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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魏的和平統一攻勢

作者:讀者報

魏黃初年間,曹魏對蜀漢展開過和平統一攻勢。但因這方面的材料比較零散,是以,在三國互動的曆史中,這一節通常被人忽略。

《魏書》文帝紀中對此根本不曾提及,與之相關的曹魏主要公卿大臣的傳記中亦不曾提及。但從現在能看到的一些零碎材料中,仍能确定,黃初年間,曹魏确曾以和平統一作為對蜀漢的主要政策政策,試圖使蜀漢取消帝号,歸順稱藩。最确鑿的史料是《蜀書·後主傳》中所載劉禅投降時的降表,表文中說:

每惟黃國中,文皇帝命虎牙将軍鮮于輔,宣溫密之诏,申三好之恩,開示門戶,大義炳然;而否德暗弱,竊貪遺緒,俛仰累紀,未率大教。

這段話清楚無疑地表明,黃初年間,曹魏曾派鮮于輔為密使,試圖說服蜀漢歸順稱藩。對散見的史料做一梳理,可以大緻描畫出曹魏執行這一政策的時間和主要内容。

《魏書·王朗傳》注引《魏名臣奏》載有王朗的奏議。其中說:

當今諸夏已安,而巴蜀在畫(化)外。雖未得偃武而弢甲,放馬而戢兵,宜因年之大豐,遂寄軍政于農事……畫(化)外之蠻,必複稽颡以求改往而效用矣。若畏威效用,不戰而定,則賢于交兵而後威立,接刃而後功成遠矣。若奸兇不革,遂迷不反,猶欲以其所虐用之民,待大魏投命報養之士,然後徐以前歌後舞樂征之衆,臨彼倒戟折矢樂服之群,伐腐摧枯,未足以為喻。

王朗奏議的主旨,是主張以儒家“遠人不服,則修文德以來之”的懷柔路線,不戰而定巴蜀;縱不能令蜀漢馬上“求改往而效用”,也可瓦解其民心。奏議中,隻言巴蜀在化外,而不言江東。可知王朗上奏的時間,應在孫權降魏之後而未複叛之時。除王朗外,曹魏主要公卿如賈诩、華歆等,在此間都有反對征戰的言論。曹丕曾問賈诩:“吾欲伐不從命以一天下,吳、蜀何先?”賈诩勸以“先文後武”,曹丕不從。此事應在孫權複叛之後,曹丕伐吳之前,劉備已兵敗于夷陵,但尚未死。曹丕不從賈诩之議,遂有征吳之舉。曹魏在黃初年間的幾次耀師,主要針對孫吳,而不曾針對蜀漢。這期間,曹魏公卿重臣所持的偃武修文或“先文後武”的主張,為曹魏對蜀漢和平統一政策的确立鋪墊了基礎。

《蜀書·許靖傳》注引魚豢的《魏略》載有王朗給許靖的三封信。其中第一封信裡提到:“故遣降者送吳所獻緻名馬、貂、罽,得因無嫌。”魏使以孫權所獻貢品作為禮品,意在以江東的稱藩感召巴蜀。從這段内容看,王朗給許靖的這封信應寫于孫權降魏而未複叛期間,這與前引王朗奏議的時間大緻相合。但在夷陵之戰後,孫權報捷于曹丕,曹丕在給孫權的诏書中猶在勉勵孫權“勉建方略,務全獨克”,據此似能将曹魏對蜀漢采取和平統一攻勢開始的時間限縮至劉備夷陵慘敗之後,孫權複叛之前。

鮮于輔作為密使的具體時間和細節,史書中已泯滅無聞。不過,密使隻是曹魏和平統一攻勢的一部分。《三國志》中有資料顯示,此間,曹魏公卿曾密集地給蜀漢主政大臣寫信。

《蜀書·許靖傳》載:

始,靖兄事颍川陳紀,與陳郡袁渙、平原華歆、東海王朗等親善。歆、朗及紀子群,魏初為公卿大臣,鹹與靖書,申陳舊好,情義款至,文多故不載。

《蜀書·劉巴傳》載:

