事兒就可以一直拖着,那就等于是劉景高的牌票一直沒送到。

牌票沒送到,那就不能立案,不立案,那大家就都相安無事。

人生在世,很多事情是禁不住拖的,往往一拖再拖就不了了之了。

是以,為了穩住劉景高,彭縣衙門裡的這些小吏可以說是無所不用其極,使用了渾身解數。

捕快劉本敖搭橋牽線,給劉景高在彭縣找了個女人,這女人名字叫做趙氏,生的妖豔,平時更不檢點,劉本敖說劉大人舟車勞頓,我先給你安排地方住下,于是直接就把劉景高給送到了趙氏的家裡。

趙氏呢,當然是極盡誘惑之能事,把劉景高迷的是神魂颠倒,劉景高自此在趙氏家長住,倆人是盡行苟且之事,劉老兄早把自己的工作給忘到九霄雲外去了。

劉本敖使美人計,而王廷用則三天一小請,五天一大請,把劉景高的夥食安排的是妥妥的,天天帶着劉景高下館子,什麼好吃什麼,什麼貴吃什麼,這還不算,陶成和陳佐還經常登門拜訪,動辄就是幾兩銀子幾兩銀子的饋贈,當然說白了就是行賄。

這麼一條龍服務安排下來,劉景高更加不想走了,他是整日吃喝玩樂,都快忘了自己姓什麼了。

彭縣衙門裡的這幾個小吏漸漸也和劉景高混熟了,有一次他們和劉景高一起吃飯,趁着劉景高喝多了,陶成偷偷把劉景高身上的牌票給拿出來看了一眼,這不看不要緊,一看,陶成還真看出點問題。

牌票上,杜山把主簿王仲傑,吏員陶成,陳佐,捕快劉本敖,王廷用,以及大大小小的彭縣官員都給告了個遍,就差馬夫打更使喚婆子沒告到了,但是這份密密麻麻的被告人名單上,卻唯獨少了戶房吏員王廷美的名字。

按說杜山仇視的是整個彭縣衙門,他恨不得把整個彭縣給告個底朝天,可為什麼卻唯獨略過了這個王廷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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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書吏 畫像)

陶成腦袋一轉,很快想到,自打當年給王廷美介紹工作,讓他進了衙門之後,王廷美就一直跟哥幾個不對付,他這人性格也很古怪,平時更不怎麼和大家來往,說白了他根本就不是“彭縣犯罪集團”的成員啊。

我說呢,我說杜山一個老百姓,目不識丁,連自己名字都寫不利索的人,他怎麼有膽量跑到成都府衙去告狀,而且還知道那麼多的内情呢?肯定是王廷美這貨反水,在背後偷偷幫助杜山。

雖然這隻是猜測,但是對陶成來說足夠了,反正他本來看王廷美也不順眼,是以幹脆把自己的發現告訴了主簿王仲傑,王仲傑一聽也很震驚啊,這屬于是組織裡出了叛徒啊,于是動用職權,随便找了個理由就把王廷美給重重打了二十大闆,然後将其關進了監獄。

叛徒是揪出來來了,但是問題是,彭縣衙門這幫人也不可能養着劉景高一輩子。

這劉景高貪心不足,每天要趙氏陪着他還不算,一天開銷高達數十兩銀子,照他這麼花錢,彭縣衙門早晚讓他給花破産了。

而且,成都府衙看劉景高這麼長時間還沒回來,很快還會另派他人來送牌票。

是以,光是盯着一個劉景高沒用,彭縣衙門還得想别的辦法。

這個時候,一個叫做鄢乾的人走入了他們的視野。

這個鄢乾,和捕快劉本敖是親戚,而且還是關系挺近的那種,目下在成都府的刑房工作,主要負責成都府衙的監獄管理。

于是,劉本敖找到鄢乾,說明事情原委,希望鄢乾可以幫幫忙,讓這第二道牌票送的晚一點,反正說白了就是讓鄢乾也拖延一下子。

當然,活兒不是白幹的,彭縣衙門出資,給了鄢乾不少銀子,鄢乾拿了錢欣然應允,回到成都府衙之後,他立刻找到了府衙戶房的吏員黃德,跟黃德說,黃哥啊,朋友托我辦事兒,要把杜山的案子拖一拖,想把第二道牌票晚點送,我在監牢工作,我管不了這事兒,您在戶房上班,您做辦公室,這事兒能不能辦成就您一句話,是以請您幫幫我,好處少不了您的。

