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期間駕車出遊,在高速公路上遇到輕微事故怎麼辦?若雙方對事故責任無異議,可以采用“事故快處”方式,既省時又安全。湖北省内幹線高速94個事故快處點可就近前往,千萬不可在高速上逗留。
操作要點請牢記
人未傷 車能動
快拍照 自撤離
1.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将車輛移至應急車道,并在車後150米外的地方設定警示标志(若遇上夜晚或雨霧天氣等視線不佳的情況,距離應适當延長)。
2.事故一方當事人現場拍照驗證,至少包括車輛側前方、側後方及碰撞部位3張照片。現場拍照的4個要點:車頭45°、車尾45°、碰撞示意圖、碰撞細節以及車号牌↓
3.拍照後,雙方互留聯系方式,即可就近前往事故快處點處理,也可自行協商。
4.事故雙方自行協商或申請線上認定,隻需要事故一方當事人操作采集事故相關資訊,另一方當事人配合驗證确認。
5.部分單方事故及輕微雙方事故,可直接向保險公司申請定損、理賠。
“交管12123”APP“自行協商事故快處”步驟
近年來,保險行業持續優化服務舉措,對于單方事故、輕微雙方事故責任無争議且損失在10000元以下的,可自行拍照後,直接找保險公司理賠,無需交警事故認定書。
同時也可使用“交管12123”APP“自行協商事故快處”功能闆塊自行開具《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協商協定書》▼
第一步
打開“交管12123”app,點選首頁“事故快處”進入頁面。如果在高速公路或者高架上發生交通事故一定要勾選“高速高架路段”。
第二步
進入現場拍照驗證的界面,拍攝3-6張照片,包含側前方、側後方和碰撞部位,點選【協商責任】,上傳證件照片。拍攝時要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進行,如無法確定安全,可将車輛移動到安全地方後再進行拍照。
第三步
根據頁面引導,錄入相關事故資訊。簽名确認後會收到短信驗證碼,雙方駕駛人無異議後簽名即事故處理完畢,背景稽核後生成電子版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協商協定書,向保險公司進行理賠即可。
不适用“事故快處”的情形
- 機動車無号牌、無檢驗合格标志、無保險标志的;
- 機動車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傳染病病源體等危險物品的;
- 機動車碰撞建築物、公共設施或者其他設施的;
- 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的;
- 駕駛人有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嫌疑的;
- 駕駛人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有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嫌疑的;
- 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的;
- 駕駛人有故意行為的;
- 駕駛人逃逸或者離開事故現場的;
- 當事人故意破壞、僞造現場、毀滅證據的;
- 駕駛人涉嫌利用機動車從事違法犯罪行為的;
- 事故現場不具備拍攝條件的;
- 依照有關規定應當保護現場并報警的其他情形。
内容來源:湖北釋出
編輯:趙文麗│校對:楊霞
稽核:蔡彥燕