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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城區河昱雲境府人才共有産權保障住房試點配售受理公告

作者:上城釋出
上城區河昱雲境府人才共有産權保障住房試點配售受理公告

上城區本期河昱雲境府人才共有産權保障住房試點配售受理工作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房源情況

本期供應的房源為上城區河昱雲境府項目,推出房源套數340套,項目受理須知、基本情況及本期房源清單、一房一價表詳見附件。項目開發建設機關為杭州九鑫投資有限公司,土地性質為劃撥。該項目銷售基準價為29925元每平方米(建築面積),購房家庭可自主選擇産權份額比例:經杭州市分類認定的ABCDEF類人才購房家庭可選擇30%-80%(按每5%一檔遞增),上城區區級人才購房家庭可選擇50%—80%(按每5%一檔遞增)。政府産權份額代持機構為杭州九鑫投資有限公司。項目實行毛坯傳遞。開發建設機關提供裝修套餐服務,人才購房家庭可自主選擇是否委托開發建設機關進行裝修。

申請時間及方式

線上購房申請登記時間:2024年5月7日9時至2024年5月9日17時截止;

在以上申請登記時間内已送出資料稽核,但因資料不符或缺失等原因未通過資格稽核的,允許該部分申請人在2024年5月11日17時前重新送出資料稽核。

線上購房申請登記小程式二維碼:

上城區河昱雲境府人才共有産權保障住房試點配售受理公告

申請條件

申請河昱雲境府人才共有産權保障住房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主申請人須為經杭州市分類認定的ABCDEF類人才或上城區區級人才(詳見受理須知)。

2.主申請人具有杭州市戶籍或持有杭州市範圍的《浙江省居住證》或《浙江省引進人才居住證》(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居民來往内地通行證》或《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外籍人才持《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或《浙江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

3.主申請人為經杭州市分類認定的ABCDEF類人才的,應在市區(上城區、拱墅區、西湖區、濱江區、餘杭區、臨平區、蕭山區、錢塘區、富陽區、臨安區)範圍内市屬、區屬用人機關工作;主申請人為上城區區級人才的,應在上城區範圍内市屬、區屬用人機關工作;主申請人與用人機關簽訂勞動合同,并繳交社保或個人所得稅;

4.購房家庭在杭州市區無房。

購房家庭指:人才共有産權保障住房以一對夫妻帶未成年子女(含單身、離異或喪偶帶未成年子女)作為一戶購房家庭。一戶購房家庭隻能享受一次人才共有産權保障住房。

房産核定範圍指:購房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市區已進行不動産登記的房産、購房合同已經網簽備案的房産、承租的公有住房(福利分房)、已簽訂征收(拆遷)安置協定未進行不動産登記的房産,以及批地建房情況等。

戶型配售

人才共有産權保障住房結合人才層次進行戶型配售。經杭州市分類認定的ABCDEF類人才可選購在售各類戶型;上城區區級人才可選購建築面積100平方米以下戶型,其中三孩家庭可以選購在售各類戶型。三孩家庭是經杭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認定的,同一對夫妻(至少一方為杭州戶籍)2021年5月31日(含)以後生育三孩的家庭。

申請、稽核、搖号、選房流程

(一)提出申請

人才購房家庭如實填寫《上城區河昱雲境府人才共有産權保障住房申請表》(詳見附件,請自行下載下傳列印),經人才所在機關蓋章确認後,通過線上登記報名平台送出該申請表及相關材料,并對所送出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準确性、完整性負責,授權稽核部門利用共享資料進行核查。

(二)企業初核

開發建設機關對人才購房家庭送出的申請材料進行初核,核對相關資訊,核查申請材料的準确性、完整性等。

(三)資格複核

上城區住建局對開發建設機關初審彙總後送出的材料進行複核并公示。經複核公示後,開發建設機關線上上登記系統中出具電子回執作為登記憑證。

(四)公證搖号

開發建設機關釋出搖号選房公告,委托公證處進行公證搖号,按照人才類别先市級後區級依次确定順序号。其中,市級A類人才免搖号,市級BCDEF類人才分類别進行搖号,按照人才類别從高到低依次确定順序号;上城區區級人才不區分人才類别進行搖号,确定順序号。