黃德聽完,隻反問了一句話:哥們你瘋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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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房官吏黃德 形象)

黃德這種反應,不是沒有原因的,隻因為時年成都府衙的知府,成都地區的一把手,是一個叫做蔣宗魯的人。

蔣宗魯,字道父,嘉靖十七年進士,他這個人,生平是最愛為民請命,性格上嫉惡如仇,嘉靖年間權臣嚴嵩當道,就連徐階那樣的人物也不得不偶而屈身事賊,但蔣宗魯卻敢和嚴嵩直接開幹,您可見他是一個什麼樣的人。

他是最見不得當官的欺負老百姓,你在他手底下整事兒,幫助惡吏欺壓百姓,你不純純是作死麼?

聽黃德這麼一說,鄢乾也老實了,幫助彭縣衙門的事情他也隻好作罷。

鄢乾幫不上忙了,那麼成都府衙的第二道牌票,很快由衙役杜廷玉送到了彭縣。

要知道,這杜廷玉一旦到了彭縣衙門送了牌票,彭縣衙門裡這些大大小小的官吏就都得跟着杜廷玉回去,您要是抗命不遵,您不去,那完了,那您就屬于抗命不遵,無罪也變有罪了。

事到如今,也沒有别的辦法了,彭縣主簿王仲傑隻好是硬着頭皮接收了牌票,然後派出幾個衙役,要把陶成,劉佐,王廷用,劉本敖等人捉拿歸案,遣送成都,當然,他本人也得跟着去。

但是,王仲傑派出去的衙役,并沒有去捉拿陶成等人,而是跑到了杜山的家裡,二話不說就把杜山捉住,押送到了彭縣的監牢。

而至于陶成等人,早就在王仲傑的授意之下,提前躲了起來。

王仲傑抓杜山做什麼呢?很簡單,因為杜山是這起案件的原告,他控制住杜山之後,不管是來軟的還是來硬的,隻要能讓杜山撤訴,不告了,那麼這案子也就不了了之了。

而剩下的陶成等人也沒閑着,他們買通了彭縣百姓高汝沖,段自成,以及趙偉。

買通這仨人做什麼呢?當然是為後續的事情做準備。

一旦杜山撤訴,是不告了也好,是承認自己是誣告瞎告也罷,那麼一切就都繞回了原點,杜山就還欠着衙門三十六石的糧食呢,而這個時候高汝沖,段自成,以及趙偉則可以假裝站出來,說我們跟杜山都是哥們,穿開裆褲長大的,他欠的糧食我們幫他還不就得了麼。

當然,杜山根本就不會認識這仨人,這仨人也隻是工具人,用不着他們真掏糧食,這三十六石的糧食,後續會由陶成陳佐等人自掏腰包補上。

這向來是隻有陶成陳佐等人從老百姓的身上訛詐搜刮錢财,還沒聽說過他們要替老百姓還錢的,可是這回不一樣,你不替杜山把這個錢掏了,他肯定不撤訴啊,是以為了讓杜山就範,彭縣衙門必須放點血。

對于已經身陷囹圄的杜山來說,這也已經是最好的解決辦法了,因為他和彭縣衙門唯一的沖突,就是這平白無故多出來非讓自己掏的三十六石糧食,現在不用自己掏了,他也願意撤訴,案子從這一刻就可以終止,既然案子終止了,原告不告了,那麼從成都府衙來的杜廷玉的這張牌票就不用發了,直接回去結案就得了。

萬事大吉,可以說一切都萬事大吉。

所有人都以為問題已經解決,但是他們忽視了一個很重要的因素,那就是,第一次來送牌票的成都府衙役劉景高還在趙氏家裡待着呢,這哥們這麼長時間愣是沒回去。

而且,第一次派去彭縣送牌票的劉景高沒回來也就算了,第二次派去送牌票的杜廷玉也沒回來。

不是野史,勝似野史

(古代訴狀 局部)

那杜廷玉因為什麼沒回來呢?因為本來他是拿着牌票,要把杜山狀告的這些人全都帶回成都府衙問話的,但是在彭縣主簿王仲傑的運作下,杜山又不告了,但是就算是不告了,也要把之前的訴狀取回來,要再寫一份撤訴的申請,反正就算是撤訴了,這個流程也很複雜,不是一天兩就能辦完的,事情還沒徹底結束之前,杜廷玉必須在彭縣等待最終的結果,有了這個結果之後,他才能傳回成都府衙。

