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黔南州公安交通管理局高速四大隊在銀百高速羅甸收費站查獲一起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當晚21時15分許,大隊民警對一輛号牌為貴J*****小型汽車進行例行檢查時,車内有一股酒氣撲鼻而來,民警詢問駕駛員楊某是否喝酒了,楊某一口咬定自己沒喝,是車上有人喝酒了,車上其他人員也都在為楊某辯解,說是他們喝的,楊某沒喝。民警随即對楊某進行了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為44mg/100ml,達到了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标準。鐵證面前,楊某隻好承認自己早上喝了一瓶啤酒!
據了解,當天一早楊某同朋友從羅甸去都勻一朋友家吃酒席,楊某自以為早上喝點,晚上開車應該沒事,便在吃早飯期間“貪杯”喝了一瓶啤酒,之後就沒有再喝。不料,晚上還是被查出酒駕。
最終,民警依法對楊某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行為進行了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記12分,罰款1000元的處罰。
(來源:黔南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