(五)組織選房

開發建設機關委托公證處,組織人才購房家庭按選房順序号公證選房。

(六)合同簽訂

人才購房家庭標明房源後,根據選購的産權份額與開發建設機關簽訂意向合同,并支付首付款,再與開發建設機關簽訂《杭州市共有産權保障住房(人才)買賣合同》,與代持機構簽訂《杭州市共有産權保障住房(人才)使用管理協定》。逾期未簽訂買賣合同,視作選房後放棄購房。簽訂合同前,若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戶籍、住房、婚姻等情況發生變化的,應主動向上城區住建局如實申報,經系統核查該保障家庭不再符合保障條件的,取消其保障資格,不得再簽訂買賣合同。

承租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家庭購買人才共有産權保障住房的,應當在簽訂買賣合同前騰退原承租的房源;享受公租房租賃補貼、高層次人才租賃補貼、新引進應屆大學生租房補貼的家庭購買共有産權保障住房的,自簽訂買賣合同次月起停止發放上述補貼。

退出機制

(一)增購及上市

人才共有産權保障住房購房家庭取得不動産權證滿5年的,可向代持機構申請一次性增購政府份額,增購後住房性質轉為商品住房, 仍視作享受過共有産權保障住房保障。增購政府份額後次年,可将其人才共有産權保障住房通過買賣、贈與等方式上市交易。市發改部門會同市财政、住房保障和房産管理等部門對增購價格進行市場評估,每年公布一次。

(二)回購管理

人才共有産權保障住房購房家庭因故需退出保障的,可向代持機構提出回購其份額的申請,由代持機構進行回購,取得不動産權證未滿5年的,回購價款為原銷售價款加上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存款基準利率計算的利息,如屆時市場價格低于上述價格的,以市場價格回購;滿5年的,回購價格參照回購時點的增購價格執行。代持機構與購房家庭根據規定各自繳納相關稅費。

購買商品住房搖号政策

人才共有産權保障住房購房家庭報名參加建立商品住房購房搖号,可按規定享受商品住房優先搖号政策,即在購房家庭取得人才共有産權保障住房完全産權前,該套保障住房在購房家庭購買建立商品住房時,不計入家庭住房套數。但在商品住房合同網簽前,須承諾退出人才共有産權保障住房保障。人才共有産權保障住房傳遞使用前的,應與開發建設機關解除合同退回住房;傳遞使用後未辦理不動産權證的,應與開發建設機關解除合同,已辦理不動産權證的,應申請代持機構回購住房并簽訂回購協定。

物業服務

人才共有産權保障住房物業服務标準按照普通住宅小區的甲級服務标準執行。

上城區河昱雲境府人才共有産權保障住房前期物業服務收費标準為:物業費标準為2.75元每平方米每月,公攤能耗費标準為0.5元每平方米每月,車位管理費标準為100元每個每月。

車位管理

河昱雲境府人才共有産權保障住房項目車位單獨租售,具體價格以開發建設機關公布為準。

其他政策

(一)不動産登記

人才購房家庭應按規定辦理共有産權保障住房不動産登記。不動産登記機構應當在預告登記證明和不動産權證上記載不動産權利人,附記共有産權保障住房(人才)、購房家庭份額、政府份額、限制交易年限等内容。

(二)使用責任

人才共有産權保障住房傳遞使用後,人才購房家庭應當按照《杭州市共有産權保障住房(人才)使用管理協定》約定使用房屋,并承擔整套住房專有部分和共有部分的物業管理服務費以及使用過程中的全部管理責任和義務,全額繳納所購房屋專項維修資金。

(三)違規責任

人才購房家庭采取隐瞞事實、弄虛作假等手段違規取得申購資格的,上城區住建局應取消其資格,按照以下規定處理,并禁止其在10年内再次申請本市各類保障性住房:

1.已簽訂購房合同未傳遞房源的,由開發建設機關與其解除購房合同;已傳遞房源的,由上城區住建局通知其限期騰退

2. 已辦理不動産登記的,以及已傳遞房源、上城區住建局通知其限期騰退但逾期未騰退房源的,由市住保房管局責令其按違規行為發現時的增購價格增購政府份額(未公布增購價格的,按同地段商品住房市場評估價執行),并就已購份額按上述價格補繳差價款。

(四)失信懲戒

人才購房家庭存在弄虛作假情形的,相關失信主體的失信資訊記入市公共信用資訊平台。人才購房家庭被責令增購政府份額的,所購房源需在購房家庭取得原不動産權證滿15年後,方可通過買賣、贈與等方式上市交易。

咨詢聯系(工作日9:00-17:00)

房源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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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九鑫投資有限公司

2024年5月6日

附件

附件1:配售受理須知

附件2:申請表

附件3:項目基本情況和房源情況

附件4:一房一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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