(劉巴)章武二年卒。卒後,魏尚書仆射陳群與丞相諸葛亮書,問巴消息,稱曰劉君子初,甚敬重焉。

劉巴卒于章武二年(222年)。馬忠領兵至永安時,劉備對尚書令劉巴說:“雖亡黃權,複得狐笃。此為世不乏賢也。”黃權降魏,事在該年八月;劉巴之卒,在此事之後;諸葛亮收到陳群的書信,則在劉巴卒後。王朗給許靖的第三封信寫于劉備死後,信中提到“前夏有書而未達”,可知王朗的第二封信應寫于上一年夏天,即章武二年。這可與《蜀書·劉巴傳》中的資料相印證,表明在章武二年(魏黃初三年)的時候,曹魏公卿曾密集地給蜀漢主政大臣寫信。這可視為曹魏對蜀漢和平統一政策确立的一個信号。

曹魏對蜀漢的和平統一攻勢在劉備死後達到頂點。《諸葛亮集》載:

是歲,魏司徒華歆、司空王朗、尚書令陳群、太史令許芝、谒者仆射諸葛璋各有書與亮,陳天命人事,欲使舉國稱藩。

文中所說的“是歲”,為建興元年,亦即劉備初死之年。華歆、王朗、陳群給諸葛亮書信,可與《蜀書·許靖傳》《蜀書·劉巴傳》相印證。他們給諸葛亮書信的内容,已不可複見,但大緻的意旨,應能推知。

文中提到的太史令許芝,在曹丕代漢的輿論造勢中曾發揮過重要的作用。曹丕代漢時,許芝為太史丞。在《魏書》文帝紀曹丕代漢一事下,裴松之注引《獻帝傳》,錄入大量漢魏禅讓過程中的文書,其中有許芝上魏王曹丕書,以谶緯論述天命已去漢,魏當代漢而興。是後,群臣上書勸進,言則稱“伏見太史丞許芝上魏國受命之符”,或稱“伏讀太史丞許芝上符命事”。可知許芝在曹丕代漢過程中扮演的角色,是以符瑞論述天命的理論權威。曹丕令許芝給諸葛亮書信,顯然是要發揮他的這種角色。許芝在給諸葛亮的書信中,應該會大講他在曹丕代漢時所講的那套天命已去漢的言論。諸葛亮集中所說的“陳天命人事”,可印證這點。

曹魏公卿在建興元年給蜀漢主政大臣們所寫的信,我們能見到的隻有王朗給許靖的第三封信。信中說:

皇帝既深悼劉将軍之早世,又愍其孤之不易,又惜使足下、孔明等士人氣類之徒,遂沉溺于羌夷異種之間,永與華夏乖絕,而無朝聘中國之期緣,瞻睎故土桑梓之望也。故複運慈念而勞仁心,重下明诏,以發德音,申敕朗等,使重為書于足下等。……

若足下能弼人之遺孤,定人之猶豫,去非常之僞号,事受命之大魏,客主兼不世之榮名,上下蒙不巧之常耀,功與事并,聲與勳著,考其績效,足以超越伊、呂矣。……若天啟衆心,子導蜀意,誠此意有攜手之期。若險路未夷,子謀不從,則懼聲問或否,複面何由!

從上引内容看,王朗寫這封信的直接契機就是劉備的死;從“重下明诏,以發德音,申敕朗等,使重為書于足下等”一語看,王朗、華歆、陳群等人無論是給許靖還是給諸葛亮寫信,無論是此前還是此次寫信,均為曹丕敕令所要求。也就是說,這些公卿重臣給蜀漢主政大臣寫信,是在執行曹丕所定的政策。這些舉動,與曹丕派鮮于輔為密使赴蜀漢,共同構成對蜀漢的和平統一攻勢。

王朗的第一封信裡,還會問問許靖有兒女幾人,年齡多大,意在動之以情;第二封信裡稱“吾宜退身以避子位”,意在誘之以名位;第三封信就講得比較直接,就是希望許靖能“弼人之遺孤,定人之猶豫,去非常之僞号,事受命之大魏”。這與諸葛亮集中所說的“陳天命人事,欲使舉國稱藩”,意旨完全一緻。