這些緣由,在成都府衙負責遣人發牌票的楊漢采可都不知道,是以他幹脆又派出一名衙役去彭縣送牌票,一是要傳喚杜山案件的涉案人員,二是要查一查劉景高和杜廷玉這倆人到底幹嘛去了。

第三次送牌票的衙役,叫做齊表。

這個齊表啊,他可不管三七二十一,他隻管完成任務,到了彭縣之後他立刻找到了劉景高,杜廷玉,要把倆人捉回成都府衙問責,還要把彭縣縣衙裡的一幹涉案官員也都帶回去。

齊表來勢洶洶,但是大家都有對策。

劉景高說,不是我不回去,而是這案子涉案人員很多,一幫人,平時輕易湊不齊,我還得一個一個通知到了,是以我不是沒辦事兒,而是沒辦完。

杜廷玉和彭縣主簿王仲傑則說辭一緻,那就是,不是我們不去成都府衙,而是因為這原告杜山已經不告了,他承認了自己是誣告,案子早就該銷了,我們正處理這個事兒呢。

反正不管怎麼說吧,事情還是能這麼糊弄過去,齊表回去把情況一彙報,成都府衙的楊漢采知道事情原委,他也就不會再發牌票了。

但是,事情還沒完,因為還有一個人被人遺忘了,那就是那個被懷疑是叛徒的小吏王廷美。

這王廷美啊,被打了二十闆子,當時就皮開肉綻了,之後又在牢房裡蹲了挺長時間,挺受罪,當然本身他就沒幹什麼壞事兒,彭縣衙門裡的人打他也好,關他也好,不過是懷疑他是杜山的幫手,現在杜山的案子已經擺平了,那麼王廷美也就被放了出來。

王廷美到底是不是杜山的幫手,是不是給杜山出謀劃策的那個人,不太清楚,但是,是也好,不是也好,他被彭縣衙門的這幫人狠狠的收拾了一頓他可是十分記恨,是以王廷美被放出來之後發現杜山竟然沒告成,翻供了,彭縣衙門裡的這些可惡的同僚們竟然平安無事,照舊可以逍遙法外,他是氣不打一處來。

但是,生氣歸生氣,他也沒想要再幹什麼。

不是野史,勝似野史

(戶房官吏王廷美 形象)

他知道自己拗不過這麼一群人,在他面前的是一個井然有序,上有主簿下有吏的嚴絲合縫的違法犯罪集團,如果自己能抗衡,之前就不會挨那二十大闆了。

但是該說不說,捕快王廷用和劉本敖不是省油的燈,之前為了封住杜山的嘴,陶成他們幾個人出錢把杜山的那三十六石糧食給掏了,可陶成陳佐比他們級别高,自然掏小頭,大頭可都讓王廷用和劉本敖拿了,這倆人掏了糧食,心裡感覺血虧,想要找補回來,于是就盯上了王廷美,倆人以權勢相逼,是今天敲詐明天勒索,王廷美一天掙十塊錢,他們得要二十,這純是沒把王廷美當人看。

是可忍孰不可忍,叔可忍嬸子也不能忍了!

因為當時王廷美被放出來還照舊在彭縣衙門做事,是以他利用職務的便利,大肆搜集這幫同僚們違法犯罪的證據,然後自己親自走到成都府衙,拿着這些罪證又把彭縣縣衙的大小官員全都給告了。

而且,王廷美順帶着還把劉景高在彭縣吃喝玩樂,不務正業,耽誤工作,杜山被陶成等人逼迫收買是以收回狀告的事情全給抖摟了出來。

可以說,王廷美的狀告,比杜山的狀告更加全面,更加具體,真實性可靠性更高,因為這回王廷美直接把自己搜集到的證據也拿來了。

這一回,接到舉報的一線從業人員,還是楊漢采,楊漢采一看王廷美提供的這些東西,知道這回絕對不能含糊了,這彭縣的水太深了,之前自己三次發牌票,竟然沒一次能把人給弄回來,弄着弄着案子反而還銷了,這回他不敢耽擱,轉手就把案情彙報給了知府蔣宗魯。

所有的事情,在這一刻終于敗露了。

蔣宗魯眼裡最容不得沙子,眼見彭縣縣衙這些大大小小的官吏,A錢腐敗,收賄受賄,結黨營私,賣官鬻爵,克扣糧饷,私吞賦稅,欺壓百姓,幹擾司法公正等等罪行,差點當場就把桌子給掀了。

最終,彭縣主簿王仲傑,縣衙戶房小吏陳佐,吏房小吏陶成,捕快劉本敖,王廷用,以及玩忽職守的成都府衙役劉景高,曾經收授賄賂的成都府刑房小吏鄢乾,是撤職的撤職,打闆子的打闆子,蹲班房的蹲班房,流放的流放,全都受到了嚴厲的懲處。

甚至,就連成都府衙的戶房吏員黃德也因為知情不報而被訓誡了一番,就連陪劉景高睡覺的趙氏,以及最初告狀的杜山,也被追責了。

當然,還有更多在案件中未被提及姓名的小官小吏,都被倒查清算。

反正總而言之一句話,彭縣縣衙這個盤根錯節,勢力龐大的邪惡集團,終于倒台了。

細心的讀者可能會發現,這些被處理的官吏中,似乎少了一個很重要的角色,那就是彭縣縣衙的主簿,實際上的彭縣一把手,王仲傑。

我們要知道,其實這個王仲傑才是這幫違法犯罪分子的保護傘,他才是真正的幕後黑手才對,理應受到最嚴厲的處罰,但是實際上,無論是杜山還是王廷美,以他們的身份地位,他們是很難直接擷取到主簿王仲傑切實的違法犯罪證據的。

王仲傑幹壞事兒,往往是隻可意會不可言傳,髒活都是他手底下的這幫小吏幹的,他反倒落了個清清白白。

苦于沒有證據,蔣知府想要收拾王仲傑也沒有理由,是以蔣宗魯對于王仲傑的處理意見是,如果沒有切實的證據,那就接着讓他回去幹主簿吧,也是考慮到彭縣一直沒有知縣和縣丞,總得留個人主持一下工作。

但是萬萬沒想到,這個王仲傑被捉到成都府衙之後,眼見一個一個的部下都落了馬,他是越想越害怕,他尋思這别人都流放了,輪到自己還不得殺頭啊,于是他幹脆趁人不備,翻牆頭直接跑了。

這回好了,本來無罪也有罪,主簿直接變逃犯了。

不是野史,勝似野史

(知府蔣宗魯 形象)

彭縣縣衙的事情終于處理完了,鏟除貪官惡吏,這是好事一件,快事一樁,但是蔣知府卻有點笑不出來。

一個彭縣解決了,可大明天下又有多少個情況相同的彭縣呢?

一縣之地的主官對治下的一灘爛泥不聞不問,甚至充作黑惡勢力的保護傘,而這些小吏們但凡有一點機會,都要利用自己手裡的權力謀私。

他們互相勾結,互相協作,互相利用,人事上他們鑽出漏洞,财政上他們啃出痕迹,百姓們身上他們搜刮油水,普通人的下情上達被他們拼了命的阻礙,成了癡人說夢。

職務在他們的身上不是一種責任,而變成了無所不用其極的便利,稍微有一點點的機會,都要想方設法的為自己謀利。

人倫道德,利益沖突,人間百态,人性善惡,在這一樁并不能算特别離奇的案件中,被展現的淋漓盡緻。

我記得電視劇《大明王朝1566》中有一段很經典的對話,是海瑞質問嘉靖的,我摘錄出來,原文如下:

大人,我四歲便沒了父親,家母守節,一人将我帶大。

出而為官,家母便諄諄誨之,爾雖無父,既食君祿,君即爾父。

其實,豈止我海瑞一人視君若父,天下蒼生無不視皇上若父。

無奈當今皇上不将百姓視為子民,重用嚴黨以來,從宮裡二十四衙門派往各級的宦官,從朝廷到省府州縣,所設官員無不将百姓視為魚肉。

皇上深居西苑,一意玄修,幾時察民間之疾苦,幾時想過,幾千萬百姓,雖有君而無父,雖有官而如盜。

兩京一十三省,皆是饑寒待斃之嬰兒,刀俎待割之魚肉。

君父知否?

那個素來被人稱為封建王朝曆史上智商最高,情商頂級的明世宗嘉靖,曾經把明朝比喻成一條河流,那麼,如果大明是一條河流,那麼這些小官小吏就像是一條一條的水蛭。

他們三五成群,密密麻麻的蟄伏在水中,任何一個想要過河的人都會被它們牢牢的吸附,它們發瘋一般的吸血,就如同小吏們生長于明朝州府縣衙這些基層行政機關一樣,明火執仗,為所欲為的殘害着,這普天之下的生民。

而這一切,君父,知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