王朗信中使用了“弼人之遺孤,定人之猶豫”這樣的奏辭,顯示出曹魏方面對蜀中政情作過判斷。劉備死後,嗣主年少,蜀境之内,必定群情危疑。這個判斷,對于蜀境之内因劉備之死而引發帝業合法性危機這一情勢的把握,多少還是貼切的。是以,曹魏方面才會寄望于許靖輩,發揮其影響力,建議蜀漢取消帝号,歸順稱藩于魏。

奇怪的是,許靖和劉巴于章武二年就已死了,曹魏公卿們寫信的時候,居然并不知道。《蜀書·先主傳》将“司徒許靖卒”系于章武二年秋八月,而王朗第三次給他寫信是在劉備去世後,此時距許靖之卒,至少有大半年的時間,王朗居然并不知道,仍在信中回顧他們當年避難東南的共同經曆,以知己的身份寫下:“想子之心,結思華夏,可謂深矣!”

對曹魏公卿們的書信,諸葛亮概不回複,而作《正議》篇予以回應,将曹魏公卿們的言論斥之為“蘇張詭靡之說”“驩兜滔天之辭”。日後劉禅投降時,對這一回應解釋說,因為“否德暗弱,竊貪遺緒”,是以“未率大教”。

曹魏對蜀漢的和平統一攻勢,并未達到“欲使舉國稱藩”的目的。此後雖未再見有大的舉措,但作為一種政策,餘緒應該是延續到了魏明帝太和初年。魏明帝太和二年(蜀漢建興六年,公元228年),諸葛亮第一次北伐,魏明帝曾釋出過一個“露布天下并班告益州”的诏書。诏書中重點隻攻擊諸葛亮一人,而視劉禅(劉升之)兄弟隻不過是被諸葛亮所挾持,巴蜀的将吏士民隻不過是被諸葛亮所脅迫。這在政治上當然是一種政策,但在政策上與此前的和平統一攻勢仍展現出了一種連續性。到太和四年,始有曹真伐蜀一事。

蜀漢的帝号并未取消,但曹魏的和平統一攻勢,卻也并非全無收獲。蜀漢的帝業,從醞釀到取消,一個與之相始終的人物是谯周。谯周與杜瓊等宿儒列名于劉備稱帝前的勸進表上,私底下卻在議論曹氏代漢的秘論。杜瓊以“魏,阙名也,當塗而高”來解釋何以“代漢者當塗高”意味着曹氏代漢,谯周則從漢靈帝的兩個兒子劉辯(即廢帝)和劉協(即獻帝)幼時的小名“史侯”和“董侯”中悟出漢将遜位的結論,這跟曹丕代漢時太史丞許芝所講的那套理論如出一轍。許芝在給曹丕的條疏中說,“當塗高者,魏也,象魏者,兩觀阙是也,當道而高大者魏,魏當代漢”。同疏中又言,“以為漢帝非正嗣,少時為董侯,名不正,蒙亂之荒惑,其子孫以弱亡”。關于漢室天命解讀的理據,巴蜀的兩位碩學通儒與曹魏的谶緯理論大師,竟然英雄所見略同!身為谯周弟子的陳壽在叙述這點的時候,竟然沒有表示一絲驚訝!

日後,曹魏伐蜀,正是谯周力排衆議,主張投降。當年劉備取益州,以劉璋之暗弱不武,猶且堅守了兩年多。而鄧艾率一偏軍偷襲陰平,兵鋒未及成都,蜀漢的降表已迎送到了雒城。降表中,對黃初年間曹魏“欲使舉國稱藩”的大義,予以确認。

建興初年,曹魏的和平統一攻勢,與蜀境之内因劉備的死而引發的帝業合法性危機,共同構成蜀漢的内外危機。日後,諸葛亮将這段時間形容為“此誠危急存亡之秋”。

(摘自《大漢帝國在巴蜀》 饒勝文/著 北京聯合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